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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联合国安理会涉叙利亚化武问题的决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28日 16时08分   来源:新华社

 开启叙利亚问题政治解决“机会之门”
——解读安理会涉叙利亚化武问题决议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记者郝亚琳、刘华)各方一个多月激烈的外交较量后,联合国安理会于纽约当地时间27日晚一致通过了一份有关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的决议。

    “这份决议的重要性和积极性是显而易见的。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通过积极磋商最终达成一致,避免了在叙利亚问题上‘摊牌’,缓解了剑拔弩张的紧张局势,使叙利亚化学武器问题实现了‘软着陆’。”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李绍先说。

    他说,决议强调了要切实执行去年6月的日内瓦公报。这一公报重申坚持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方向,尊重叙利亚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政治过渡进程应由叙利亚人民主导。随着决议的落实,和平解决叙利亚问题有望进入新阶段。

    此前,安理会曾分别于2011年10月4日、2012年2月4日以及7月19日就叙利亚问题进行表决,但由于决议草案内容失衡、对叙政府单方面施压,三份草案都未能通过。

    在这次决议通过前,外交谈判也曾一度陷入僵局。对于怎样定性“8·21”化武袭击事件、怎样援引联合国宪章第七章、怎样定位叙利亚局势、是否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各国是否有权拦截和检查往来叙利亚的飞机和舰船等问题,有关各方进行了激烈交锋。

    “安理会所有成员国克服分歧,实现妥协,相向而行,难能可贵。”李绍先说,“决议内容的亮点在于尽可能消除了军事干预的可能性,为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打开了一扇‘机会之门’。”

    “美英法在此前的草案中都试图将涉及军事行动以及经济制裁的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列入,为军事干预预留窗口。最终的决议没有笼统地援引第七章,也删除了指责叙利亚政府要为‘8·21’化武袭击事件负责、提交国际刑事法院等条款,这些条款都可能被用作军事干预的借口。”李绍先说。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说,最终的决议相对平衡,对下一步局势产生了积极影响,让险些脱离联合国框架的叙利亚问题,重新回到了政治解决的正确轨道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在推动决议通过中所发挥的建设性作用。中国提出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工作应与政治进程并行推进,并表示愿为销毁化学武器提供专家和资金支持、愿为叙利亚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中国在外交磋商中穿针引线,积极推动各方立场弥合,为缓和局势、防止战事爆发,迈向政治解决创造了一个外部氛围。”李绍先说。

    中国前驻伊朗、阿联酋大使华黎明说,在叙利亚化学武器危机最紧张的时期,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在圣彼得堡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期间进行会晤,习近平主席表示“希望有关国家三思而后行”,这对美方决策是有影响的。中方愿意为销毁化学武器提供资金和人员支持,全力支持俄罗斯提出的决议草案。决议的通过离不开中方的努力。

    此外,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在28日凌晨通过的一项旨在全面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的决定,也是促成安理会通过涉叙化武问题决议的重要因素。

    禁化武组织的这份决定,要求在10月1日开始对叙利亚的化学武器状况进行核查,并在2014年年中完成对叙利亚化学武器的销毁工作。

    “关键还是在于落实,各方都要积极、建设性地推动销毁叙利亚化学武器工作。核查和销毁化学武器本就是一个复杂艰难的过程,既要查清化学武器的种类、使用手段,对技术、资金以及销毁环境的要求也很高,何况叙利亚还处于内战之中,无疑增加了相关工作的难度。”曲星说。

    专家们普遍认为,决议的通过使叙利亚问题的政治解决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叙利亚国内局势的动荡、有些国家对叙利亚反对派的支持,都使前景不容乐观。

    “如果有国家试图利用核查和销毁化学武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翻叙利亚政府、干预叙利亚政治进程,那化学武器问题的解决只能难上加难,所以各方要防止出现这样的问题。要确保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曲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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