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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与多边国际环境合作进一步加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我国与美、德、俄等传统大国双边环境与核安全合作得到巩固,继续深化与加拿大、挪威、瑞典等传统友好国家的环境合作,开拓了与巴西、伊朗等发展中大国的环境合作与交流,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全年与美国、巴西、乌克兰等国家新签署或续签了9个双边环境及核安全合作文件。与美国召开的第一次中美环境合作联委会标志着中美环境合作走上制度化;中国-欧盟部长级环境政策对话取得积极效果,增进理解和信任,深化了中国与欧盟这个最大发达国家集团的合作;环保总局首次在国外举行的“中非环境合作会议”正式开启了我国与非洲国家集团以培训人才为主的环境合作,已成为“南南”环保合作的开端和典范,为我国环保设备和技术走向非洲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以周边国家为重点的区域环境合作机制和框架初步形成。中日韩环境与核安全合作、中国-东盟环境合作、东北亚地区、东亚、西北太平洋等区域合作机制得到巩固。环保总局成功主办“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部长会议”,标志着我国从被动应对周边和区域环境问题到以我为主导、主动出击、积极参与区域环境问题姿态的转变。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推动开展环境合作并召开部长会议取得共识。

    2005年引进外国援助资金稳中有升,全年累计落实国际援助资金1.45亿美元。(环保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