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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孜别克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7日 10时32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概况

    乌孜别克族总人口为1.51万人(2005年),散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许多县、市,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城镇,少数在农村。主要分布在伊犁、喀什、乌鲁木齐、塔城等地。城市人口主要分布在南疆莎车县与北疆的伊宁市。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南沟乌兹别克民族乡是全国唯一的乌兹别克民族乡。该乡位于东段天山北支——博格达山脚下,这里水源充足,牧草茂盛,发展畜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全乡总面积1393平方公里,可使用草场面积104万亩,占总面积的49.76%,人均占有草场337.33亩,有耕地15000亩,人均占有5.1亩。植树造林面积达5060亩,其中经济林1360亩,退耕还林1200亩,生态林2500亩。

    乌孜别克语与维吾尔、哈萨克、塔塔尔等语言同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葛逻禄语支。乌孜别克语跟维吾尔语很接近,乌孜别克人很早就使用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1929-1940年,采用拉丁字母,1940年以后,创制了以希立尔字母为基础的乌孜别克文使用。迁入新疆的乌孜别克人一直到1949年还在使用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1949年以后,由于散居各地,与多民族杂居,语言文字的使用逐渐发生变化。南疆的乌孜别克人与维吾尔族杂居,基本使用维吾尔语和维吾尔文字。生活在牧区的乌孜别克人,因长期与哈萨克族杂居,基本使用哈萨克语和哈萨克文。

    历史沿革

    乌孜别克族的名称,最早来源于14世纪时蒙古帝国的组成部分、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钦察)汗国的乌孜别克汗,在元史上称为“月即别”、“月祖伯”等。乌孜别克汗信奉伊斯兰教,在汗国内推行崇信伊斯兰教的政策,受到教众拥戴,国势一度强盛,声名大振,由此被称为“乌孜别克汗国”,居民被称为“乌孜别克汗人”。15世纪时,金帐汗国瓦解。部分居民迁到楚河流域,留在这一地区的各种来源不同的牧民被泛称为乌孜别克人,组成了乌孜别克联盟。15世纪末16世纪初,这部分乌孜别克游牧部落南下,进入了中亚农耕区,占领了布哈拉、撒马尔罕、希瓦、乌尔根奇和塔什干等城市,和当地操突厥语、从事农业的居民相互融合。但是,乌孜别克部落联盟中的许多部落仍保留了原有的地域名称。因此,历史上,我国对中亚乌孜别克人的称呼也大都冠以地名,如撒马尔罕人、浩罕人、布哈拉人、安集延人等,就是明、清两代对中亚各地乌孜别克人的通称,其中以安集延人之名使用最为广泛。

    乌孜别克族的先民很早就从中亚迁入我国新疆。中亚河中地区与我国新疆毗邻,两地地理环境相似,由于经济生活的需要,两地居民有经常性的交往活动。乌兹别克古代长诗《亚迪卡尔》,详尽地叙述了约在14、15世纪钦察克普恰克乌兹别克人有组织地迁居新疆的艰辛过程。元代,金帐汗国的乌孜别克人沿着古代“丝绸之路”经新疆到我国内地经商。从16世纪至17世纪,乌孜别克人商队以新疆叶尔羌为中转地,经营丝绸、茶叶、瓷器、皮张、大黄和各种土特产。有的还道经阿克苏、吐鲁番至肃州(今甘肃酒泉),将货物转销内地。自此来自中亚的乌孜别克人开始居留于新疆一些城市,而且人数逐年增多。

    18世纪50年代,清政府平定了准噶尔贵族集团的叛乱,与浩罕建立了外交关系。此后,除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之外,南疆其他城市甚至在北疆也都有了定居的乌孜别克人。在历史上,乌孜别克族的商业活动对促进我国新疆和中亚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起了一定的作用。在这以后的不同时期,直到20世纪初,仍不断有安集延人迁入并定居新疆,这些人中除商人外,还有农民、手工业者和知识分子。

