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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2日 15时00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概况

    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共有1617.88万人(2000年)。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主要聚居在我国的南方,范围东起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至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达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南抵北部湾。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壮族的主要分布区,共有1420.71万人,占壮族总人口的87.81%,主要聚居于南宁市、崇左市、百色市、河池市、柳州市、来宾市、贵港市等地。另外,分布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有98.1万人,散居在云南省其他地区的有12.9万人;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有4.2万人,另有4000余人居住在与连山毗邻的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有1.6万人;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有5000余人。壮族居住的地方,基本上连接成一片,大部分聚居,也有相当一部分和汉、瑶、苗、侗、仫佬、毛南、水等族杂居。

    壮族分布的地区,边沿多山,中部丘陵起伏,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西部有六诏山脉从云南文山延伸到广西的那坡县,北部有凤凰山、九万大山、大苗山和天平山等,东部广东连山有五岭之一的萌渚岭绵延起伏,中部偏东盘亘着大瑶山、莲花山等山脉,中部偏西有都阳山、大明山等,南部和西南部边沿有十万大山、公母山、大青山等。

    壮族地区山多地少,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一片海”之称,山区、丘陵占土地面积的82%左右。丘陵海拔一般在100~400米,坡度较缓,土层较厚,雨水丰富,光照条件好,适宜于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的发展,是壮族地区人口较为稠密的地区,也是农业和多种经营较为发达的地区。壮族地区平原少,且分布零星,比较大的平原有右江谷地、南宁盆地、宁明谷地等,它们实际上都属盆地。右江谷地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光照充足,水热条件好,发展农业十分有利,是水稻、甘蔗、芒果的生产基地,素有“桂西明珠”之称。壮族地区石山面积大,且分布广,尤其是壮族主要聚居地的广西西部地区,裸露型的喀斯特地貌占了当地土地面积的60%以上。喀斯特地貌是“九分石头一分土”,不大适合人类居住生存,但由于久受雨水侵蚀,形成了众多奇特瑰丽的岩洞和地下河流,自然景色十分幽美。桂林和阳朔,自古就有“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之美誉。广西南宁市武鸣县的伊岭岩,素有“小桂林”之称的靖西县旧州,凌云县的水源洞,柳州市的白莲洞,云南文山州广南县的莲洞、白云洞、响泉瀑布,文山县的仙人洞,等等,也都是天下少有的奇景。喀斯特地貌区还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尤其是铝土、锰、锡、锑、钨等矿的保有储量和产量,都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壮族地区还有丰富的石灰石资源,不仅分布广泛,而且储量大、质地好,可建成中国南方最大的水泥基地。

    壮族地区的南部面临北部湾,这里是我国重要的热带渔场,盛产各种名贵海产,特别是出产的“南珠”,据史料记载至迟在汉代就已开始采集。现在,这里仍然是我国重要的产珠区,向有“珍珠之乡”的美称。我国北部湾海岸线曲折,多港湾,从东到西分布有铁山港、廉州港、三娘港、钦州港、防城港、珍珠港等港湾,形成天然港群海岸。这些沿海港口同时具有水深、避风、浪小等自然特点,距港澳地区和东南亚的港口都较近,是我国西南地区面向东南亚、连接世界各地的重要出海口,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壮族地区地处低纬,北回归线横贯壮族聚居地的中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水充足,年均降雨量在1835毫米左右;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在20℃左右,冬无严寒,南部夏季酷热。四季草木常青,百花盛开,物产丰富多样,主要盛产各种热带、亚热带作物。柑、橙、柚、香蕉、荔枝、龙眼、芒果等水果产量名列全国前茅;甘蔗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为全国之最,是世界10大产糖区之一;松香、松节油的产量约占全国的一半。名贵药材和土特产资源丰富,素有“土特产仓库”之称,驰名中外的三七、罗汉果、蛤蚧和茴油(又称八角油),是壮族地区素负盛名的特产。西北和西南部山区,森林覆盖,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

    壮族地区河流纵横,有左江、右江、郁江、红水河、龙江、柳江、黔江、桂江等,汇流于西江,奔向东南,经广州入南海;有盘龙江、普梅河、锦江等,向南流经越南入海。由于降水丰沛,这些河流的径流量都较大,地表水资源极为丰富,居全国第5位;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达1900万千瓦,居全国第8位,红水河还被誉为全国水电资源的“富矿”。喀斯特地貌区,虽然地表水流相对贫乏,但地下水资源极为丰富,有着极大的开发利用前景。

    壮、布壮,原是壮族自称。在汉文史书中译写为“撞”、“徸”等,读音“壮”,最早见于宋代文献中。新中国成立后统一写为“僮”。1965年10月12日,根据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议,并征得壮族人民的同意,由国务院正式批准,把僮族的“僮”改为强壮的“壮”字。“壮”字有健康的意思,也不会误读。从此以后,僮族一律改写为壮族。

    壮族除自称“布壮”以外,还有“布越”、“布雅伊”、“布衣”、“布沙”、“布土”、“布侬”、“布央”、“布曼”、“布饶”、“布傣”等自称。“布”,在状语中是“人”的意思。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有南北两个大方言,但语法结构、基本词汇大体相同。南北两大方言大致以郁江和右江为分界线,延伸到云南省文山州的广南、砚山一带。北部方言约占壮族人口的2/3,划分为8个土语区,即邕北土语、右江土语、桂边土语、柳江土语、桂北土语、红水河土语、邱北土语、连山土语;南部方言约占壮族人口的1/3,划分为5个土语区,即邕南土语、左江土语、德靖土语、砚广土语和文麻土语。

    唐宋以来,壮族民间曾流行“土俗字”,这种文字是在汉字的基础上,利用汉字的音、义组合而成。根据1989年广西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的《古壮字字典》(初稿)统计,共有10700多个字,其中定为正体字的有4918个。这些字都是从上百年或数百年前出版或手抄的牒诉、券约、师公唱本、山歌本、故事传说、族谱、信件和碑文中收集下来的,说明这种方块壮字在壮族地区民间曾广泛流行过。不过,由于古壮字地区差别较大,缺乏规范,因此各地壮族之间无法形成统一的壮族文字,主要依靠汉文进行交流。1955年,党和人民政府帮助壮族人民创制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培训壮文骨干,出版书报,壮文在扫盲、宣传党的政策等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又完成了《壮文方案》的修订工作,使壮文进一步通用化,壮文也再次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壮文的推行,有利于壮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历史沿革

