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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28日   来源:中国台湾网

  所谓台湾问题,从内涵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国民党的一部分军政人员战败后退到台湾。他们在美国政府支持下,武装割据台湾。这样,台湾问题首先就是:首都在北京的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台湾当局的关系问题,应该由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自己来解决。

  (二)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美国政府应当严格遵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彻底纠正并停止其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阻挠中国统一的种种错误做法。

  (三)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决反对任何旨在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各种阴谋,坚决反对任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搞“台湾独立”的图谋。

   为什么说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中国人最早开发了台湾。1700年前的中国历史文献《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这是世界上最早记述台湾的文字。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曾先后派万余人去台,从17世纪开始,中国人民开发台湾的规模越来越大。从元朝(1206-1368)开始,中国历代政府先后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对台湾进行有效管辖。

  17世纪中叶,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民族英雄郑成功于1662年驱逐了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1895年,中国清朝政府因在甲午战争中战败,在日本的胁迫下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把台湾、澎湖割让给日本。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国政府在《中国对日宣战布告》中昭告中外,废止与日本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并宣布将收复台湾和澎湖。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无条件接受《波茨坦公告》和《开罗宣言》,把台湾交还给中国。至此,台湾重入中国版图,重归于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以后,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台湾和祖国大陆处于暂时的分裂状态,但这并未改变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事实。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海内外中国人的共识,也是得到联合国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承认的。

  国际社会是如何公认台湾是属于中国的?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不仅是历史事实,也已被国际社会所公认。

  1895年至1945年,台湾、澎湖被日本强行占领。1937年7月,中国人民开始抗日战争。这场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斗争的一部分,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广泛支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了反对德、日、意法西斯轴心国,中国与美国、苏联、英国、法国等结成同盟国。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共同发表的《开罗宣言》指出:“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日本投降条款》声明,“兹接受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的、后来又有苏联参加的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于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重归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即为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迄今已与161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惟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并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驱逐了台湾当局的“代表”。联合国和全世界已公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