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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五——基本公共服务明显加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基本方向,也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按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针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减少贫困、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纲要》提出“十一五”时期要逐步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减少贫困人口、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目标,还特别提出了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量化指标:一是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要从8.5年提高到9年,二是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要从1.74亿人提高到2.23亿人,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要从23.5%提高到80%以上。(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