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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与葡萄牙总理会谈 中葡总理签署联合声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里斯本12月9日电(记者戚德良 康兴平)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与葡萄牙总理苏格拉底在里斯本举行会谈。双方决定建立中葡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此推动双边关系全面、深入地向前发展。

    温家宝说,中葡建交时间虽然较晚,但两国关系一直发展顺利。双方通过谈判成功地解决了澳门问题,体现出的互信互让、协商合作精神,成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近年来,双方高层互访不断,经贸关系发展迅速,在文化、教育、科技、司法等领域的交流不断扩大,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与配合。可以说,中葡关系正处在建交以来的最好时期。

    温家宝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对葡关系。双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是两国面向未来作出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决定。双方下一步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以推动中葡关系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一、增进两国政府、议会、政党、地方和社会团体各层次的交流,加强在双边关系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消除贫困、促进发展。二、发挥好两国经贸混委会和企业家委员会的作用,鼓励企业开拓对方市场,加大双向投资力度,调整和优化贸易结构,培育双边贸易新的增长点,努力在3年内实现贸易额翻一番。三、扩大人文交流,促进文化往来,深化语言教学合作,以此带动双方在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四、利用“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这一平台,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电讯、人员培训、医疗卫生等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同葡语国家的合作,促进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互利共赢。五、加强在欧盟框架内的合作,促进中欧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苏格拉底说,葡中政治关系很好,葡高度重视葡中关系,与中国发展关系是葡对外政策的优先方向。两国宣布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开辟了广阔前景。葡方愿意与中方共同努力,不断充实两国关系的内涵,加强两国在投资、贸易、教育、文化、旅游领域的合作,开展在葡语国家的经贸合作。

    苏格拉底重申葡政府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温家宝对此表示赞赏。双方还就中欧关系等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会谈后,温家宝和苏格拉底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强双边关系的联合声明》,并出席了双方关于司法协助、投资保护、卫生合作等9个文件的签字仪式,随后共同会见了记者。(完)

中葡两国总理签署联合声明(全文) 

    新华社里斯本12月9日电 正在葡萄牙进行正式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同葡萄牙总理苏格拉底会谈后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强双边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国政府关于加强双边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葡萄牙共和国总理苏格拉底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至十日对葡萄牙进行了正式访问。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苏格拉底总理举行了会谈,并会见了桑帕约总统和伽马议长。

    两国领导人对中葡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传统友好关系不断取得发展表示满意。强调指出,两国关于澳门问题的谈判进程促成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双方积极评价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几年来所取得的成就,并相信澳门将继续为密切中葡两国关系作出贡献。

    两国指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中葡应该加强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互利双赢。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应对威胁和挑战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葡同意在联合国改革、加强多边体制、反恐、打击贩毒、防范自然灾害、控制传染性疾病等全球性重大问题上继续积极努力。

    两国认为,中葡关系基础牢固,并富有发展潜力。双方应共同努力,通过深化政治对话、加强经济、文化联系以及密切教育、科技、司法和卫生等领域的合作,赋予两国关系发展更强劲动力和更深刻内容,以造福于两国人民,为促进共同繁荣作出贡献。

    中葡一致同意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希望在以下领域重点加强合作:

    一、政治对话

    (一)中葡同意加强高层会晤,包括适时安排两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互访。

    (二)两国希望增强定期政治磋商,以实现中葡外长或政府其他部级负责人年度访问的可能性。利用好政府层面和高官间的定期接触,并在双方方便的情况下,在联合国大会以及亚欧会议期间举行双边会见。

    (三)葡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反对台湾采取违背这一原则的任何单边行动,认为海峡两岸的关系应建立在建设性对话基础上,以找到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办法,维护地区稳定和繁荣。

    (四)葡方表示愿继续在欧盟内努力,在欧盟首脑会议结论基础上,推动欧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葡方认同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方面取得的进展,将继续与欧盟委员会努力,以使中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五)两国强调中国与欧盟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进行人权对话的重要性。双方强调,有必要根据两国各自的情况,并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和联合国框架内有关国际条约,促进对人权的维护和保护。

