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加大广告巡查力度和范围,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积极推进广告监管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加强广告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和繁荣发展的广告市场环境,使广告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强化广告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广告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社会反映强烈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使广告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03年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7.17万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4.30%;罚没款1.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0%。停业整顿499户,吊销证照296户。
广告违法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1、从违法行为主体看,广告主违法案件4.02万件,广告经营者违法案件0.96万件,广告发布者违法案件1.21万件,均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分别下降15.95%、10.31%和12.14%。
2、从违法性质看,查处虚假广告案件1.38万件,同比下降8.63%,占查处案件总数的19.23%。
3、从违法媒介看,户外、印刷品、报纸、电视广告违法案件仍居前列,其中户外广告违法案件和印刷品广告违法案件数量占案件总数60%以上。户外广告违法案件2.93万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1.14%,占案件总数的40.89%;印刷品广告违法案件1.41万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9.02%,占案件总数的19.62%;报纸广告违法案件6099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2.33%,占案件总数的8.51%;电视广告违法案件3295件,占案件总数的4.60%;广播广告违法案件796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00%,占案件总数的1.11%;期刊广告违法案件648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2.03%,占案件总数的0.90%。
4、从违法案件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看,药品广告违法案件7925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5.57%,占案件总数的11.05%;医疗服务广告违法案件7374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5.09%,占案件总数的10.29%;食品广告违法案件5090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49%,占案件总数的7.10%。三类违法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8.44%,统计数据说明,药品、医疗服务、食品广告仍然是今后监管重点。
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告监管部门,以整顿和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广告监督管理,扎实开展了监管工作。
1、加强“非典”时期广告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非典”名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
2、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的通知》精神,开展医疗服务广告的专项治理。重点查处了虚假夸大的医疗广告,以及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的医疗广告。
3、强化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严格落实禁止处方药做广告的规定,加强监控允许发布的药品广告,查处未按规定发布和内容虚假的药品广告。对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实行定期公告制度,查处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广告的误导消费者行为。
4、加强对以欺诈为目的的加工承揽和技术转让广告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加强房地产广告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含有虚假表示、宣传腐朽没落的不良文化等违法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6、重点加强对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牌匾广告、店堂广告的巡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杜绝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不良广告。
7、大力加强广告监测工作,不断完善广告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质量。加大监测结果的公示力度和对违法案件查处的督查力度。
8、加强对违法广告主的教育和检查力度,督促媒介落实自我审查广告的各项制度,从源头和重点环节上防范虚假广告。
9、加强广告监管基层建设,监管重心下移,将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纳入基层工商所巡查范围。
二、切实履行广告指导职能作用,监管与服务并重,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广告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监管,搞好服务,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正确运用广告手段,推广品牌战略,扩大企业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加强对广告行业组织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其自律作用,进一步规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为。开展公益广告活动,积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使广告业健康、稳定发展。全国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0.18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22万户,增长13.66%;广告从业人员87.1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1.5万人,增长15.20%;广告经营额突破千亿大关,达1078.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54亿元,增长19.44%。广告监管为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广告业呈持续稳定发展态势。
