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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强芦山灾后重建建筑抗震设防等方面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1日 15时0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7月1日电(记者 陈健)记者1日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确保“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建筑成为群众的“放心房”,四川省出台强化监管措施,要求把抗震设防审查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重点监督查验抗震设防、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情况。

    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有关措施,灾后重建要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工期、造价、质量、安全、抗震、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程序。

    据介绍,有关方面对于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均按规定纳入质量安全监督,并适时组织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重点监督查验抗震设防、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情况。不允许以恢复重建工程工期紧,赶工期、抢进度为由,逃避监管。

    四川省要求把抗震设防审查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在工程建设中,有关单位要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确需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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