    在19世纪中叶以前,乌孜别克人绝大部分从事商业。有的组成商队,赶着数以百计的骆驼、骡、马往来于中亚各地和新疆之间;有的就在南疆和北疆之间贩运牲畜和农畜产品。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疆也成为帝国主义垂涎之地。英,俄两国对新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沙俄不仅割占了我国新疆大片领土,又进一步攫取到政治、经济方面的特权,使沙俄得以垄断了北疆的对外贸易,控制着新疆的经济命脉。大批俄商为了掠夺廉价的原料、占领市场,蜂涌而至。在19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初,新疆的主要城市都有俄商的行迹,劣质俄货也充斥各地市场。英帝国主义鉴于沙俄势力的不断扩张,对南疆地区的掠夺也更加急不可待。这些情况直接影响了久已经营商业,承担着新疆各地区之间和国内外贸易的乌孜别克族,并使乌孜别克族的社会经济发生急剧的变化。

    19世纪末叶以后,随着新疆地区商业经济的发展,从事商业活动的乌孜别克族开始出现了坐商、行商和小商贩的分化。以经营进出口贸易为主的乌孜别克族大小商人,在不同程度上都仰仗和依附于外国资本。乌孜别克族大商人和外国侵略势力相勾结,依靠国外市场和经济势力,开始以洋行的形式出现。那时,乌孜别克商人开设在乌鲁木齐贸易圈里的洋行就有德盛洋行、德和洋行、吉利洋行、仁忠信洋行和茂外洋行。在乌鲁木齐较大的8家洋行中,乌孜别克人的就占5家。洋行资金雄厚、经营规模大,直接和英、俄、印度、阿富汗等国资本家联系。他们从新疆低价收购农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远销国外,又从国外输进洋布、毛织品、铁器、皮革、白糖、火柴等商品,倾销新疆各地,牟取暴利。但是,大多数乌孜别克中小商人由于资金短缺,无力与洋行竞争,逐渐转而成为洋行收购、推销货物的代理人或推销人员。他们在大商业资本的压力下,除了破产、倒闭、被迫停业没有别的出路。许多乌孜别克族小商人在丧失资金以后,有的沦为洋行及其附设加工厂的职工,有的从城市流落到农村,他们绝大部分没有土地,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

    乌孜别克族手工业比较集中和发展的地区是莎车,其中绝大部分是丝织业。清末民初,仅莎车一地就有乌孜别克族的丝织手工作坊200余家,较大的作坊雇佣工人约150人,成为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手工业作坊。由于丝织手工业的原料收购和产品推销直接受到外国垄断资本的控制,同时又遭受到地方封建制度的摧残,因此一度兴盛的乌孜别克手工业未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就很快衰落下去了。在国外经济势力冲击下,得以保存下来的仅仅是一些特种工艺品——乌孜别克妇女的手工刺绣,如小花帽、花边、床单、枕套等,大多属于家庭副业生产性质。即使是这种数量极少的工艺产品,也因为原料和销路都掌握在洋行手中,其生产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以畜牧业为主或兼营牧业的乌孜别克族为数较少,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的木垒、奇台、新源、昭苏、巩留、特克斯、尼勒克、伊宁和塔城等地,为牧主放牧。这些地区的乌孜别克族牧民大都与哈萨克牧民杂居在一起,在使用牧场和草场时,经常受到当地哈萨克族牧民的支援和帮助。

    从事农业的乌孜别克族大多分布于南疆的喀什、莎车、巴楚、阿克苏和北疆的伊宁等大城市附近。在城市和农村,乌孜别克族人民与新疆各族人民交往频繁,和维吾尔、哈萨克族人民的关系尤为密切和融洽。各民族之间生活和文化的相互影响已经逐渐形成了许多彼此相似甚至完全相同的特点。这些都是促进民族之间友好关系、便于相互学习和交往的有利条件。

    风俗习惯

    乌孜别克族很早就信仰伊斯兰教。自从十八世纪越来越多的乌孜别克族定居新疆以后,在喀什、莎车、伊犁、奇台等地由乌孜别克族民众捐献建造了一些较大的清真寺。各类宗教职业者是伊斯兰教活动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如阿訇、毛拉、卡孜、阿拉木、伊玛木、买曾等。伊斯兰教对乌孜别克族的文化教育产生很大的影响。长期以来,乌孜别克族的青少年主要受宗教教育。旧中国的一些乌孜别克族学校实际上是宗教学校,被称为“经文学校”。经文学校由宗教职业者毛拉担任教师,以讲授阿拉伯语、《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课程。

