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芦山灾后重建3年将为企业和个人“减负”15亿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02日 17时5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8月2日电(记者叶建平、吴晓颖)为支持芦山灾后重建,从今年4月1日到2016年3月31日,国家将减免地震灾区7项政府性基金和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次性免收13项证照工本费。据初步测算,3年间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5亿元左右。

    这是记者2日从四川省政府了解到的。根据新近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家将对重灾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免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企业和有关经营者还将免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同时,国家还将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重灾区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免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采矿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保险业务监管费、银行业机构监管费和业务监管费、证券市场监管费、电力监管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征地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养登记费。

    在灾后重建中,政府还将一次性免收证照工本费,对因地震灾害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驾驶证、婚姻登记证、房屋所有权登记证、土地登记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免收工本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央财政分3年安排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460亿元。在此基础上,四川省将设立100亿元省级财政恢复重建基金支持灾区重建。

 
 
 相关链接
· 四川出台支持政策降低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用地成本
· 四川出台政策 芦山灾后重建采取“边占边补”
· 专家咨询会为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出谋划策
· 芦山地震灾区最大堰塞湖险情基本排除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