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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一是要增强原始创新能力,要围绕学科发展、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加快关键领域高技术研究,在信息、生物、海洋、空天、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超前部署,抢占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前沿高技术制高点。二是要增强集成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在信息、能源、资源、环境、农业等关键领域,实现产业核心技术的集成创新与突破。三是要增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散裂中子源、新一代天文望远镜、海洋综合科学考察船等若干重大科学工程,继续支持中科院加快推进知识创新工程,为基础性创新研究提供可靠的支撑条件,不断提高自主创新的基础水平。要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为基础,加快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若干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构筑高水平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计量等基础研究,强化我国的基础技术水平,大幅度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加快在重点产业领域、以大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为依托,建设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自主创新基础设施,为培育和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奠定重要条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建立以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其他标准相互配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国家标准体系。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加强科技宏观管理与协调,完善科技政策法规体系,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各类创新主体的协调互动,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为促进自主创新提供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和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和研究开发活动的主体。

    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结合《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和要求,结合党中央和国务院做出的一系列决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要在激励自主创新、增加科技投入、增强企业主体地位、完善技术安全体系、提高全民科技素质等方面加快政策引导、强化措施推进。(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