    壮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先秦秦汉时期汉族史籍所记载的居住在岭南地区的“西瓯”、“骆越”等,是壮族最直接的先民。

    先秦时期,我国长江中下游以南至东南沿海地区,广泛分布着一个被称为“百越”的族群,分布于今广东、广西一带的西瓯、骆越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他们当时还处于氏族部落社会的发展阶段。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分兵五路,进军岭南,在越城岭一带曾遇到西瓯人的强烈抵抗。到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史禄率兵开通灵渠,通粮饷,运军队,秦军才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地区,并在岭南设立桂林、南海、象三郡,将该地区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据考古资料和史书记载,这时的西瓯、骆越人已经使用铜铁器,开始步入了文明时代。尤其是西瓯人,他们在首领译吁宋的领导下,利用所熟悉的丛林和山地进行作战,能与数十万秦军周旋数年,迫使秦军“三年不解甲驰弩”,说明西瓯人的社会组织已经相当发达,并且能够比较有效地运转,已经进入了部落联盟或酋邦时代。当时,为了保障南征岭南的军事后勤供给,击败西瓯人的抵抗,秦始皇还派监禄在广西东北部修筑“灵渠”,沟通了湘、漓二水。灵渠的修筑,极大地便利了五岭南北的交通往来,有利于岭南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秦朝统一岭南后,还将大量汉族人口迁居岭南,与越人杂居在一起。从此以后,西瓯、骆越人同内地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更加密切了,而这种联系,对于岭南西部越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从东汉到魏晋南北朝,岭南地区(即后来的两广地区)的土著民族,被称为“乌浒”、“俚”、“僚”或“俚僚”,他们是西瓯、骆越的后裔。东汉末年,中原战乱,社会动荡不安,不少大姓豪族为避乱而迁居岭南,从而促进了岭南地区封建化的发展。受其影响,世居岭南的俚僚大姓贵族,纷纷在各地称雄,使岭南土著民族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合浦的宁氏,桂州的李氏,高凉的黄氏等,都是这时期岭南著名的土著大姓。他们拥有“地方数千里,奴婢万余人,珍宝充积”的财富。与此同时,社会上却存在着大量贫穷的、甚至“父子世代为奴”的普通劳动者。

    冼氏是秦汉以来高凉一带的大姓。冼夫人在南朝梁大同初年嫁给南迁的汉人大族、高凉太守冯宝为妻,拥有部落10余万。她自幼聪颖贤明而多谋略,能安抚部众,和辑百越和南迁当地的汉族移民,隋朝时受到隋文帝的嘉奖,被封为谯国夫人。冼夫人为维护国家统一和地方安宁,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受到后人的敬仰。

    唐五代时期,壮族先民仍被称为俚、僚、乌浒(乌武)等,但也出现了以地域或以大族姓氏命名的族称,如“西原蛮”、“黄洞蛮”、“侬洞蛮”或泛称“洞蛮”、“洞氓”等。宋代以后,壮族族称又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撞”、“布土”、“土人”等称谓。元明以后,被侮译为“獞”,另外还有自称壮、侬、郎、土、沙等。这些称谓原来都有一定的地域性,但明、清时期,“壮”的称呼已广泛见于整个广西和广东西部,成为壮族最普遍的一种族称。1952年统一称为“僮”(音壮)。1965年改写为“壮”。

    唐宋时候的壮族先民,社会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农业以稻田为主,已大量使用牛耕,耕作技术已发展到“深耕溉种,时耘时籽,却牛马之踏履,去螟螣之戕害,勤以朝夕,滋以粪土” 的程度。故有“稻粟皆再熟”,“种稻似湖湘”,“粮粒丰储”,“猪牛鸡鸭肥大蕃息”的景况。手工业有铜、铁、纺织等,特别是綀子布和壮锦(当时称为“緂布”)已驰名全国。綀子布,“洁白细薄”,“清凉离汗”。壮锦,则“白质方纹,广幅大缕”、“佳丽厚重,诚南方之上服也” 。但是比起中原地区来,社会生产的发展还是比较落后的,许多地区仍然采用种子就地点播,不移秧、不灌溉、不施肥、不除草的粗放耕作方式,有的边远山区甚至停留在“刀耕火种”及以狩猎为生的原始生产状态。

    到明清时期,壮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又有所提高。右江地区的今武鸣、平果一带,“四野宽旷,轩豁秀丽。石山起伏蜿蜒,敷为平原,两水绕山合流而入巨浸。江水既通,商货辐凑,盖比内地。”就是庆远那样的“戍垒密遮,使车罕至”的地方,也成为“士抱经而谈,民杂兵而种” ,各族人民祥和安居的一方乐土。在横州一带,人们或筑堤围塘蓄水,或引溪流灌溉,这样的农田已相当普遍。稻田的耕作也较细致,播种育秧,中耕除草一二次,使上田每亩达到2石。坡地则开为畬地种植旱禾,种后也除草一二次,产量与水田不相上下。许多石山地区的壮族农民,也掌握了“煅石为灰”的技术,并把石灰应用于调节土地酸度了。畜牧业也有很大发展,猪、牛、羊、马的饲养很普遍,一些人口不多的农户甚至也养有十数头牛,其发展水平,大致和相邻的汉族地区接近。

    壮族是一个热爱自由、富于斗争精神的民族。历史上,壮族人民为了反抗中央王朝和当地土官、流官的黑暗统治,曾经发动了无数次反封建、反压迫的起义斗争。其中规模较大、影响较深远的有唐代西原州(左江流域)黄乾曜、潘长安、黄少卿领导的起义,宋代广源州首领侬智高领导的“南天国”大起义,宋代宜州(宜山、南丹一带)的土兵起义、抚水州(环江县等)的农民暴动和明代壮族农民韦银豹领导的古田县(永福县地)农民起义,以及府江起义、八寨起义等。所有这些如火如荼的人民起义,都沉重地打击了封建统治,推动了壮族历史的前进。

