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海洋工作。温家宝总理于2003年11月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听取国家海洋局局长王曙光关于海洋管理工作的汇报,并对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2003年7月,曾培炎副总理专门听取了国家海洋局的工作汇报,并先后多次对海洋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一)海洋规划工作取得重要突破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国家海洋局协同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方面,经过两年的努力,编制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03年5月由国务院印发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个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对调整海洋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为作好落实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目前,沿海省、区、市的规划正在抓紧编制和落实。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海洋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科学依据。沿海各地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基本结束,其中浙江等7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已经开始实施,辽宁等4个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也已编制完成。
(二)海域使用秩序明显好转
《海域法》自2001年1月实施两年来,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海域使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国家海洋局依法完成了对中海石油、香港电信等大型企业共106个重大项目用海的确权发证工作。截至2003年底,全国海域使用确权面积累计约1971万公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6500本,比2002年增加23%;征收海域使用金2.5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
海域法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2003年底,由国家海洋局拟订的《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等5个规范性文件获国务院批复同意。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积极推进地方性海域使用管理配套法规的建设。山东省人大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目前,沿海1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布政府规章、规定13个。
对海域使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海洋局在不断规范海洋行政执法行为的基础上,组织“中国海监”各级执法机构开展了“海盾2003”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发现各类海上违法行为2089起,其中作出行政处罚的775起,重点查处并曝光了10个非法围填海的典型案例。
海域勘界工作进展较快。截至2003年底,2条省际线和40条县际线已经完成。另外,以地方人民政府的名义确定了95条海河分界线。
(三)海洋环境保护力度加大
通过与地方共建或地方自建等方式,到2003年底已建成地市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40多个,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形成。一年来,各地在完成常规监测、预报任务的基础上,对浙江镇海化工区等40个陆源排污口、三亚等22个海水浴场、厦门近岸海域等18个赤潮灾害监控区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重点监测,同时对养殖海域的环境质量进行了评价。全年累计发现赤潮119起。由于大多数地区建立了赤潮应急响应机制,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灾害对沿海地区特别是对海水养殖业造成的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和浙江两省,2003年累计减少赤潮灾害损失约2亿元。
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开始起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国家海洋局在组织编制“全国海洋生态保护规划”的同时,首次开展了海洋生态监控区的建设工作。继续推进珊瑚礁、海草床等海洋自然保护区的选划与管理,2003年新建省级海洋自然保护区4个、特别保护区1个。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海洋倾倒管理进一步规范。2003年国家海洋局直接组织审查、批准了渤中25-1油田等11个海洋工程项目的环评大纲或报告书。依法组织制定了《全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重大溢油应急计划》,并严格按照《海洋工程排污费征收标准实施办法》对海上油气田强化了环保管理。
(四)海洋权益维护和国际合作继续强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研调查管理条例》,国家海洋局先后受理了韩国、日本、法国等国有关机构拟进入中国管辖海域进行科研调查的申请,并对其海上活动进行了监管。2003年夏季,本着“保持存在、体现管辖”的原则,国家海洋局按照涉外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派出“中国海监”船舶、飞机,对进入中国管辖海域的外国公务船进行了巡航监视,维护了中国的海洋权益。
一年来,国际海洋事务的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宽。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与俄罗斯自然资源部签署了《中俄两国政府间海洋领域合作协议》;6月又与印度海洋开发部共同签署了《中印海洋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对促进双边海洋科技合作,稳定周边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五)极地与国际海底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极地考察能力建设规划》,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展了在北极建立科学考察站的工作,于2004年3月投入运行。该考察站的建成,有利于揭示北极地区气候、海洋的变化对中国气候与环境产生的影响,有利于更广泛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增强中国在国际北极事务中的影响力。此外,2003年国家海洋局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北极科学考察和第19次南极科学考察。
按照中国国际海底勘探的年度计划,“大洋一号”勘探船完成增改装任务,并于2003年5-10月赴太平洋,在海上连续作业290多天,取得了大量数据和资料,为今后中国在太平洋圈定和开发钴结壳矿区打下了重要基础。
(六)国家重大专项和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为了摸清中国近海资源、环境、地质、地貌的家底,实现“数字海洋”目标,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的“全国近海综合调查与评价”立项建议书,经过16位专家、院士和30多次研讨会议的评审和修改,于2003年9月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用5年时间完成。目前,《总体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
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海监船舶飞机建造规划》。第一期海监船舶建造工程正在落实,6艘海监船已开始建造,2架海监飞机已交付使用。第二期海监船舶建造工程已进入评估程序。另外,继海洋一号卫星发射成功并正常运转之后,第二颗海洋卫星的立项工作也已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