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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督察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廉洁阳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14日 15时1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8月14日电(记者 叶建平)随着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四川省纪委14日下发通知,部署对灾后重建纪律作风、重建项目和资金、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以确保重建“廉洁阳光”。

    此次督察主要包括对行政效能、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对民生、城乡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生态六方面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建资金管理使用、重建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质量、民生政策落实、重建住房分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捐赠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我们将整合纪检监察、发改、审计等部门,采取巡回督查、专项督查、对口监督等多种方式到灾区一线和省直机关重点单位开展督查。”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确保捐赠资金物资全部按要求用于受灾群众和抗震救灾,四川省还将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据了解,此次督察还将增加社会监督力量,聘请特邀监察员编入各监督检查小组,参与监督检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等情况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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