    壮族人们还曾经多次和各族人民一起奋起反击交趾(后称安南)封建统治者和倭寇的武装侵略,担负起了保卫祖国边疆神圣领土的重任。

    11世纪初期,交趾(今越南)在李朝的统治下逐步强大起来,并推行对外扩张政策,乘北宋王朝忙于抵御北方的辽朝和西夏而无暇南顾之机,摆脱宋朝的控制,频频侵掠我左右江侬峒、黄峒地区和钦、廉沿海地区。熙宁八年(1075年),交趾国王李乾德命其辅国太尉李常杰率10万大军大举入侵广西,水路攻陷钦州、廉州,陆路连陷永平、太平两寨,农历十二月,合兵进犯邕州城(今南宁市)。邕州知州苏缄急调附近各族土兵和汉兵入城固守抗敌,终因寡不敌众,坚守42天而城破。当时,广西左右江溪峒壮丁及壮、瑶族人民,纷纷起来阻击交趾侵略者,截其后路。不久,宋王朝援兵来到。在官兵、土兵及壮、汉各族人民的协同奋战下,终于打败了交趾侵略者,胜利地保卫了祖国领土的完整。

    明嘉靖年间,倭寇侵入我国东南沿海各地,严重威胁我国东南海疆的安全。明朝政府征调“俍兵”抗敌,在广西田州府(今田阳县)已故土官岑猛的妻子瓦氏率领下,“俍兵”前往东南沿海抗倭。明嘉靖三十四年(1558年)四月,瓦氏“俍兵”与湖南永顺、保靖“土兵”(由土家族苗族组成)的协同作战,在王江泾(今浙江省嘉兴县北)的著名战役中,一举歼灭倭寇3000余人,取得了抗倭以来的第一次大捷。之后,瓦氏俍兵又在陆泾坝等战役中,屡建战功。江浙一带人民高度赞扬瓦氏俍兵的抗倭精神,广泛传诵“花瓦家,能杀倭”。瓦氏夫人不愧为壮族历史上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的一位女英雄,至今仍为壮族人们所传颂。

    近代以后,面临着资本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和国内反动统治集团的腐败统治,壮族人民又和其他各族人民一道,走上了反压迫求解放的道路。

    1851年,震撼中外的太平天国革命就发生在壮、汉、瑶族杂居区的桂平金田地区,当时参加金田起义的壮族达数千人,约占当时太平军总数的四分之一。太平军离桂北上后,很多壮族将士随军北上,并构成太平天国和太平军的基本骨干,有的还成为重要领导人。太平天国牺牲的第一个领导人,后来追封为嘏王的卢六,是桂平紫荆山高坑冲的壮族;北王韦昌辉,也是桂平县的壮族;北上时担任前军主将、屡立战功,后在长沙壮烈牺牲的西王萧朝贵,是武宣县的壮族;率军北伐,直抵天津、前锋进逼北京,威震中外的两名将领李开芳和林凤翔,都是武鸣县的壮族;太平天国革命后期的中军主将兼正掌率、掌理朝政的赞王蒙得恩,是平南县的壮族;南征北战,攻克苏州,歼灭戈登“常胜军”的慕王谭绍光,是象州的壮族。壮族的革命将领和广大官兵,在太平天国的整个革命战斗中,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壮族妇女和男子一样,转战南北,出生入死,“赤足裹头,攀援岩谷,勇健过于男子,临阵皆持械接仗” ,给腐败的官军以沉重的打击。

    太平军北上后,壮族地区的农民起义烽火,此起彼伏,越烧越旺。其中规模较大的有陈开、李文茂领导的大成国农民运动;黄鼎凤(壮族)领导的贵港农民起义;李锦贵(壮族)领导的上林县农民起义;李文彩(又名李七,壮族)领导的永淳县农民起义和吴凌云领导的战斗于左江流域的“延陵军”起义。他们同太平天国遥相呼应,互相配合,共同打击敌人,为我国近代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19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国帝国主义以暴力侵吞越南南部之后,接着便向越南北部和我国西南部大举侵略,中国人民被迫奋起反抗,保卫祖国,支援越南人民。以刘永福(广西上思县壮族)为统帅的“黑旗军”首先投入战斗。“黑旗军”是在壮族地区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主力是壮族农民领袖吴凌云、吴亚忠所领导的壮族农民起义余部。黑旗军的前营主将黄守忠、左营主将吴凤典等20余名大小将领,都是广西上思、宁明一带的壮族。当法国侵略者侵占河内,并企图沿着红河向我国边疆推进时,黑旗军便应越南政府的邀请,同越南军民一起,反击侵略者,打得侵略军闻风丧胆,如惊弓之鸟。当时战争的亲历者唐景崧在他的《请缨日记》中写道:“河内城虏,夜辄自哗,惊呼黑旗来,敌胆已落”。黑旗军的抗法援越、保家卫国的伟大功绩,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1885年2月,法军在尼格里的统率下进攻我国南大门镇南关,炸毁城墙,并狂妄地插上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保卫国境的不是石头的墙垣,而是条约的履行。”叫嚣中国的门户已不再存在了,只有签订投降条约才是出路。但是,边关的壮、汉各族人民,对于敌人的这种嚣张气焰,予以迎头痛击。他们自发地组织起来,英勇抵抗法国侵略者,发誓“我们将用法国侵略者的头颅,来重建我们的门户”。当清朝爱国将领冯子材率领萃军前来反击时,壮、汉各族人民积极支援,终于取得了举世闻名的“镇南关大捷”。壮族农民蒙大,给冯子材带路,还亲自带领一个敢死队,挥舞着大刀长矛,砍杀了成百个敌人。他的英雄事迹,至今仍为边境壮族人们所传颂。

    壮族人民对辛亥革命的贡献也是巨大的。1907年的钦、廉、防城起义中,孙中山曾任命邕宁县的壮族农民领袖王和顺(原名张德卿)为“中华民军南军都督”,参与领导这次起义。同年发动的“镇南关”武装起义,孙中山又任命钦州壮族农民起义领袖黄明堂为“镇南关都督”,以凭祥州的李右卿(壮族)为副都督,攻占了镇南关,得到了孙中山的高度赞扬。次年3月,孙中山又以黄明堂为指挥,关仁甫、王和顺为副指挥,发动了云南河口起义。1911年广州黄花岗起义中,有不少壮族同盟会会员参加战斗,在此役壮烈牺牲的七十二烈士中,就有韦云卿、韦树模等壮族英烈。在反对袁世凯的护国起义中牺牲的有壮族革命领袖农实达等。所有这些,都充分表现了壮族人民敢于革命,不怕牺牲的革命英雄气慨。

