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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的政策指导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推动工业污染防治模式由传统的“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防治的“清洁生产”模式转变。协助全国人大组织起草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颁布了《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全面部署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在高污染行业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推行规划。

    二是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起草并由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基本途径、重点及政策措施。开展《循环经济法》立法调研、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研究。组织编制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支撑技术目录,推动循环经济技术进步。

    此外,在积极培育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组建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规范和强化准入管理;发布《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规范脱硫设施的供方市场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