    (六)两国愿在全面实施千年发展目标,特别是在推动解决影响非洲许多国家和人民的问题方面,进行更加紧密的合作。

    二、经济

    (七)中葡将致力于加强两国政府和企业接触,深化经贸合作。充分利用经贸混委会、企业委员会等现有的磋商与交流机制,发展贸易、投资、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关系。双方同意于明年举行中葡经贸混委会第六次例会。

    (八)中葡对双方续签《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表示满意,这将为两国投资者提供保护机制。为鼓励促进相互投资,两国讨论了在经贸混委会范围内建立双向直接投资工作组。

    (九)两国还将在经贸混委会范围内,探讨在双方感兴趣的领域里成立工作组的可能性,以扩大和丰富双边经济合作。

    (十)中葡重视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两国企业增加交流,强调中葡企业委员会可从中发挥作用,如举办企业家定期会晤等。两国还鼓励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或财团,参与两国项目的公开招标。

    (十一)中葡强调“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对发展两国机构和企业间经贸合作关系发挥的重要平台作用。两国对明年将在葡举行中国-葡语国家企业经济合作展览会以及论坛发展研讨会这两项重要活动表示高兴,并预祝将于明年下半年在澳门举行的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取得成功。

    (十二)两国认识到目前“创新与接触”等计划的重要意义。该计划拟向设在中国的企业派遣新毕业的葡萄牙大学生开展实习。双方表示愿为该计划的成功实施而努力。

    (十三)中葡愿就旅游促销战略、增加游客流量开展合作。创建使用各自语言的推介材料,努力开展两国旅行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官方传媒手段,特别是电视台,播放宣传对方作为旅游目的地国的节目。

    三、语言、文化和教育

    (十四)中葡同意在教授对方国家的语言和文化方面加强合作。通过深化卡蒙斯学院和葡萄牙东方学会与中国有关教学机构之间的合作,优化和增加在中国现有的葡语教学手段。通过孔子学院开展的活动,扩大在葡萄牙的汉语教学规模并提高教育质量。

    (十五)两国同意逐步推出一项试点计划,将在葡中文教学,在华葡语教学,纳入到两国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阶段的外语科目学历教育中。

    (十六)两国同意在语言教学以及语言的其他技术运用中,使用信息和通讯技术。赞赏两国企业在软件领域,以及科教课题方面,正在共同从事的工作。

    (十七)中葡承诺,将深化双方在文学、建筑、电影、音像、造型艺术、表演方面,在各类文化遗产的维护、保护和利用,以及著作权和相关权利等领域内的交流。

    (十八)中葡决定在学校范围内更多开展教育活动,以增加两国学生对对方国家历史、教育和文化的了解。

    (十九)两国愿加强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合作。认为双方签署《互认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证书协定》已经在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双方将重点促进两国高教机构在科技领域的硕士及博士生层面开展更多的交流。

    四、科技

    (二十)中葡强调中葡科技史中心在促进两国历史科技交流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决定对其予以加强和巩固,并支持其今后的工作。

    (二十一)两国将进一步开展旨在深化和活跃双方科技合作的活动,具体包括:1、轮流在两国定期举办新一轮的科技合作研讨会,以确定在科学和工业方面进行研发的新机会;2、推出在两国有关机构中召开中葡资深科学家高级别会议的计划;3、鼓励两国机构在工业部门和大学中,在诸如信息和通讯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医学研究、物理、空间科学、材料科学、环境和海洋科学等优先合作领域,开展科技人才高级培训的合作。

    五、司法

    (二十二)中葡将共同制定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计划,密切相应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两国司法体系间更好的相互了解,其内容优先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刑罚执行,加强法治建设,司法管理体系的作用,司法协助,打击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以及在双边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方面开展司法合作等诸多领域。该计划的实施方式包括,两国司法部负责人和官员加强访问,共享司法、立法和法学信息,并在国际组织中加强经验交流。

    (二十三)两国将努力尽快完成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使双方签署的《刑事司法协助协定》生效。双方表示愿就今后签署引渡协定及被判刑人员移管协定继续商谈。 

    六、卫生

    (二十四)中葡愿促进两国专业团体和卫生部门之间的联络、经验交流、合作计划的制订以及协同工作,同意构建流行病学、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急救医学、食品安全和健康教育、病毒学、药品政策、医院管理和中医等领域的卫生合作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葡萄牙共和国政府代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葡萄牙总理苏格拉底

                                二00五年十二月九日于里斯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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