    被毛泽东同志称为“读了半本马列主义,红了半个中国”的韦拔群,于1921年在东兰武篆区成立“改造东兰同志会”,联合了100多名革命青年,提出“打倒土豪劣绅”,“铲除贪官污吏”、“取消苛捐杂税”等口号,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次年,领导农民武装起义,打土豪,进攻东兰县城,农民武装队伍发展到1500多人。1925年,党在梧州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在广西的第一个支部。是年冬,韦拔群等从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结束后,回到东兰,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农民革命运动,筹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农民运动骨干,宣讲革命道理,并在东兰、凤山等县、区、乡建立农民协会、妇女协会。同年,韦拔群组织农民武装,同当地的地主豪绅作针锋相对的斗争,再度攻占东兰县城。1928年底,韦拔群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为创建、巩固和发展右江革命根据地,而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与此同时,奉议、恩隆等地的农民,从1924年8月起,就在奉议壮族黄治峰的领导下,开展了反贪官、反苛捐杂税的斗争。百色起义后,黄治峰历任右江赤卫军总指挥、红七军第四纵队纵队长、红七军第二十师副师长、军部参谋处处长等职。随军北上到中央革命根据地后,1934年又接受党中央委派,回右江革命根据地开展工作,途中不幸被捕,壮烈牺牲。

    1929年,党中央派邓小平、张云逸、叶季壮等到广西开展工作。9月,中共广西省委在南宁召开了广西省第二次党代表大会,邓小平在会上传达了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会议根据“六大”精神,作出了建立民主政府、武装推翻国民党统治、深入开展农民运动等决议。1929年12月1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邓小平、张云逸组织和发动广西右江两岸壮、汉、瑶等族人民,举行了有名的“百色起义”,成立了有壮、汉、瑶等族参加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由张云逸任军长,邓小平任政委,下辖三个纵队,韦拔群担任了第三纵队长。同一天,在田东平马镇召开各县农民代表及红七军的士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右江工农民主政府,选举雷经天为主席,公布工农民主政府的政治纲领及各项政策,韦拔群、陈洪涛(壮族)为政府委员。接着,右江流域的百色、奉议(今属田阳)、恩阳(今属田阳)、恩隆(今属田东)、思林(今属田东)、向都(今天等县地)、镇结(今天等县地)、果德(今平果县)、隆安、东兰、凤山等地相继解放,并建立了县、区、乡各级工农民主政府。

    1930年2月1日,俞作豫领导广西警备第五大队,在龙州宣布起义,建立了中国工农红军第八军,由俞作豫担任军长,邓小平兼任政委,并成立了左江革命军事委员会。接着左江地区的龙州、宁明、明江(今属宁明县)、崇善(今属崇左)、左县(今属崇左)、雷平(今属大新)、万承(今属大新)、养利(今属大新)等县,也相继解放,并成立了县革命军事委员会。在左、右江流域各县建立了革命政权的同时,都安、南丹、天峨、凌云、河池等县的部分地区,也建立了革命政权。至此,广西左右江革命根据地,拥有广西西部和西南部的20多个县、人口200多万的广大壮族地区,使壮族人民的革命斗争进入了新的高潮。

    抗日战争期间,在中共右江特委和各地党组织的有力地领导下,壮族和各族人民一起进行了英勇的抗日游击战争,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1949年,广西各地在党的领导下,普遍发动了武装起义,开展人民游击战争,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部队作战,到1949年年底,广西、云南、广东等壮族地区相继解放。

    从此,壮族人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革命的新的时代。

    壮族是我国南方地区的土著民族,秦汉以前处于独立发展的历史阶段,秦汉以后一直处于中央王朝的治理之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深受中央政府统治政策和汉族社会文化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随着中央王朝统治力的逐步深入和汉族移入人口的增多而不断加强。由于受影响的地区差异性较大,新中国成立前壮族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在汉壮杂居的壮族东部等地区,壮族社会发展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与汉族处于相近的发展状态,其社会政治制度处于封建地主制度的发展阶段。而在壮族聚居的广西西部和云南文山州地区,唐宋以来主要处于壮族土官(土司)的统治之下,处于封建农奴制的发展阶段,其社会政治制度较为特殊。

    在土官(土司)辖区之内,土官掌握着全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大权,并设置有权力机构进行统治。这些权力机构的设置因土司官职高低、辖地大小及经济实力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那些辖地较大、社会经济发展较好的土州、土县,其土官衙门一般都设有文武职官。各土州、土县还设有监狱,由土官衙门管辖。

    土官衙门之下,还分立区、段、亭、哨、都、路、屯、堡、坡、镇、甲、方等建置,有土目、甲目、哨正、保正、头人、总方等所谓外官,负责清查奸细,听理诉讼,组练壮丁,征收租税等工作。这些构成了土官地区的乡村权力系统。土官通过这些组织机构,将其势力深入到辖地内的各村各户,对人民实行统治。

    明代中叶以后,土官(土司)制度日益显得落后腐朽,土官的统治也越来越残暴,他们不仅为封建中央王朝所不满,也为壮族人民所厌弃,“改土归流”成为历史的必然。经过清代前期至民国时期长达二百余年的改土归流,西部壮族地区终于全面摧毁了已经不能适应当地社会发展的封建农奴制度,地主经济获得了全面的发展。壮族的社会组织结构,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汉族文化影响的加深,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壮族历来有聚族而居的习俗,古代壮族的大姓莫氏、黄氏、侬氏、韦氏、覃氏、罗氏、岑氏、蒙氏、闭氏、甘氏等,都是在原来氏族制基础上演变而成的,并长期聚族而居,所谓“举洞纯一姓者”是也。受到汉族文化的影响,一些壮族地区的宗族组织和宗族文化比较发达,建有祠堂,立有族规,并修有族谱。在同姓同族聚居的壮族村落中,三代以内的父系亲属称为房族,三代以外的称为门族或宗族,而房、门、宗族总称为家族。同宗族禁止通婚。宗族内部关系依靠族长、族产、祠堂、族规进行维系。族长一般由男性担任,一些地方是自然形成的,一些地方则由直系血缘的长子继承。族长的职责一般是管理宗祠和宗族的共同财产,组织和主持祭祀及其他公共活动,调解族人内部纠纷,主持家产继承和对外交涉等。20世纪50年代后,由于时代的影响,壮族地区的宗祠多已破废荒圮,有的改为他用,宗族活动逐渐减弱或停止,宗族势力对壮族村民生活的影响也日渐减弱,但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宗族活动复起的趋势。

