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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培炎在首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曾培炎副总理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月4日)

  新年伊始,召开这次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对污染源普查进行动员,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确保普查顺利进行。全国污染源普查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专门颁发了污染源普查条例。刚才,环保总局的负责同志介绍了普查准备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统计局、财政部和江苏省、重庆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们不断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把减少污染排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通过结构调整、工程建设、加强管理,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升转降,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1.81%和0.28%,出现了重要转机。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节能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动员各方面力量,继续加大力度,扎实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迫切需要摸清污染状况、健全环境统计制度。我国环境统计制度建立于1980年,此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过一次工业污染源调查、两次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抽样调查为主、科学估算为辅的年度环境统计制度。随着形势的发展,污染源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现行的环境统计对许多污染源的掌握存在遗漏,不能满足加强环境保护、减少污染排放的现实需要,必须通过调查及时加以完善。

  在新的形势下,对全国污染源进行一次普查,全面掌握各种污染源的状况,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编制环保规划的重要基础,是优化经济结构、制定环境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加强环境监管、实施污染源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

  二、准确把握污染源普查的主要任务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调查。做好这次普查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要求,坚持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证质量,把普查污染源与健全环境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结合起来,把普查数据汇总与成果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环境信息。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今年初正式启动;上半年对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搞好数据填报、录入和审核、抽查;下半年完成普查数据的分析汇总,提供主要普查数据;2009年上半年进行普查验收;同时,开发利用普查成果。做好这次普查工作有以下几项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情况。要认真查清全国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摸清全国以及各地区污染物排放的底数。同时,建立国家与地方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

  二是严格依法进行普查。统计法和污染源普查条例是这次普查的法律依据,必须严格遵循。要动员企业、单位等普查对象依法接受调查,主动提供资料,如实填报数据。普查取得的普查对象资料不作为考核普查对象是否完成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处罚和征收排污费的依据。普查资料和数据中涉及的国家秘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同时,普查机构和人员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于普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干扰和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确保普查质量。这是全国污染源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把质量要求作为污染源普查的生命线,把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对普查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与核查验收,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四是健全环境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国家已拨出专款,用于完善环境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要以这次普查为契机,深化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改革,建立更加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统计数据的质量。要结合普查工作,同步推进环境监测体系及检测手段建设,健全企业实时监测、江河断面监测、城市空气监测等设施,全面建立重点污染源监测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对污染源进行动态跟踪、及时监控。同时,找出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调整监管重点,改进监管措施,提高监管能力。要在普查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环境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

  五是开发应用普查成果。普查的目的在于应用。要总结以往普查经验,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尽早汇总公布有关数据,把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及时利用起来。要对普查数据进行认真梳理、全面分析、深入研究,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逐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三、努力提高污染源普查工作水平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系统工程,技术难度大、质量要求高、时间安排紧、工作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普查任务。在此,我提几点要求:

  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必要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还没有建立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县(市),要尽快把机构建立起来。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搞好协调配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发挥牵头和普查主体的作用;统计部门要做好普查方法、技术规范的指导;发展改革、农业、商务、建设、国资、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普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普查工作办公室要搞好组织协调,为污染源普查做好服务、提供保障。

  第三,要保障普查经费。这次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补助,省级财政也要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的县(市)给予经费支持。要加强普查经费管理,厉行节约,不准截留挪用。

  第四,要调配普查力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查人员的配备,从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精、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普查工作,也可从社会和大专院校中招聘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大力加强普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保证普查工作的需要。基层现场普查任务繁重、条件艰苦,要关心普查人员工作和生活,对优秀人员给予鼓励、表扬和表彰。

  第五,要加强宣传报道。做好宣传动员,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针对普查的不同阶段,合理安排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宣传依法普查、确保普查质量的具体要求,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这次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污染源普查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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