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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强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回良玉在会见“中华慈善奖”获奖代表时强调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北京中南海紫光阁会见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奖代表。 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19日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了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奖代表,向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参与、支持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境内外爱心人士、机构和团体表示衷心的感谢。回良玉指出,慈善事业是一项文明而崇高的事业,体现了时代要求和社会进步,展示了中华民族的美德与和谐的理念。要建立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发展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慈善组织建设,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回良玉认真听取了获奖代表的发言,对他们的慈善行为予以高度评价。他说,“中华慈善奖”是授予在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人士、机构和项目的崇高荣誉。你们在群众面临困难的时候给予及时救助,在群众需要支持的时候给予热情帮助,在群众充满期待的时候给予无私援助,你们的爱心和善举弘扬了人道主义思想,推动了人与人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促进了社会道德的提升。

    回良玉指出,我国自古就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慈善理念和慈善实践源远流长。近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很快,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社会慈善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日益提高,慈善组织发展迅速。但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我们的社会慈善意识和慈善行为还有很大差距,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回良玉强调,发展慈善事业,需要政府和民间组织携手共建,需要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人人慈善”成为慈善事业的主旋律。要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慈善活动,提高开展慈善活动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快建立“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发展机制,促进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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