    乌孜别克族的服装以男女都带各式各样的小帽为特点。早在公元6世纪至7世纪之前,中亚农业居民已开始穿着用丝绸、毛织品缝制的各类服饰,不仅刺绣精美,色彩艳丽,而且图案多变,颇具匠心。公元8世纪中叶,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中亚操突厥语的农业居民服饰中又增加了来自中东的缠头,长袍,软皮靴等,这大大丰富了乌兹别克族人的服饰种类。现代乌孜别克族男子一般都穿带有花纹的长衫 “托尼”,无纽扣,右衽斜领(右衽有的带有花边),长及膝盖。腰间束以各种绸缎、花布及棉料绣织而成的三角形绣花腰带。青年人的腰带色彩艳丽,老年人的较为淡雅。托尼多选质地较厚的绸料——伯克赛木绸或金丝绒,也有用毛料做的。青年男子衣着花色较多样,老年男子则多穿黑色托尼。男子衬衣的领边,前襟开口处和袖口常绣有红、绿、蓝相间的彩色图案花边。女子穿手工做的高筒绣花皮靴,称为“艾特克”。妇女的连衣裙称“魁纳克”,宽大多褶,不束腰带,也有穿各式各种短装的,颜色十分艳丽。老年妇女扎头巾,服装多用黑色、深绿色或咖啡色等。妇女不论老幼,都留有发辫,爱戴耳环、耳坠、戒指、手镯、项链、发卡等装饰物品。佩戴首饰是乌孜别克族妇女礼仪文化的一部分。男子喜欢腰际携挂工艺精美的小刀。

    乌孜别克族人不论男女,都爱戴小花帽——朵帕(doppa)。花帽多为硬壳,无檐,圆形或四棱形,四棱角的可以折叠。男帽布料采用墨绿,黑色,浅蓝色,女子则喜用白色、枣红色的金丝绒和灯心绒。帽子顶端和四边绣有各种几何与花卉图案,做工精巧。较为有名的花帽有巴旦木花帽,绣有白色巴旦木图案,白花黑底,古朴大方。塔什干花帽源出于塔什干,和田花帽绣工精细最为著名。还有胡那拜小帽、安集延小帽等。青年男子一般喜戴红底色小帽,老年男子则多戴深绿底色小帽,也有戴用灯心绒做的不绣花的小帽。过去,按宗教习惯,妇女出门必须穿斗篷,头上蒙面纱。现代除戴小帽外,还围方头巾,或在小帽外再罩上挑花绣边披巾。

    乌孜别克族一日三餐。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座。许多食物可用手抓食。现代乌孜别克族人吃饭大都改用筷子和匙子,但有些妇女和孩子,尤其在牧区,仍以手抓食。乌孜别克族人遵从伊斯兰教在饮食方面的禁忌,吃羊、牛、马肉及其乳制品。馕是乌孜别克族的主食,用面粉略加盐水稍稍发酵后烤制而成。或在面内加入牛奶、清油、羊油或酥油,称作油馕。还有用羊肉丁、孜然粉、胡椒粉、洋葱末等佐料拌馅烤制的肉馕。此外,还有窝窝馕、片馕等。奶茶也是乌孜别克族人的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料。“纳仁”是乌孜别克族用以款待宾客的佳肴,最富民族风味。将煮熟的肉剔下切碎,加上洋葱、胡椒和酸奶子,搅拌混合,浇肉汤,用手抓食。抓饭是乌孜别克族用来招待宾客的风味食品之一。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的日子,都必备抓饭待客。抓饭用大米、新鲜羊肉、清油、胡萝卜、洋葱做成。或用葡萄干,杏干等干果来做,俗称甜抓饭或素抓饭,营养极为丰富。