    在宗族势力和宗族文化不发达的壮族地区,还有另一种形式的村社管理组织“都老制”。这是一种更为古老的壮族乡村管理组织,主要由以“都老”为首的管理机构、长老会和村民大会构成。“都老”,又叫村老、寨老、父老、乡老、头人、郎火、款头等。都老大多是自然形成的,也有一部分是村民公选或官府委派的,一般没有报酬。都老的职责主要是领导村民制定村规民约,维护村寨社会秩序,掌管全村公共财产,主持集体祭祀典礼,领导公共建设,调解村寨内部纠纷以及村寨之间的纠纷,等等。都老制是凭借壮族传统社会的法律制度和风俗习惯进行运作的。明代中期以来,随着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深度渗透,这种制度也在发生蜕变和走向式微,逐渐被保甲制和乡村甲制所取代。

    保甲制是清朝为加强政府对基层社会的干预和控制而实施的。在壮族地区,保甲制也得到了局部的推行。雍正四年(1726年),清帝特意下令在壮、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和土司地区,比照内地,建立保甲之法。为了有效地发挥保甲的功能,清政府对保甲首事的选任提出了标准,要求由土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之人报官点充”。但是由于壮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与汉族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异,因此保甲制在这里的推行不可能脱离当地的实际情况,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其保甲首事多由壮族传统权力机构的首领——都老等担任。后来随着壮族社会的发展和传统社会结构的逐步解体,保甲首事的职位又逐渐由地主、富农等权贵取代。

    清代在壮族地区所推行的保甲制,最初主要局限在壮、汉杂居地区的城镇及其近郊,以后才逐步推广。但是由于壮族居住分散,村落规模不大,更由于壮族社会制度的复杂性,使得保甲制度在壮族地区,尤其是交通不便的偏远乡村的推行受到较大的限制。在这些地方,传统的民间控制系统——如宗族、村社等,发挥着更为有效的作用。

    新桂系统治广西以后,对乡村基层社会控制系统进行了改革,于1933年起,在县之中推行新的基层建制。乡村“人必归户,十户为甲,十甲为村,十村为乡,十乡为区”;城镇“十甲为街,十街为镇,十镇为区”,建立起乡(镇)村(街)甲制。到1940年夏季,广西全省包括壮、瑶、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内的所有县份,都实行了新的乡村基层建制。

    保甲制和乡村甲制都是中央集权统治下的地方基层社会权力系统,尤其是乡村甲制以其严密的组织制度,对乡村社会起着高度控制的作用。随着其在广西壮族地区的全面推广,壮族社会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得到迅速推进,壮族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土地改革的开展和完成,壮族乡村传统势力被打破,乡村甲制走向衰亡。此后,中国共产党进行了民主建政和划乡建政,原来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贫雇农被发动起来,壮族乡村社会旧有的宗族、家庭社会文化网络进一步被瓦解,国家权力以不同于清代民国的形式,深度下渗到了广大的壮族乡村,壮族乡村传统社会组织和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到人民公社化时期,国家权力向壮族基层社会的下渗和管理强度达到历史的顶点。20世纪80年代初,人民公社体制虽走向解体,但与全国其他地区一样,乡、村、村民小组的乡村体制接着统领壮族乡村,壮族社会政治一体化的过程进一步得到推进,壮族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不可逆转地发展起来了。

    风俗习惯

    壮族的文化艺术丰富多彩,历史悠久,特点突出。

    左江崖壁画,大约已有2000年以上的历史,主要分布在广西西南部的宁明、龙州、崇左、扶绥等县境内的左江及其支流明江两岸的悬崖峭壁上。目前已经发现的共有183处,以宁明县明江畔的花山崖壁画为最著名。在这面宽约200米、高约50米的临江峭立的宽大的崖壁上,密集地布满了色彩鲜红的各种画像,目前尚能辨认的画像有1800多个,最大的人物画像高达2.41米,小的约30厘米。左江崖壁画画像种类主要有人物、动物和器物三种,笔调粗犷有力。左江崖壁画是壮族先民杰出和不朽的艺术创造,其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壮族先民的社会生活情况。

    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目前仅广西出土和收藏的就有600多面,民间收藏和登记在册的有1400多面。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最大的直径达1.63米。重量小者二三十公斤,大者近500公斤。铜鼓的用途历来说法不一,有军乐、民乐、祭乐,以及权力财富的象征等等说法。铜鼓不仅是一种实用器物,同时也是一种精美的艺术品。它既有浮雕式的花纹图案,又有立体塑物,是雕刻艺术和立塑的综合体,是综合的艺术品,体现了壮族工匠高超的铸造技术和艺术水平。

    壮锦是壮族妇女独创的手工艺品。以棉纱为经,丝绒为纬。经线一般为原色,纬线用各种彩色,织成各种美丽的花纹图案。壮锦色泽鲜艳、织工精巧、质地松软、结实耐用。壮族人民喜爱象征吉祥的凤,因此,“十件壮锦九件凤”,壮锦上的凤各个鲜活生动,别具特色。壮锦花色品种多样,用途广泛,可用作床毯、被面、围裙、背带、腰带、手提袋、挎包、头巾、衣物装饰等。根据历史记载,唐、宋时已有生产。明、清时,壮族妇女曾因善于织锦而闻名全国。新中国成立后,壮锦作为极富民族风格的手工艺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除继续生产传统的花纹图案外,还创制了40多种新的花纹图案。

    壮族民间常用的乐器有唢呐、蜂鼓、铜鼓、大鼓、铜铙、铜锣及笙、箫、笛、马骨胡、天琴等。天琴是壮族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主要流传于广西西南部与越南交界的龙州、宁明和防城一带,至今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在壮族民间广为流传的传说《妈勒访天边》中,壮族先祖妈勒就是弹着天琴去天边寻找太阳的。

    壮族的舞蹈有“舂堂舞”、“绣球舞”、“捞虾舞”、“采茶舞”、“扁担舞”、“铜鼓舞”等等。舞蹈的特点是主题鲜明,舞步雄捷,诙谐活泼,感情逼真,时而激昂慷慨,时而缠绵悱恻,充分体现了壮族劳动人民的倔强和爱憎分明的性格。

