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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会上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28日)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是控制污染物排放、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昨天,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做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当前节能减排面临的严峻形势,对推进节能减排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今天,召开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家宝总理讲话精神,总结几年来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果,部署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刚才,山西、江苏、山东省政府和环保总局、监察部的负责同志发了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四年来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

    200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围绕解决一两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行动,先后在重点行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市污水处理厂、“十五小”企业、工业园区、新建项目、自然保护区等方面,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表现在:

    ——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四年来,群众反映和投诉强烈的160万件污染问题,大部分得到解决。为保障饮水安全,检查了3万多家重污染企业和单位,整治了5800多处污染隐患,取缔了近300个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2.3%。针对城镇群众投诉较为集中的空气、油烟、噪声等污染问题,加大了整治力度,收到了好的效果。针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问题,查处了一批冶炼、制革、铬盐等违法排污企业。

    ——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四年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00多万人(次),检查企业200多万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0多万件,关闭企业近2万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警戒作用,企业公开超标排污的现象明显减少。在被查处的违法企业中,排污严重的“十五小”企业所占比重,从2003年的56.6%下降到2006年的9.9%。

    ——改善了部分区域环境质量。通过整治,淮河干流14个国家控制断面,二、三类水质比例从2003年的36%上升到64%。一度“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晋、陕、内蒙古、宁交界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宁夏石嘴山市摘掉了全国十大空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帽子,内蒙古乌海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显著增加。湘黔渝交界地区锰污染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流经该地区的清水江,水质已由劣五类恢复到三类。

    ——促进了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等重点行业,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关闭、淘汰了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对2000年以来一些重点行业的近万个建设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停建、缓建违规项目近两千个,重污染行业盲目扩张的势头受到一定遏制。同时,严肃查处了112个违反环评管理制度的大型建设项目,促进了投资建设质量的提高。

    ——改善了环境执法监管条件。通过连续四年的专项行动,地方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普遍提高,环境监管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不少地方清理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并结合实际出台了新的法规。许多地方增加了执法能力投入,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

    连续四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在此,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奋斗在一线的环境执法人员,向付出辛勤努力的环保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环境问题仍然相当严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在增加。2006年,尽管各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但没有实现节能减排的预定目标。这在今年“两会”期间成为代表们的热点议题,也引起了社会和国际上的关注。当前在环境执法方面,也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环境违法行为仍然较为普遍,并呈现出隐蔽性、对抗性的新特点。一些小企业为攫取高额利润,偷排偷放,屡查屡犯。一些大企业甚至上市公司虽建有治污设施但不运行,仍在大量超标排放。二是新建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相当突出。一些地方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低,高耗能、高污染建设项目扩张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旧账未还又欠新账。少数地方在“招商引资”中,把工业园区作为“飞地”,规避环境执法。三是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突发性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群众投诉呈上升趋势。总的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全国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的突出严重问题。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企业科学发展观尚未得到真正落实,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形象工程、轻群众利益。一些地方环境监管职责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掩盖、纵容环境违法,甚至干扰、阻碍环境执法。一些地方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不顺,执法能力严重不足。同时,环境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环境问题已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制约。本届政府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2006年没有达到预定的减排目标,给今后几年完成减排任务带来了很大压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提供保障。这是推动环保工作、实现环保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更加深入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

    二、进一步明确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

    在新的形势下,搞好环保专项行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努力遏制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促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降低,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今后四年,要按照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要求,把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与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专项行动要总体部署、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集中力量、特事特办。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任务,刚才环保总局代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七个部门做了部署。重中之重是要切实解决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整治饮用水源污染。饮水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需求。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污染,让城乡居民喝上干净的水,是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取缔关闭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今年要巩固和扩大成果,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突出治理重金属污染。近几年,铅、汞、铬、镉等重金属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今年要对重金属污染源进行认真排查,没有治污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选址不合理的企业,要限期关闭、搬迁。

    三是全面整治工矿企业集中污染。当前,一些污染大户、重化工业区、矿产开发和加工区集中污染和生态破坏十分严重,引发了不少环境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今年要对这些集中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