    乌孜别克族常吃的食品还有“库尔达克”(土豆炖肉),“尼沙拉”(是用蛋清和白糖做成的食品)以及抓肉、烤肉、烤包子、拉面、大米绿豆汤等。喜食水果,常食用的水果有桑葚、杏、桃、梨、葡萄、无花果、石榴、甜瓜等,水果成熟季节常以果代菜,佐馕而食。

    乌孜别克族人民喜爱的传统小吃还有米肠子、面肺子。米肠子是将肺肠洗至白净,将调好的米、肝、心等馅灌入肠内。洗面筋,把面浆灌挤入肺叶,加入调料。然后把米肠子、面肺子、羊肚子及面筋一起放入锅内煮。熟后取出切成片块,食时蘸以酱油、醋、辣椒等风味独特,是乌孜别克风味之上品。

    南疆气候干燥温和,降水量小,乌孜别克族居住的房子一般为平顶而稍有倾斜的长方形的土房,自成庭院。这种土木结构的房屋墙很厚,冬暖夏凉。许多房子用土围墙搭成,这种围墙被称为安集延墙,乌孜别克人则称之为滑稽泥墙。这是一种用栅栏将土坯连接固定成一个整体的建筑物,稳定性强,适合在沙漠或沼泽地中建造。房顶可堆放什物或晒制干果,夏季则可纳凉。房前多搭有棚架,葡萄藤枝蔓延其上。室内墙壁上有壁龛,壁龛周围用雕花石膏镶砌起各种各样的图案,内可存放各种用具和摆设,以显示主人的兴趣爱好。室内木柱上还刻有各种图案。乌孜别克族有置火塘取暖的习惯。这种火塘与其他民族的火塘不同,可把褥子放在火塘上,把脚腿伸到褥子里取暖。也有在室内挖一小坑,将火炉置于坑内。坑上放置木板,铺上毯子可供坐卧。顶楼呈圆形的称为“阿瓦”,玻璃窗,木门多成拱形,考究的还设有拱廊。

    北疆伊犁地区的乌孜别克族房屋都是土木结构。北疆地区冬季寒冷,房屋墙壁厚实,一般比较高大宽敞,屋顶取平面略有坡度,覆草泥顶。房屋的基脚用砖堆砌或用泥包裹。屋檐用红砖或青砖装饰,堆砌各种花纹图案。主体房屋延伸出廊檐。庭院以土筑墙围成,院内栽种花草,果木。葡萄架搭至廊檐口与整个屋宇连接起来,架下形成林荫甬道。讲究的人家还引渠水流经院内,显出静穆幽远的意境。

    北疆牧区乌孜别克族牧民春夏秋季住毡房。毡房高约3米左右,占地二三十平方米。用柳木杆纵横交错连接成栅栏,围成圆形。上部呈穹形,以撑杆搭成骨架。撑杆下端略弯与栅栏相接;上端插入天窗盖的圆圈内。外部全用毛毡覆盖,用皮绳加固。通风透亮依靠天窗,上用一块活动毛毡覆盖,可随时启闭。冬季则多住固定的土屋或木屋。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实行牧民定居工程,乌孜别克族牧民的居住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木垒县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人除了在放牧点的还居住毡房外,目前都已定居。定居新村住房由政府统一规划修建,房子均为砖木结构,正房4间,一间大客厅,一间大卧室,一间小卧室,一间厨房,面积90平方米左右。定居后,牧民实现了“四通”,“四有”,“四配套”。四通指通水、通电、通路、通邮;四有指有声、有地、有暖圈、有微贮池;四配套即学校配套、粮店配套、卫生所配套、兽医所配套。

    乌孜别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主要是在本民族内部进行,姑表、姨表和堂兄妹之间可以通婚,也允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外族人通婚。过去,乌孜别克族婚姻大多由父母包办。一般都实行早婚,男子十七八岁即可娶妻,女子十四五岁就必须出嫁。子女没有恋爱自由。父母在为女儿择婿时,比较注重男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道德品质、年龄及外貌长相等。有时候,当父母准备为子女确定婚姻关系时,事先告知子女。这实际上是向子女打招呼,要他们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青年人一般来说都会同意父母的安排。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年男女恋爱自由和婚姻自主日渐普遍,但选择对象也须主动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当代,父母虽然过问青年的婚恋情况,一般都尊重儿女选择,不会执意阻拦。

