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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抓好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4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水利部门将在2006年完成《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水源地保护工程和水源建设工程;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着手组织起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按照《水法》第三十四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规定,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调查工作,提出入河排污口整治意见,报各省(区、市)政府批准实施,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地方水资源保护工作。

    环保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一是严肃查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全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四是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体制、机制;五是重点解决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建立健全淮河、南水北调、海河、辽河等重点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和定量考核管理办法。开展“保障饮用水安全,让人民喝上干净水”环保专项行动及创建“合格饮用水水源”工作,加大对污染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水利部、环保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