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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和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国务院的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从2005年8月下旬开始,组织开展了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工作。

    为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四部门加强了政策指导,先后印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关于对清理纠正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并先后派出三批七个督查组,对黑龙江、山西、内蒙古、湖南等14个省(区)进行了督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48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1人,登记入股金额7.37亿元,已经撤资5.62亿元,清理纠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这项工作正在深入进行之中。(监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