    乌孜别克族的订婚仪式,大致有下面几个步骤:第一步是亲朋提亲。男子的对象选择有了眉目后,父母拜托亲朋好友到姑娘家去提亲。第二步是确定婚姻关系。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初议,只由妇女参加。后一阶段是定亲及初送礼。第三步是送彩礼。订婚后,男方的母亲在十几位女性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每人手里掌着一个满盛食物的托盘走在前面,后边有人牵着一只犄角上系着红绸的绵羊。当这一行人到达女家门前时,女方母亲率领亲友在屋外迎候。两位亲家母热烈拥抱,为这门亲事祝福。第四步是回礼。在定亲几天后,女方家去男方家作礼节性回访,姑娘的父母在亲友的陪伴下,带些礼物去男方家里,男方家以盛情周到的接待表示诚意。第五步是选择婚期。即男方家去女方家商定婚礼的良辰吉日以及婚礼中各自分担的任务等。所有这些环节中,新郎和新娘都是不准与对方家人见面的。

    结婚用品一般是男方准备彩礼和婚礼宴席的所需物品,女方要准备新房用品、铺盖、窗帘、房间布置等。婚礼费用基本由男方承担。婚礼前几天就要把婚礼费用——大米、肉、油、胡萝卜、馕、糖果、水果、方块糖、茶叶等物品送到女方家,协商确定邀请客人名单,分发请柬。之后,婚礼在女方家中举行。

    乌孜别克族婚礼连续进行四天。第一天举行婚礼及证婚仪式。这一天,接到请柬的男女双方宾客都到女方家中来庆贺,双方父母联手招待。一般早晨接待男宾客,下午招待女宾客。下午新郎的姐妹也来新娘家。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要铺一块白色的长布让她们从上面走过,以示吉祥与欢迎。由一位阿訇为新郎新娘主持伊斯兰教规定的证婚仪式,乌孜别克族称之为“尼卡”。新娘一般站在侧面,只由其父亲、叔叔或舅舅代替听证。新郎则要和父母、亲友站在庭院中间,亲耳听到阿訇诵读的经文。仪式上,阿訇大声询问站在侧面的新娘:“你愿意嫁给某某为妻吗?”新娘起初一言不发,待问三次以后才轻声回答:“愿意!”有的地方不是新娘回答,而是其父代答。然后阿訇转问新郎:“你愿意娶某某为妻吗?”新郎响亮而爽快地答道:“我愿意!”接着,阿訇拿起一块馕,用盐水略浸,让新郎新娘吃下。据说,在乌孜别克族人的心目中,盐是珍品,可以牢固夫妻感情,而吃馕又象征着新婚夫妇丰衣足食。

    第二天是探望仪式。早晨,新娘家要派人送一顿叫“伊斯格勒克”的早餐来看望新人;新郎要去岳父家向二老问安。

    第三天是称做“恰利拉尔”的仪式,即由新娘父母举行的、由朋友、亲人参加的答谢会,宴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席上按长幼分派坐次,新娘父母向新郎和来宾分别赠送礼物。

    第四天是新郎父母同样举办“恰利拉尔”表示对亲家的答谢。这一仪式上,新郎父母将为儿媳妇准备的东西交给新婚夫妇,新娘父母也送上为女儿准备的嫁妆,大家过目后整个婚礼才告结束。按照传统习俗,乌孜别克族妇女从结婚那天起,就必须戴上“帕兰结”(面纱)。头脸遮蔽很严,面纱遮脸的部分用马鬃编织而成,便于通风透光。不过现在不戴面纱的妇女越来越多。

    近年来,乌孜别克族婚礼仪式主要程序虽然得以保持,但内容已经进一步简化,融进了一些新的风尚。

    乌孜别克族人注重父慈母爱,子女孝顺。人们认为,父母给子女合适的名字并抚养他们长大成人,子女孝敬父母并为他们养老送终,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家庭和社会普遍尊重老人,愈是年长的人,愈是受到敬仰。反之,不孝敬老人的言行会招致人们唾弃。一个家庭中出现不慈或不孝的事件,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

