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建新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中国政府网
 

    2003年11月14日11时45分,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9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

 

    11月15日,江西省政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煤矿、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和客运的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再次发生。

 

    江西省政府在紧急通报中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治力度;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凡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抽放瓦斯而没有进行抽放的矿井、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或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和超通风能力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

 

    11月18日上午9时许,在救护队员的陪护下,国务院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1·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的一位成员首次下到标高为-600米水平的1010工作面,对井下通风、电力供应、皮带传输、有害气体残留等井下系统的恢复情况和安全条件进行了实地察看,为事故调查组全面深入井下探明事故发生原因做前期准备。

 

    调查组在建新煤矿进行了实地调查和取证后,对事故的经过、原因、类别、性质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分清与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向国务院提交了完整的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