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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7日 14时49分   来源:教育部

    2013年8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该表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制定,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关于字表的性质。《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继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后的又一重大汉字规范,是对50多年来汉字规范整合优化后的最新成果,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汉字规范的总结、继承和提升,也是信息化时代汉字规范的新起点和新发展。字表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满足信息化时代汉字应用需要,适应汉字规范发展要求的重要基础性规范。

    二、关于字表的意义。大家知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增进民族间地区间交流,促进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信息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汉字规范化是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前提,更是教育文化事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与该法实施相配套的汉字规范。其公布实施,为社会各领域提供了科学适用的汉字规范,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关于字表研制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汉字规范,对规范社会用字和加强中文信息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但这些不同时期制定的规范关注点各异,导致规范之间存在一些矛盾。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汉语国际化步伐的加快,社会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用字习惯和用字范围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汉字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语言生活的需要,尤其是不能适应人名、地名、科技术语等方面信息化的需要。在整合优化以往汉字规范的基础上,制定发布《通用规范汉字表》,提升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

    2001年4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启动了《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工作,整个研制过程包括学术准备、研究起草、专家审核、征求意见四个阶段。《通用规范汉字表》先后修改了90余稿,召开大型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征求意见会、鉴定会、审议会120余次,海内外专家学者4000多人次参与研讨,近40个主要用字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资料并提出意见建议,国家语委18个成员单位、有关高校和学术团体都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2009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发布公告和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汉字应用主要领域、相关学术团体、高等学校、新闻媒体、文化界和国家语委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和建议3141件,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课题组做到了“件件有分析,件件有回复”,对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作了合理吸收。研制工作动员专家多、社会参与度高,是新中国汉字规范制定工作中科学研究深入、透明度高、知晓度广的一次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对语言文字的高度关注。

    四、关于字表的研制原则。一是尊重传统,注重汉字规范的稳定性。充分考虑与原有汉字规范的衔接,对一些重大问题审慎处理,维护现行汉字系统的基本稳定。二是尊重历史,注重汉字规范的继承性。对已有的汉字规范进行梳理、研究,凡需调整之处,都尽可能考虑大众使用习惯和社会的可接受程度,遵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审慎细致地处理。三是尊重现实,注重汉字规范的时代性。根据信息化时代汉字应用的实际需求,对以往的规范进行整合优化,消除相互间的矛盾,修正疏漏,补充完善,体现汉字规范的时代需求和时代特色。四是尊重民意,注重汉字规范的社会性和服务性。研制过程中通过发布公告和座谈会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道于贤”,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对字表进行了修改完善。五是遵循规律,注重汉字规范的科学性。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遵循汉字发展和应用的客观规律,运用语料库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充分论证、科学定量、合理分级,吸收社会相关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提高汉字规范的科学性。六是充分考虑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华人汉字应用的实际情况,兼顾汉字应用的国际需求,尽量避免扩大差异。

    五、关于字表的内容。《通用规范汉字表》包括主表和附表两部分。

    主表共收8105字,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信息处理等方面和社会生活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附表有两个:《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

    六、关于字表的特点。与以往汉字规范相比,《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集多个字表于一体,方便大众使用。通过对以往汉字规范的整合、优化,满足信息化时代汉字应用实际需求,调适已有各规范之间相互矛盾之处,用一个字表覆盖了以往多个字表的功能,全面整合,大大方便了群众的使用。二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定量、收字和分级。遵循汉字发展和应用的客观规律,运用语料库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汉字进行科学定量和合理分级,满足不同领域的用字需求。三是增收专门领域用字,适应信息化时代各领域用字的新需求。通过向公安部、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和群众征集用字,收录了较为通用的姓氏人名用字、乡镇以上地名用字、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学技术术语用字和中小学教材文言文用字,尽量满足各类证件制作用字和医药、气象、环境等学科门类专业用字的需要。四是梳理汉字的简繁、正异关系,以附表形式呈现了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之间的对应关系,方便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信息交流和海外华人的汉字应用。字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还调整恢复了45个异体字,如“淼、喆、堃”等,满足了人们在人名、地名命名等方面的用字需要。

    贯彻《通用规范汉字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字表的贯彻落实,重点做好教育教学、信息处理和新闻出版等领域的实施,确保教材、计算机字库、汉语工具书平稳有序地实施字表。

 
 
 相关链接
·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 《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建议近3000条
· 研制专家工作组解答《通用规范汉字表》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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