    乌孜别克族家庭中,父母具有绝对权力。儿子结婚时可从家庭财产中分得一部分,女儿出嫁也可获得必须的陪嫁物,但给儿子分配财产的多少,完全由父母决定。女子出嫁前,在娘家有财产继承权,但所继承财产一般要比男子少。出嫁后,须把原继承的财产带给丈夫保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乌孜别克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很低,男子尤其是丈夫在家庭中处于中心地位,女子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过去,一些家庭中丈夫任意虐待、打骂以至遗弃妻子,只要丈夫说声“塔拉克”(遗弃),妻子就被抛弃了。因此,家庭内部妻子无明显财产支配权,如何安排财产,如何置办家什,全由丈夫独断。如果丈夫去世,家产只给妻子极少一部分。这时,假如子女没有能力继承家产,妻子可暂行财产支配权,待儿子长大后,无条件交于儿子。一个家庭中如果没有财产继承人,那么,全部家产由清真寺收管。

    乌孜别克族十分讲究礼节、注重礼貌。人们之间,相助为乐,舍施为荣,友善为快。年长者被称为“阿喀”(哥哥),“阿恰”(姐姐),年轻者被称为“吾康”(弟弟),“森额尔”(妹妹)。这些称呼充满着浓烈的人情味。平常人们见面,都要热情问候。按传统习惯,男子见面时,把右手放在左边胸前,点头鞠躬,并致问候;平辈女子相见时,双手抚胸鞠躬问候,有时还拥抱。长辈一般吻幼者脸颊而互致问候。现在握手礼已经越来越流行了,有的场合两种礼节并行。

    乌孜别克族人尊重老人,崇尚学识。老人享有很高的威望和社会地位。众人相聚时,要让老人先说话,出门时要让老人先走;骑马时,如果两人共乘一骑,一般都请长者骑在前面,晚辈坐在后面;吃饭时,老人坐在上座,小孩坐在下席;晚辈不在长辈面前饮酒吸烟;路上相遇,年少者为年长者让路。有学识的人被认为聪明、灵异,同样受到尊敬。

    乌孜别克族人热情好客,尤其对远道而来的客人更是热情款待。

    乌孜别克族是新疆能歌善舞的民族之一。民间音乐曲调婉转悠扬,一般速度比较急促,演出的形式主要是独唱,有的歌手自奏自唱,表达情感十分自如。民歌歌词内容极其广泛,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乌孜别克族的器乐种类很多,大都为弹拨乐器和打击乐器,其中以三角形的“斜格乃”琴,音色优美,最为动人。还有“独他尔”、“热瓦甫”、“坦布尔”和手鼓等。乌孜别克族的舞蹈以优美、轻快、多变著称,快速旋转时双臂动作均在腰部以上,舞姿舒展、爽朗,以单人独舞的形式较多。传统的手鼓舞具有十分别致的风格,引人入胜。

    乌孜别克族保存大量乌孜别克文字的文学作品,流传较多的是叙事长诗、寓言、谚语、格言、传说、故事、民歌等。《阿勒帕米什》是流传广、影响大,有口皆碑的英雄史诗。《坟墓中出生的孩子》是一首广大乌孜别克族人喜闻乐见的叙事长诗。《母驼和羔羊》,《猴子和木匠》,《乌龟和蝎子》是乌孜别克族最为著名的寓言诗。这些诗都善用比喻,引用谚语明辨是非,在轻松愉快中阐明哲理。作家文学的产生,把乌孜别克文学乃至整个中亚文学推向了新高峰,对形成和巩固乌孜别克文学语言产生了巨大影响。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如格律诗注重轻重音、声调、韵脚、复韵等,使诗句琅琅上口,流传至今。20世纪乌孜别克族文学中蜚声文坛的诗人和文学家有福尔开提,纳苏茹拉•卡热,许库尔•牙里坤,比拉里•艾孜则,萨帕洪•扑拉提等。

