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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1月,新闻出版总署重新修订发布了《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并会同中宣部、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以法规规章的形式规定报社记者站和新闻采编人员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等经营性活动。2005年5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新闻采编法规宣传月”活动,全国31个省(区、市)影响较大的88种党报、都市类报纸,随报赠阅了新闻采编法规宣传专版,向新闻采编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关法规规章的宣传,形成了社会监督机制。2005年9月,新闻出版总署重新修订发布了《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其中补充了禁止报刊摊派的内容,为制止报刊利用行政权力发行提供了法规依据。(新闻出版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