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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实现粮食丰收农民增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22日 19时0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 王立彬)农业部22日宣布全国粮食产量有望再创历史新高,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连续十年增产。今年粮食生产在遭遇了东北低温春涝、西南西北冬春连旱、夏季南旱北涝以及害虫频发等灾害的多重考验之下,取得历史罕见的“十连增”,为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

粮食是“稳民心、安天下”战略产业。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体,“稳民心、安天下”,归根到底要让种粮农民分享丰收成果,使我国农村经济走上农业丰收、农民增收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新世纪以来,在党中央两个“反哺”战略决策下,通过系统性的农村税费改革、托市收购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解决了粮食丰收、农民减收的“谷贱伤农”难题。

按照世界各国工业化的经验,粮食增产但农民不增收、粮食不增产而农民增收、粮食不增产农民也不增收都是可能出现的。我国在农民稳步增收的同时实现粮食“十连增”,是值得书写的成就。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耕地、淡水资源和光照气候条件下,我国农业生产面临越来越大的自然条件压力。

在基本国情和自然条件限制下,确保粮食丰收、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只能更多通过释放制度性红利。在我们这个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确保粮食丰收、农民增收持续“两全其美”,只能依靠全面深化改革,走一条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多赢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随着我国城乡人口结构和劳动力结构的变化,要确保粮食丰收、农民增收,必须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稳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通过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还要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探索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制约农业现代化的一系列“二元化”障碍,这样才能确保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我们要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最大限度凝聚农村改革共识,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依靠改革和制度创新,避免粮食丰收和农民增收“低水平均衡陷阱”,走出一条农业现代化的中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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