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认真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有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巩固和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建设,启动建设项目的地方按照规划完成县、乡、村医疗机构的房屋建设和设备改造任务,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条件。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工作,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管理,改革运行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修订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完善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

    根据《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在过去两年已安排40亿元投资基础上,2006年继续安排中央专项资金27亿元,以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并对贫困县、民族自治县、边境县中的部分县医院、县中医(民族医)医院和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着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民就医条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