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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强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在动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年02月27日 15时38分   来源:中国经济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要求,要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事业单位是最具中国特色的体制之一,其存在的价值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性的公共服务,可中国的事业单位由于历史的沉积,很多被打上了“中国特色”的烙印,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已经难以适应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事实上,国家在十几年前就启动了事业单位的改革,之所以这么多年来进展缓慢,甚至在某些领域有一定程度的回归,除了改革的时机、手段、策略和步骤存在问题外,最大的阻力,就是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以往的改革中很难被打破。

    尤其在人事制度上广受公众“诟病”:在进人方面,存在着进人不公开不透明、向事业单位乱塞人的问题;在管理上,聘用合同还没有真正成为确定人事关系的依据,岗位管理也缺乏具体政策;在出口上,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相关政策不完善,致使出口不畅;在人事监管上,缺乏对事业单位用人的监督管理手段……

    更重要的是,事业单位人事法制建设亟待加强。相比行政机关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企业有《劳动法》,惟独事业单位没有一套整体的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人事管理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正是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它立足于确定基本制度、规范基本环节、解决基本问题,将为建立系统性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岗位管理的要求,条例将逐步制定和完善贯穿于人员“进、管、出”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设置、人员聘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福利、退休、人事争议等。

    推进就业中的机会平等,这是社会公正的一个基础,具有起点的意义。而推行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也会促进企业在用人制度方面的改革。正如去年总理所说的那样,使更多的人乃至于每个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自己的本事、自己的职业才能来获得相应的岗位、应有的报酬。有了公平的就业机会,人们就更愿意接受培训,接受继续教育,选择和市场相适应的专业就会更有动力,就会感觉到有希望。

    “法无授权不可为”为政府与市场间划出了一条明确的边界线,也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更强化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在动力。事业单位的改革大幕既启,必须坚定地推进下去,不能半途而废。把属于市场的还给市场,把属于社会的还给社会,把属于行政的留给行政,公众也将会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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