    四是有效排除环境安全隐患。一个时期以来,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过程中,泄露、爆炸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深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特别要集中整治江河沿岸化工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制订应急预案,建设应急设施,提高应急能力,切实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

    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必须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主要从六个方面加强监管执法。

    第一,完善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管理。这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总结经验,完善法规,发挥更大的作用。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达不到重点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标准的地区,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严重违反环境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地区和企业,对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引发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地区和企业,都要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有关部门要搞好联查联办,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环境影响评价要限批,土地供应、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都应予以限制。

    第二,强化典型案件挂牌督办。从过去的实践看,这是集中力量、在短时期内解决突出环境违法案件的有效形式。要将那些影响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那些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刚才山西省介绍,对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断信贷、断电源、断运输的“三断”措施,值得借鉴。挂牌督办的事项和处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回音。

    第三,加快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这是控制污染的有效手段。要按照“十一五”环保规划的要求,健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制度,建设一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尽快建成全国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要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企业达标排放和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或不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干扰和限制环境执法、包庇纵容企业违法排污的政府和部门,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不仅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屡查屡犯、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要通过司法手段使其在经济上付出沉重的代价,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五,增强环境监管能力。一些地方监管能力弱,是影响监管效能的重要因素。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照能力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解决好机构、编制、经费、人员以及统一着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已经决定投入20亿元支持建设污染物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同时,由财政安排经费,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各地都要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改变监管能力薄弱的状况。

    第六,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综合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境执法队伍。广大环境执法人员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敢于碰硬、排除干扰,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各级领导要关心执法队伍建设,支持执法部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要抓紧完善环境法规体系,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监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并落实具体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搞好专项整治和环境监管。今年年底,要对各地整治和监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行业协会要发挥好行业自律作用。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要加大环境形势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震慑违法、鼓励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执法,强化治理,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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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对太湖水污染防治作批示 曾培炎提出要求

    6月11日,国务院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在江苏无锡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多年,但未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太湖水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调查分析水污染的原因,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研究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并讲话。他指出,太湖水环境关系太湖流域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沿湖各地政府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环境保护放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防止太湖流域水源地受到污染,确保城乡居民饮水用水安全,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坚持不懈地推进全面、系统、科学的污染治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太湖污染问题。

    资料图片: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北京主持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对下一步普查工作做出了部署。 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太湖蓝藻暴发致无锡饮水吃紧 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从29日开始,江苏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

    5月30日,无锡市前宋巷小区居民家中的自来水伴有刺鼻异味。从5月29日开始,江苏无锡市城区的大批市民家中自来水水质突然发生变化,并伴有难闻的气味,无法正常饮用。各方监测数据显示:今年入夏以来,无锡市区域内的太湖出现50年以来最低水位,加上天气连续高温少雨,太湖水富营养化较重,诸多因素导致蓝藻提前暴发,影响了自来水水源地水质。目前,无锡市民饮用水紧张,有关方面专家正赶往无锡研究对策。 新华社记者 韩瑜庆 摄

    宜兴五名官员因对企业向太湖排污监管失责受处分

    由太湖蓝藻暴发引发的水危机,在当地引发了对环保问题的高度关注。江苏省宜兴市周铁镇镇长吴旭、宜兴市环保局副局长张盘君等5名政府官员,因在对相关企业违法排污上“工作不到位”或“监管失责”,日前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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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解饮用水污染危机:突来的考验 深长的警钟

蓝藻水危机 污染是主因:治理太湖水污染任重道远

    潘岳:我国一季度"一江""二河""三湖"水污染加重

    5月21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发布今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时说,第一季度松花江支流、淮河干支流、海河干流及“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加重。

    监测显示,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主要污染物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长江干流水质为优,支流总体属轻度污染;黄河干流为轻度污染,支流总体为中度污染;珠江干流、支流水质为良。但是,松花江干流中度污染,水质较去年同期恶化,支流总体为重度污染;淮河干流、支流重度污染,水质明显变差;海河干流重度污染,主要支流水质有所好转;“三湖”为Ⅴ类或劣Ⅴ类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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