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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邦国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听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报告等
吴邦国出席会议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分别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韩启德副委员长主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一部引导、支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法律。为全面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8月底至9月下旬,对该法开展了执法检查。乌云其木格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她说,近年来,各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教育培训等方式,使农民群众合作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自法律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依法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58072个,已占到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在详细报告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初步成效后,乌云其木格指出,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乌云其木格在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了以下建议: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尽快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扶持措施;加强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和支持;法律实施中要正确处理规范性与包容性的关系。

    今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陈至立副委员长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她说,自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环评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推动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陈至立报告了环评法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认真学习宣传环评法,提高全社会保护环境的法治意识;完善配套法规和标准,增强法律的操作性;建设项目环评制度全面实施;规划环评试点为全面实施积累了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有效实施环评制度;推动了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针对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陈至立就进一步贯彻实施环评法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继续提高思想认识和执法意识,推动环评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健全规划环评制度,推动规划环评全面开展;三是加强环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环评审批制度;四是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体系,切实提高环评能力。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向大会提出议案462件。大会主席团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在今天的会议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启智、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分别作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作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本次常委会会议对这两部法律案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普遍认为两部草案已经比较成熟。法律委员会逐条研究了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提出了两部法律案的建议表决稿,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这两部法律案草案。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华建敏、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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