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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充分表明了中央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和信心,深刻反映了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和时代特征,集中代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5句话20个字,内容十分丰富,涵义十分深刻,既要求发展生产力,又要求调整完善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社会发展;既要求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正确地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不断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和生产力的落后。离开生产发展和经济建设,农村的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就缺乏坚实的物质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将发展生产摆在首位,着力形成生产发展新格局,努力使农业农村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要积极繁荣农村经济,培育特色产业,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增强农村经济综合实力。

    第二,千方百计改善农民生活。这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目标。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要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着力形成农村内部增收合力,积极拓宽农村外部就业和增收空间,不断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要大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调整优化消费结构,让农民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要着力解决农民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生活得到直接而实在的改善。

    第三,努力形成文明乡风。农民,是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培养新农民,倡导新风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和突出特征。必须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和文化事业,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以新农民支撑和带动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思想观念和良好道德风尚,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形成乡风民俗新风尚,让农村成为文明、进步的美好家园。

    第四,着力改善乡村面貌。创建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也是新农村建设紧迫而现实的任务。必须从工业化、城镇化的长期趋势和村镇布局的长远变化出发,充分考虑村镇的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着眼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制定科学合理的乡村建设规划。必须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积极探索政府扶持引导、农民自愿参与的村庄治理机制,切实改变村容脏乱差、房屋破旧散和农村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的落后状况。必须加强农村饮水、道路、通信、供电、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乡村面貌的新变化。

    第五,积极健全乡村治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党处理与农民关系的一个基本经验和基本准则,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违背了这一点,就会脱离农民群众的愿望,就可能事与愿违。必须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健全乡村治理新机制。要进一步深化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机制,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要深入开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村安定祥和、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第六,始终坚持有机统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五个方面的建设要求,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必须全面把握,协调推进。既要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又要重视农村社会发展;既要强调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又要强调农村生产条件改善;既要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又要抓好农村乡风文明建设。我国要建设的新农村,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的新农村,也是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绝不能将五句话割裂开来,更不能只搞“单打一”,尤其要防止将新农村建设搞成单纯的“新村庄建设”,将财力、物力和工作精力集中投入到村容村貌整治上。(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