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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假期消防安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30日 10时39分   来源:新华社

公安部发布国庆假期消防安全提示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 国庆长假来临,公安部消防局30日发布安全提示,提请社会单位和公众注意消防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一、各单位和居民楼院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值班,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二、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公共场所不得违章违规用火、用电、燃放烟花爆竹。在这些场所消费、休闲,请留意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从最近的出口迅速逃生。

    四、注意家庭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人离开要熄灭火源,出门要关掉电源、气源。

    五、乘坐交通工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吸烟;要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六、驾车旅游出行前,请对车辆油路、电路等进行检查,防止出现短路、引发火灾。切勿在消防车道上停放车辆或设置阻碍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七、遇有火情以及其他自然灾害,请及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八、发现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以及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

    九、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时有发生,请遵守电动自行车使用规定,不得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

    十、在旅游景点游玩时,请自觉遵守禁火禁烟规定,不要在野外遗留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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