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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试点地区全面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有关部门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地区和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建立健全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完善救助实施方案,确保开展城乡医疗救助的地区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并都能按规定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定期了解掌握全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政策、资金、工作迟迟不到位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地区和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将采取内部通报或专项督查等形式,督促各地加大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力度。(民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