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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市场将加快改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7日 20时0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新华社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从发行、定价到并购重组制度安排,从放宽创业板准入标准到发展并购投资基金,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对资本市场改革进行全方位部署,以适应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

    创业板上市财务门槛将降低

    在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项内容中,最为令人关注的一点是:创业板上市门槛有望降低。

    此前,各界对于创业板门槛过高的问题早有争论。2009年启动的创业板,一直沿用的两套上市盈利标准分别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由于创业板设定的财务门槛较高,很多处于初创期或小规模的创新型企业被挡在门外,难以受益于资本市场融资。这也让创业板设立的初衷难以完全实现。

    作为市场的监管者,证监会也多次表态要降低创业板企业上市的财务门槛。此次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提出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分析人士指出,预计证监会随后将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相关办法的修订中对创业板的上市条件进行修改,以体现这一指导精神,届时将有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从中受益。

    打开多种融资渠道服务中小企业

    除了对创业板的特殊安排之外,指导意见还从场外市场和债券市场等多个方面打开渠道,让中小企业能够在上市之外通过多个渠道获得资本市场的支持。指导意见指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并稳步扩大公司(企业)债、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

    目前来看,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方式是上市。尽管中小企业私募债已经推出一段时间,但由于成本较高等问题,还难以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方式。另外,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刚刚起步,试点范围有限,受益的中小企业更是很少。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大到全国,由于其便捷高效的制度安排,这一场外市场有望获得快速发展,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场所。而随着政策导向着力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未来企业融资将股债并行,中小企业将获得更大支持。

    鼓励私募基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

    指导意见指出,要规范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并购重组,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品创新,助推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分析人士认为,很多处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较大,但由于规模较小、风险较高,难以满足上市或发债的条件,私募基金或风险投资基金却可以在这个阶段发挥重要作用。如果未来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这些投资机构向中小企业倾斜,那将十分有利于创新型或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另外,指导意见提出的并购投资基金等也将有助于活跃我国并购重组市场,对产业调整升级产生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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