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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加强孤儿保障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3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加强孤儿保障工作
回良玉强调要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

    12月30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国务院12月30日召开全国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会上强调,加强孤儿保障工作,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时代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各项任务,确保相关政策措施惠及每一个孤儿,促进孤儿身心健康成长。

    回良玉指出,孤儿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小的群体,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他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实现“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壮有所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这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孤儿保障工作从此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轨道。

    回良玉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保障工作机制,把握关键环节,统筹做好孤儿保障各项工作。一要把妥善安置孤儿作为重要任务,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发挥亲属抚养的主渠道作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兜底作用、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的重要作用,推动孤儿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二要把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及时足额到位。三要把儿童福利机构作为重要依托,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发挥其辐射作用和专业优势,下大力气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的儿童福利机构人员队伍,为孤儿提供更好、更周到的服务。四要为孤儿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落实孤儿教育保障政策,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扶持孤儿成年后就业,加强孤儿住房保障和服务,为孤儿的全面健康成长铺设一条坦途。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更多地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社会的温暖,让他们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幸福成长。

    回良玉要求,各省(区、市)要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抓紧确定本省(区、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中央财政从今年起安排专项资金,为全国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提供补助。要建立严格的孤儿基本生活费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用于孤儿。要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恤孤慈幼的传统美德,广泛宣传救孤恤孤的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孤儿、扶助弱小、呵护未来的道德风尚和人文环境。要大力发展孤儿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提供福利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救孤恤孤活动。要发展壮大孤儿保障志愿者队伍,动员更多的人、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孤儿保障事业中来。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出席会议。会上,民政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负责人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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