    壮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了许多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谚语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在布洛陀神话基础上创造的《布洛陀》长诗,是壮族的一部古老而宏伟的创世史诗,是史前时期壮族社会的百科全书,主要流传于红水河流域的巴马、东兰、凤山、天峨、南丹、河池、宜山、都安、马山和右江流域的百色、田阳、田东、平果等县。它以诗歌的形式,生动地叙述了天地日月的形成、人类的起源、各种牲畜和农作物的来历,以及远古人们的社会生活等,热情地赞颂了布洛陀这个被称为壮族始祖的神话人物创世的伟大业绩。透过这部史诗,可以看到史前壮族社会的基本面貌,以及壮族人民的生活和生产情况。

    壮剧是壮族舞台艺术形式,是壮族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技艺的综合性艺术。壮剧大体上可分为师公剧、北路壮剧、南路壮剧、富宁壮剧、广南壮剧、乐西土戏等六种。师公剧主要流传于河池、柳州等地的壮族地区,是在“跳神”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相传唐代就有了。传统剧目有《莫一大王》、《白马姑娘》、《顺知戽海》等。北路壮剧主要流行于百色市北部的西林、田林、隆林、凌云、乐业一带,最早在西林旧州一带的壮歌及民间杂耍“板凳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约形成于清朝乾隆年间。光绪三年(1877年),云南富宁县已出现较完整的壮剧剧目《侬智高》手抄本。以后还演唱《卜牙》、《文龙与肖尼》、《刘三姐下凡》、《牛郎》、《鲤鱼》、《刘二打番鬼》、《太平天国》等剧目。南路壮剧主要流行于桂西南壮语南部方言区的德保、靖西、那坡、天等、大新等县一带以及田阳、田东的部分乡镇,是在靖西的提线木偶戏和德保的马隘壮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提线木偶戏,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剧目大多取材于汉族的传统剧目如《杨门女将》、《西游记》、《三国演义》等。马隘壮戏,最初是用“双簧”式的方法演唱,后吸收民间的“马隘调”、“汉龙调”和靖西木偶戏的唱调发展而成为近代的“马隘戏”调。因为德保和靖西是南路壮剧的两大发源地,所以南路壮剧也称为“德靖壮剧”。富宁壮剧、广南壮剧、乐西土戏三种壮剧都是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壮族剧种,流行范围不广,分别流行于富宁、广南八宝、文山一带。壮剧的表演艺术具有健康、朴实、活泼等特点。南路壮剧和北路壮剧的音乐唱腔比较多彩,表演技艺如身段、步法、手法、武打等等都有其独特之处,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与风格。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广西西南和西北部分地区的壮族村寨,还保持着古老的传统住房形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上面住人,下面关养牲畜和存放杂物。这种住房形式,是古代百越民族的住房特点,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因为它具有适应于南方山区地形、气候和预防毒蛇猛兽侵扰的优点,所以一直延用到现代。近年来德保、靖西、巴马等地方的房屋虽然已经朝着现代居室方向发展,为砖石或钢筋混凝土构造,但一些房屋的结构还保留着干栏的基本特征。龙胜各族自治县的龙脊壮族聚居区的“干栏”式建筑,是保留至今最为完整的,吸引着众多的中外游客前往参观游览。

    壮族的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但在桂西乡村中,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还保存着自己民族服装的特点。如广西西北部,中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下身穿褶裙和绣花鞋,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壮族妇女,至今仍穿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头上包成方块形状的黑帕,下身穿黑色宽脚裤子。

    古代壮族曾流行过文身、凿齿等习俗。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就曾提到柳州峒民(壮族古称之一)尽是文身人。宋代史书《太平寰宇记》也记载说今贵港市一带的妇女出嫁时要凿去一颗牙齿,古称“凿齿”。现在,这些风俗只在偏远的局部地区有零星流传。

    壮族是最早栽培和种植水稻的民族之一,稻作文化十分发达,稻米也自然成为壮族人民的主食。稻米制作方法多种多样,有蒸、煮、炒、焖、炸等,各种米饭、米粥、米粉、米糕、糍粑、粽子、汤圆等,是壮族人民日常喜爱的食品。如果掺和其他材料,还可以制成许多更加味美营养的食品,如八宝饭、八宝粥、竹筒饭、南瓜饭、“彩色糯米饭”等。居住在干旱山区的壮族,由于不宜种植水稻,则以玉米为主食。壮族人民喜食水产,鱼蛤螺蚌,皆为珍味;山林中的菌果、蝉、蛇、禽、兽,也是壮族人民的日常佳肴。嚼槟榔是壮族的传统习俗,今广西龙州等地的壮族妇女仍有此喜好。有些地方,槟榔是招待客人的必需品。

    壮族多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女娶男嫁,夫从妻居”曾经较为盛行,后来过渡到“从夫居”的父系家庭为主。直到近、现代,壮族农村地区仍普遍存在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有的地方当天婚礼过后即回娘家,有的地方新娘与同辈姐妹一起在新房中歌唱达旦度过新婚之夜,次日一起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或怀孕后才长住夫家。这种文化现象被认为是壮族婚姻制度从“从妻居”到“从夫居”转变进程的一种过渡形态。

    壮族传统的丧葬习俗,主要有两大葬法,即土葬和火葬。清代中叶以后,土葬成为主要葬法。壮族的土葬,以“二次葬”为主要葬式。二次葬,也称捡骨葬、拾骨葬,壮族称之为“金罈葬”、“金钟葬”等。其葬法是:亲属死后,以薄棺就近埋葬,起“长墓”;待三五年筋肉腐朽后,再掘坟开棺捡其骨骸装进陶制的“金罈”中,然后择定风水宝地埋葬,起“圆墓”。前述壮族的火葬,也是用“金罈”装储骨灰,然后择地而葬,也属于二次葬式。近代以来,有个别富贵之人,为显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异常堂皇,不再做二次葬,民间称之为“大葬”。不过,在一般民众观念中,对此种葬式并不看重,也不认可。

    壮族的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春节、元宵、春秋社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除夕等传统汉族民间节日,也是壮族的岁时节日。壮族比较具有本民族特点的节日是“三月三”歌节、“牛魂节”、“中元节”等。