(一)专业广告公司继续保持快速发展。2003年实有广告公司6.64万户,继续快速增长,比上年同期增加8919户,增长15.53%,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5.15%。广告公司经营额444.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9.19亿元,增长12.43%,占广告经营额的41.24%。其中有限责任公司5.57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12.87%,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54.69%。广告经营额333.95亿元,增长7.77%,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30.96%。入世给广告业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各界对广告业前景看好,投资广告业信心继续增强。兼营广告企业也有所增长,截至2003年底,共有广告兼营企业1.35万户,同比增加2042户,增长17.75%。
1998-2003年广告业基本情况
项 目 |
经营单位
合计(户) |
增减量
(户) |
增长速度
(+%) |
从业人员
合计(人) |
增减量
(人) |
经营额
合计(万元) |
增长速度
(+%) |
增减量
(万元) |
增长速度
(+%) |
2003年 |
101786 |
12234 |
13.66 |
871366 |
114952 |
15.20 |
10786846 |
1755382 |
19.44 |
2002年 |
89552 |
11213 |
14.31 |
756414 |
47338 |
6.68 |
9031464 |
1082588 |
13.62 |
2001年 |
78339 |
7592 |
10.73 |
709076 |
67960 |
10.60 |
7948876 |
822244 |
11.54 |
2000年 |
70747 |
5865 |
9.04 |
641116 |
53642 |
9.13 |
7126632 |
906126 |
14.57 |
1999年 |
64882 |
3152 |
5.11 |
587474 |
8598 |
1.49 |
6220506 |
842179 |
15.66 |
1998年 |
61730 |
- |
- |
578876 |
- |
- |
5378327 |
- |
- |
(二)非公广告企业发展迅速,所占比重扩大。2003年共有个体私营广告经营单位6.14万户,比上年同期增长30.59%。外商投资企业广告经营单位401户,比上年同期增长4.16%。二者之和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0.69%;个体私营广告经营额2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70%。外资企业广告经营额85.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60%。二者之和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30.84%。
(三)传统媒介广告经营继续保持优势,稳步发展。电视广告经营额255.0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9%,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23.64%,继续高居榜首;报纸广告经营额243.01亿元,增长28.94%,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22.53%;广播广告经营额25.57亿元,增长16.75%,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2.37%,期刊广告经营额为24.38亿元,增长60.24%,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2.26%。
(四)产业广告投放格局稳定。2003年广告经营额投放量前5位的产品和服务类别是房地产、药品、食品、家用电器、化妆品。房地产广告经营额投放量快速增长,继续保持领先地位,达159.15亿元,同比增长56.97%,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14.75%;药品广告经营额居第二,经营额为127.48亿元,同比增长34.15%,占全国广告营业额的11.82%;食品广告经营额突破百亿,达100.37亿元,增长8.46%,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9.31%;家用电器广告经营额为88亿元,增长11.76%,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8.16%;化妆品广告经营额为73.01亿元,增长10.27%,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6.77%。服饰服装、烟草、酒类广告大幅度增长。服饰服装广告经营额44.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53%;烟草广告经营额13.23亿元,增长44.05%;酒类广告经营额44.01亿元,增长27.11%。
(五)地区之间格局未变,差距依然明显,东部地区总量超过一半,占有明显优势。2003年东部地区(包括国家局有关数字)共有广告经营单位61069户,比上年同期增加7688户,增长14.40%,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0.00%,比上年同期增加0.39个百分点;广告经营额859.1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7.2亿元,增长19.00%,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79.65%,比上年同期减少0.2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共有广告经营单位22164户,比上年同期增加2427户,增长12.30%,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21.78%,比上年同期减少0.26个百分点;广告经营额114.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19亿元,增长17.68%,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10.61%,比上年同期减少0.16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8553户,比上年同期增加2119户,增长12.89%,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18.22%,比上年同期减少0.11个百分点;广告经营额10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15亿元,增长25.19%,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9.74%,比上年同期增加0.45个百分点。
广告经营额居前十位的省(区、市)没有变化,只是位次有所变化。北京205.4亿元(不包括国家局有关数字),广东165.89亿元,上海160.63亿元,江苏71.51亿元,浙江68.01亿元,山东49.9亿元,天津37.41亿元,辽宁28.48亿元,四川28.48亿元,福建27.21亿元。以上十省(区、市)广告经营额之和为842.93亿元,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78.14%。其中北京、上海、广东三省(市)广告经营额之和占广告经营额总数的近一半,达49.31%,比上年同期增加0.98个百分点。2003年广告经营额增长速度超过20%的有:宁夏1.49倍,新疆62.72%,内蒙古55.39%,湖北42.79%,北京39.98%,陕西33.82%,甘肃28.4%,天津26.94%,广西25.73%,重庆24.28%,云南22.8%,河南21.95%,江苏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