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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菊会见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各国代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0月2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10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出席《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各国代表。 新华社记者 高洁 摄

黄菊:中国愿加强国际合作 为和平利用空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28日在会见出席《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各国代表时说,推进航天的宏图大业,需要不断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中国愿与各国密切合作,为和平利用空间资源,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黄菊指出,中国政府一直把空间事业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予以鼓励和支持。前不久,中国的“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任务获得了圆满成功,标志着中国在探索太空的征程中取得了重大进展,是中华民族为人类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事业做出的又一重大贡献。

    他说,中国非常重视在亚太地区开展广泛和密切的多边合作,并为推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建立做了大量工作。这一组织的成立将有利于亚太地区国家进一步扩大空间技术与应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快空间事业的发展,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共同繁荣。

    黄菊指出,作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东道国,我们欢迎更多亚太国家加入到这一组织中来,一道为它的发展壮大而努力。他强调,亚太空间合作组织面向亚太地区的国家,但亚太以外的国家可以作为准成员参与该组织的活动。希望各国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空间合作,使各国人民都能从空间科技及其应用中受益。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签字仪式2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来自孟加拉、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 巴基斯坦、秘鲁、泰国等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分别签署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国防科工委主任张云川代表中国政府在《公约》上签字。列席签字仪式的国家包括阿根廷、巴西、马亚西亚、菲律宾、俄罗斯、乌克兰等。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1992年,中国、巴基斯坦和泰国联合发出开展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的倡议,并提出了建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构想。经过十余年努力,亚太地区在空间领域的多边合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此次签字仪式的举行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迈向正式成立的重要里程碑。签字仪式结束后,各签署国将在完成其国内法律程序后,向东道国政府交存批准书。《公约》将在有五个亚太国家向东道国政府交存批准书后生效,届时,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将正式成立,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