    壮族每年有数次定期的民歌集会,其中以“三月三”歌节最为隆重。壮族一向以能歌著称,早在汉代刘向的《说苑•善说篇》中,就有关于先秦时期壮族先民所唱的《越人歌》的记载。壮族民歌形式、内容丰富多彩,有二三句的,也有三四句以至更多的;流行七字句和腰脚韵。有盘歌(或称“猜歌”)、哭嫁歌、贺新居歌、生活歌、农事歌、时政歌、历史歌,等等。壮歌的特点是善于触景生情,托物取喻,以猜谜、盘问的形式,唱出有声有色、动人心弦的歌词。传说唐代有个著名的女歌手刘三姐,创造了声调悠扬、寓意深远的歌谣,歌颂人们从事劳动和爱情的幸福,揭露上层统治者的贪婪与不仁,因而至今仍得到壮族人民的传颂,被称为“歌仙”。壮族有定期聚会唱歌的传统,而且唱歌的地点也比较固定,这种集体唱歌的特定场所叫“歌圩”。其早期历史可追溯到氏族部落时期,源于先民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和丰收的宗教活动,而后逐步演变成为青年男女定期聚集原野,“以歌代言”、“以歌择偶”的一种社交活动,又进而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游乐节日。每到圩日,远近几十里内的男女老少,都盛装汇集于此,享受自己民族的狂欢节。198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将农历三月初三这一天定为壮族的全民性节日——“三月三”歌节。

    “牛魂节”,又称“牛王节”、“开秧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进行,有的地区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因为相传这一天是牛王的诞辰。传说牛王原来是一位天神,奉玉帝之命下凡帮助人们耕作。人们感激他的功劳,便在其诞辰祭祀牛魂。这一天,各家各户都将牛梳洗一番,并修整牛栏,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边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分给每头耕牛吃。

    农历七月十四日的“中元节”,又称“鬼节”、“敬祖节”,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主要内容是祭祖和祀鬼。这天,家家户户杀鸡宰鸭(过去这个节日忌讳用鸡作祭品,只能用鸭或鹅祭祀,尤以鸭为主,这个节日甚至因此也被称为“鸭儿节”),蒸糕做馍,并用彩色纸裁成四季衣裤,以备祭祀之用。白天在家祭祀祖先之后,入夜还要到山角河边,进行野祭,燃香点烛,焚烧纸衣,祈求野鬼别来作祟。

    壮族没有统一的宗教信仰。壮族民间信仰多神,崇拜天神、雷神、土地神、巨石神、树神、蛙神、花婆神以及祖先神灵等。魏晋以后,随着道教和佛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壮族宗教信仰体系在其影响下发生了变异,形成以原始的麽教为主,融道教和佛教为一体,信仰多神的“宗教”,并出现了半职业性神职人员——师公。师公有较完整的教规和组织,但无道教那样严格的修行仪轨,其职能是为民间祈福禳灾,驱鬼事神;所行法事兼具巫、道、释的特点。与此同时,汉族道教的正一道和太一道在壮族地区也有所流行,其神职人员壮语称道公,因其专事念经符咒而少解经文,故民间又称“喃嗼先生”。道公对道教的教义和教规虽有遵从,但也已经过壮族本土宗教文化的改造而具有方士性质。道公无固定寺院,多以设坛组班的形式进行临时性的法事活动,其祀奉神祗除道教所特有者外,也加进了佛教和壮族本土神。

    佛教由于其教义教规,如极乐世界、禁欲素食等,与壮族价值观念和生活习俗相牴牾,故对壮族社会的影响并不大。壮族地区虽有零星佛寺,但规模及住持僧尼人数均远在中原一般寺庙之下,其信徒也多是南居的汉族人。虽然如此,佛教的一些教义和思想主张,如积德行善、乐善好施等,还是得到了壮族人民的认同,甚至体现佛教生死轮回教义的“前世不修”词语,也成为一些壮族妇女自责的口头禅。

    19世纪中叶以后,基督教、天主教等也相继传入壮族地区,并在壮族地区的一些城镇建立基督教、天主教教堂,发展教徒,但影响主要局限于部分城镇居民。

    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清匪反霸之后,壮族地区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1953年,所有壮族地区都完成了土地改革。1957年上半年,99%的壮族农户都加入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城镇中也实现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壮族人民从此走上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大道。

    1951年8月19日,成立了包括壮族、侗族、瑶族、苗族在内的龙胜各族自治区(1955年改称龙胜各族自治县)。1952年12月10日,在壮族聚居的广西的西半部建立了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3月,改为自治州。由于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在长期斗争中与汉、瑶、苗、侗等各族人民结成不可分割的血肉关系,把广西东部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的农业区和土地辽阔、矿藏丰富的西部地区合在一起,建立省一级的自治区,更有利于壮族人民的其他各族人民的发展。根据广西各族人民的意愿,1958年3月15日,撤销了桂西壮族自治州建制,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建立了省一级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同年4月1日,在云南省建立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又在广东省建立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壮族散居的地区,也陆续建立起了民族乡。各级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成立,有力保障了壮族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为壮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壮族干部成长很快。据1977年统计,仅广西壮族自治区就有壮族党政及各种专业干部82000多人,中、小学教职员46000多人。其中不少人担任了自治区、地、县的领导职务,如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中有5人是壮族;此外,还有125名壮族干部当了县(市)党委书记、副书记。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到1977年为止,公社以上国家机关中,壮、苗等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的37.1%。

    改革开放以后,壮族各自治地方政府继续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了壮族干部的成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不仅在广西民族大学开办少数民族干部大专班,还举办了多期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培训班,培训少数民族干部3000多人。同时,自治区政府还大力选派少数民族干部赴外地进修学习。仅2001年以来,广西就选派3100多名少数民族干部赴外地学习培训。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省部级领导干部中,就有10名是壮族。另外,有地厅级少数民族干部262人,占地厅级干部总数的28%;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4127人,占县处级干部总数的33%;自治区12个民族自治县、58个民族乡的政府一把手全部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在这些少数民族干部中,绝大部分都是壮族。大批壮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有效地保证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使少数民族能够真正地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过去,壮族地区以农业为主,农业经济在地区经济中占有极大的比重。新中国成立前,由于落后社会制度的长期统治,广大农民终年劳动,却过着饥寒的生活,粮食不能自给。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壮族地区农业落后的面貌有了显著的改变。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1984年,全区人均粮食不足200公斤,有911万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占全区总人口的23.93%,全区49个山区贫困县绝大多数位于壮族地区。到1998年,广西全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865.9亿元,基本实现了农产品自给,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256多万人,绝大部分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且整体生活接近小康水平。2006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又达到1031.93亿元,同时农业种养结构也更加优化,畜牧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9%。农业经济的发展不仅极大地改善了乡村壮族人民的生活,也为整个壮族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新中国成立前,壮族地区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许多城镇没有现代工业。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壮族地区的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1998年,广西工业总产值达1727.68亿元,比1950年增长476倍,比1978年增长近14倍,平均每年增长13.7%。

