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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良玉同荷兰农业大臣会谈并会见荷兰外交大臣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4月10日,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前左二)和荷兰农业、自然及食品质量大臣费尔堡(前右一)在荷兰海牙签署中荷两国政府关于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 新华社记者 徐金泉 摄

    新华社荷兰海牙4月10日电(记者潘革平 刘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10日在海牙同荷兰农业大臣费尔堡举行会谈,重点就加强两国农业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同日,回良玉还会见了荷兰外交大臣费尔哈亨。

    回良玉在同费尔堡举行会谈时指出,荷兰是世界农业强国,中国是发展中的农业大国,两国在农业领域的互补性强,合作范围广、水平高、潜力大。双方可进一步发挥农业工作组的指导作用,共同确定农业合作未来方向。中方愿学习和借鉴荷方经验,深化农业科技创新合作,进一步明确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重点,并通过中荷农业示范培训中心,探索创新农技推广手段。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和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积极开展农产品贸易等互利合作。

    费尔堡表示,荷中农业合作富有成果,荷方愿进一步与中方分享农业和农村发展经验,联合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加强在食品安全和动物卫生领域的合作,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为两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谈后,回良玉与费尔堡签署了中荷两国政府关于农业合作的联合声明,并出席了关于建立中荷农业创新和促进中心合作协议的签字仪式。

    回良玉与费尔哈亨在会见中积极评价中荷关系,一致认为两国建交35年来,在政治、经济、文教、科技等领域的互利合作取得丰硕成果,两国愿以建交35周年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政治互信,深化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的沟通与协调,不断推动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达到新的水平。费尔哈亨重申,荷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

    应荷兰政府邀请,回良玉于8日抵达海牙开始对荷兰访问。9日,回良玉考察了鹿特丹三角洲工程和瑞恩农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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