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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环境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财政部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和“分清政府和企业职责,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环保投入力度。2005年中央财政共计安排202.85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其中一般预算安排15.11亿元(其中中央本级5.82亿元,地方专款9.29亿元);国债资金安排187.74亿元。一般预算主要用于国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处置环境与核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全国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与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技术评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项目、排污费安排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和清洁生产等。国债资金主要用于生态建设方面和污染治理方面,其中用于生态建设资金104.72亿元,重点用于西部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退耕还林(草)、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用于污染治理资金83.02亿元,重点用于“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西部中心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等。(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