    2000年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广西工业生产速度明显加快。龙滩水电站、乐滩水电站、北海电厂一期工程、田东电厂改扩建工程、贵州至广东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广西段)、平果铝氧化铝三期工程、桂西氧化铝一期工程、钦州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柳钢高速线材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和投产,极大地推动了壮族地区工业的发展。2006年,广西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882.23亿元。

    新中国成立前,壮族地区的交通运输十分落后。1950年,广西的公路通车里程仅有3622公里,标准低、质量差、长年失修,抗灾能力低,路况极差,公路实际通车里程仅555公里。随着经济的发展,壮族地区的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到1977年,广西公路里程达到29333公里,全区98%的公社和70%的大队都通了汽车;铁路通车里程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了一倍。改革开放后,广西的交通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3年,广西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了1000公里,达到1011公里,成为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第一个实现高速公路里程突破1000公里的自治区。2005年,广西通公路的行政村已达13096个,村村通公路比率达91.2%。南(宁)昆(明)铁路、南(宁)防(城)铁路、钦(州)北(海)铁路等钢铁大动脉的相继建成通车,防城、钦州、北海等港口改扩建工程的陆续完成并投入使用,航空和现代邮电通信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使广西初步建成了立体交通体系和邮电通信网络,壮族人民的交通运输和通讯条件得到了根本的改善。

    交通的发展,使大量工业设备、工业日用品,不断地从城市运进山区,木材、农副产品、土特产和地下宝藏也不断地从山区运到城市,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过去山区要20公斤大米才能换0.5公斤盐,1只鸡只能换10根针,7.5公斤棉花才能换一包火柴,现在村村寨寨都有商业网或商业点,有力地保障了乡村壮族人民的生活需要。过去平均一个乡镇还摊不到一部老旧电报机,现在村村寨寨都有广播、电视,电话普及率达到42.88部/百人,现代信息业的发展,极大地密切了壮族城乡间的交流,缩短了城乡距离,推动了壮族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壮族地区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事业的落后面貌也得到了根本的改变。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已达到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基本形成了村有小学、学前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乡镇有中心幼儿园、初级中学和成人文化技术中心校,县城有完全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形成了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比较完整的体系,而区属大中专学校开设的专业基本覆盖了壮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领域。2006年,自治区全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13.37万人,在校生 38.74万人,毕业生8.23万人;普通高中招生26.46万人,在校生73.97 万人,毕业生20.20万人;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评估验收,“两基”攻坚任务提前一年完成,631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上学。一直以来,壮族地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从经费、师资、招生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并且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学生的困难,有效地推动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使少数民族在校学生的比例有了较大的提高。目前,广西普通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壮族等少数民族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重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其余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比例也都接近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文化事业的繁荣。2006年末,广西全区城镇单位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7.10万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18个,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100个,文化馆100个,博物馆50个,各级各类档案馆139个。全区报纸出版量6亿份,期刊出版量0.52亿册,图书出版量1.64亿册(张)。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3.5%,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88.7%。文化事业建设方面的巨大成就为丰富壮族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和提高人口综合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文化事业建设的发展,壮族优秀传统文化也得到了较好的传承。壮族能歌喜舞,民间文化艺术历史悠久、多姿多彩。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壮族传统文化得到了良好的保护和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风靡海内外的壮族歌舞剧《刘三姐》,自20世纪50年代末开演以来,几进中南海,在广西、在全国巡回演出数百场,誉满海内外,开创了广西戏剧、音乐、舞蹈界一个历史性的辉煌。各种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以及大量的民间艺术表演团体、业余艺术演出队、文化个体户等,常年活跃于广大的壮族城乡之间,传播壮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壮族地区,人们随处都可以欣赏到优美动听的壮歌和土风土韵的壮族戏剧。

    壮族的文学创作硕果累累。20世纪50-60年代就有开创广西长篇小说先河的壮族作家陆地的《美丽的南宁》和刘玉峰的长篇小说《山村复仇记》,壮族诗人韦其麟的叙事长诗《百鸟衣》、壮族诗人黄青的抒情长诗《红河之歌》等。《百鸟衣》于1959年被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十周年优秀作品之一。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后,壮族的文学创作更是欣欣向荣,陆地的长篇小说《长夜》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一等奖,由壮族诗人莎红与蓝鸿恩等人合作翻译整理的壮族民间长诗《布伯》,被称为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艺的瑰宝。

    新中国成立前,壮族地区缺医少药,各种疾病特别是天花、霍乱、血吸虫、疟疾等恶性传染病猖獗流行。有些村寨,“谷子黄,病满床”,疟疾发病率达到90%以上。1950年,广西全省仅有100家医院,病床2113张,卫生技术人员2091人。按当时全省人口平均计算,每千人仅有医院病床0.11张,卫生技术人员0.11人。新中国成立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壮族地区缺医少药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医疗卫生事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一个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基本合理、技术力量基本配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的城乡医疗卫生保健体系基本形成。2006年,广西共有卫生机构9514个,医疗机构床位数9.7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3.5万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县(市)40个,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1214.82万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比率达到67.14%。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加强了对传染病,尤其是烈性、急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卫生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恶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保障了人民的身体健康。

    壮族的传统医术医药也得到了保护和发展。20世纪80年代,在原有的中医药机构之外,又成立了广西天然药物研究中心和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对壮族等民族医术医药开展了针对性的普查,还发掘出版了《壮医药线点灸疗法》等医书。近年来,广西民族医药机构又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医术医药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壮医基础理论的发掘及临床实验研究”、“壮医内科学的发掘整理和实验研究”、“壮药生药标准研究”等项目获广西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批国家、部省级壮医药科研项目通过鉴定或验收。壮族传统医术医药的发展,不仅使壮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传承,也为壮族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壮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2005年,广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达到4063.3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762 元(人均越过1000美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1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94.7元。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426.2元,家庭恩格尔系数42.5%;农民人均现金支出2349.6元,家庭恩格尔系数51.0%。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5.2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7平方米。桂西及桂西北地区是壮族聚居的连片贫困地区,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扶贫开发工作的不懈努力,这些地区人民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低收入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即使在十分偏远的山区,也常能看到飞驰的摩托车和穿着时尚的青年男女。

    总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壮族人民经过50多年的努力,经济和社会文化各项事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贫穷落后的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随着党和政府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发展政策的实施,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壮族人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