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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李鸿忠为湖北省代省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闭会

通过3个法规、有关决议决定和人事任免议案

    12月6日上午,湖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闭会。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永良主持会议。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孟大礼、黄永生、周年丰分别作的关于《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通过了这3个法规。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武汉市文物保护若干规定>的决议》、《关于召开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接受彭振坤同志辞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湖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罗清泉同志辞去湖北省省长职务,任命李鸿忠同志为湖北省副省长、代理省长的决定。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4个执法检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这6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将转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本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督办和检查,加大对挤占挪用资金的追缴力度,并从机制和体制上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要做好跟踪监督工作。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情况的报告和省政府办公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道坤、赵文源、王守海、朱纯宣、高瑞科、贾天增、鲍隆清、纪玲芝、韩忠学,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副省长周坚卫,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李鸿忠同志简历

    李鸿忠,男,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昌乐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学士,经济师。

    工作简历1975年8月-1978年2月,辽宁省沈阳郊区插队,曾任大队民兵连长、治保主任、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1978年2月-1982年2月,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生;

    1982年2月-1984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

    1984年8月-1985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理组副组长;

    1985年4月-1985年6月,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

    1985年6月-1987年9月,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

    1987年9月-1988年11月,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秘书(正处级);

    1988年11月-1995年12月,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挂职,1991年10月,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厅级);

    1995年12月-1996年4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1996年4月-2000年3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其间,1996年9月-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年3月-2001年2月,中共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

    2001年2月-2002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2年5月-2003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3年1月-2003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03年6月-2004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4年2月-2005年2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2月—2005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05年6月后,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是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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