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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月26-28日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2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2月1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 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定于2月26日至28日举行
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准备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四次委员长会议1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月26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继续审议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审议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建议的议程,此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听取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分别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等。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和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就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议程情况,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表决议案办法草案、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表决十一届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办法草案有关情况等作了汇报。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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