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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6日 16时43分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加快发展服务业
审议通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快发展服务业,审议通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发展服务业是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十一五”时期,我国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仓储等主要服务业行业和旅游、文化、家政、动漫、环境服务、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产业和新型业态快速发展。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增加值比2005年增长1.3倍,年均增加就业579万人,服务业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人数比重达到34.6%,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生活改善的重要力量。同时,我国服务业发展仍然存在质量和标准化水平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人才不足等突出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十二五”时期,要着力提高服务业比重,提高服务业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围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发展金融、交通运输、科技、商务、工程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和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行业,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创新能力。(二)围绕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大力发展商贸、家庭服务、法律服务、体育、房地产服务等生活性服务行业,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三)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重点行业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扩大服务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服务业合作。(四)深化体制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深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会议强调,要将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文化产业、电子商务、旅游业、设计咨询、健康和养老服务、农村服务、海洋服务和其他新兴产业、新型业态等作为加快发展的重点领域。会议要求完善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方面政策,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建立完善服务业创新体系、标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统计体系。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草案)》,着眼规范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具备的条件和许可程序、经营者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政府可采取的必要调控措施等作了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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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为支持发展对外贸易,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准确及时退税。(二)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商业银行努力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增加对符合条件出口企业的贷款。(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特别注意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扩大短期险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放宽至部分B类企业。进一步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免收2012年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详细内容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研究部署进一步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