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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级部门收费项目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4日 09时5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7月4日电(记者 王博)甘肃省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各省级部门单位经审核确认的收费项目,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本月起,甘肃省纪委监察厅将以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有关行业经营服务性收费为重点,对省级部门单位存在的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经审核确认的收费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0月底前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凡发现甘肃省直部门及所属机构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利用指定机构提供评估、咨询、认证等服务违规收费,并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将行政机关职能转移、分解到下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进行有偿服务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收取的;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对公用事业的垄断性经营地位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的;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涉企协会、学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超标准收取会费或者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的;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收费等行为,均可向甘肃省纪委举报。

    甘肃省纪委书记张晓兰表示,在乱收费专项整治中,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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