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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强调: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华建敏在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
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月17日,中组部与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行结业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华建敏出席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中组部与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完善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研讨班于17日举行结业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院长华建敏出席并讲话。

    华建敏说,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下大力气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应当看到,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完善社会管理的任务非常繁重。完善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华建敏指出,完善社会管理,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构建科学高效、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坚持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政策和制度体系,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改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加强应急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华建敏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加强社会管理摆到重要位置,像重视经济工作一样重视社会管理工作。要加强社会管理理论和政策研究,特别是要重视对扩大就业、理顺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为加强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政策和理论支撑。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有效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理社会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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