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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监察部在每年的执法监察工作安排意见中,都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推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公布了监察部第一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要求进一步完善联系点在行政效能监察方面的职能,健全相关机构,确保工作更好地开展。通过推进联系点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能够对面上的工作起到借鉴和示范作用。2005年9月,监察部在广东召开了联系点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对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提出了明确要求。监察部还会同建设部下发文件,组织开展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专项工作。

    地方各级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制度,认真受理投诉,及时纠正和查处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目前,全国有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了效能监察室。截至2005年10月底,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建立行政服务中心4159个,行政投诉中心5458个;受理行政效能投诉92243件,办结851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12人,建议给予组织处理11577人。(监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