    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乌孜别克族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1951年4月,新疆省(当时称省)举行第一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乌孜别克族共有11位代表出席,他们直接参与讨论国家大事。1954年初,乌兹别克族人民积极参加了第一次普选,推选出了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民代表。根据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在新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有一定数量的乌兹别克族代表。乌孜别克族居住分散,但是在自治区及地、州、县(市)中,乌孜别克族人民同实行自治的新疆各民族一样,享有充分而平等的民主权利,共同管理本地区的地方事务,一些乌孜别克族人还但当了各级领导职务。1987年,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南沟成立了乌兹别克民族乡,进一步保障了乌兹别克族的自治权利。

    半个世纪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乌孜别克族人民表现出了高度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他们和新疆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乌孜别克族人民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为新疆经济社会的发展稳定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如发展特色农业,开展集约化的农业耕作,规模化利用绿洲土地资源,全面优化农作物品种,狠抓优质果蔬生产与栽培,尽可能给农业生产注入科技成分,开展范围不等的区域协作等。同时还加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业综合开发,发展以棉纺、食品、丝绸、皮革为主的加工业,试办出口加工区,扩大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发展旅游业,开发旅游商品和民族工艺品,经济结构明显优化。

    北疆的乌孜别克族牧民主动改变牧业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向现代农牧产业转型。如实行系列责任制以提高养殖水平;提高牧畜数量与质量;修建实用的房屋和圈棚以便配套定居;与维吾尔、哈萨克等族群众一起在保护天然草地的同时建立人工草料基地;建立高水平、新设备兽医站;引进和推广新技术以改良牲畜品种;采用新式机械进行乳、肉、毛现场加工以促进牧业生产。同时,北疆的乌孜别克族人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牧业资源。

    木垒县乌孜别克民族乡经济也在逐步转型。1987年该乡建立时,东沟村和大南沟村均在南山中,系纯牧区,当时木垒县被列为国家级贫困县,而大南沟乌孜别克乡又是全县12个乡镇场中的四个贫困乡之一。由于传统草原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天然草场难以很好利用,当地牧民生活水平长时间内较低。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以来,当地政府从邻乡——新户乡划入一部分耕地,拨出专款打机井,架设电线,引导牧民走向定居。经过近些年的努力,目前大南沟乡牧民全部定居,近300户乌孜别克牧民搬入新居。牧民定居后,冬季舍饲,暖季放牧,彻底改变了过去靠天养畜,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定居牧民户户配套有暖圈和饲料微贮池,实现了传统的草原畜牧业和舍饲畜牧业的有机结合。在政府引导下,牧民又逐步走上了“以养带种、以种促养、种养结合”的农业循环经济之路,进行饲草料连片种植,还种植玉米,小麦,苜蓿等,广大牧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与此同时,一些牧民在继续从事天山马鹿的特种养殖基础上,还饲养土鸡;一些牧民在庭院内从事手工业生产,有的开起了小商店,小餐馆。大南沟乌孜别克乡人的生产生活方式,已由单一的畜牧业向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经营和生活方式转变。2006年年底大南沟乌孜别克乡的人均纯收入已达1656元。

    素有经商传统的乌孜别克族,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大多加入了商会或商务集团,开展市场调研,有计划地组织货源,通过政府协助开展跨国贸易交流。国家推行全方位开发和沿边开放战略、兰新铁路复线正式运营、新疆现代交通和通讯网络的初步形成,都为乌孜别克族经商者提供了空前的机遇和现代化手段,加强了他们与各地的横向联系。特别是20世纪末中国北疆铁路与前苏联土西铁路接轨,架通了新亚欧大陆桥,使新疆成为中国内地与中亚商道的咽喉。无论从商贸的历史传统来看,还是从民族关系的密切程度来看,都决定了乌孜别克族必将在中亚诸国与我国的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也的确如此,乌兹别克族已成为我国同中亚诸国之间进行贸易和交流的重要桥梁。

    久负盛名的乌孜别克族传统小手工艺和制品也重新焕发了生机。乌孜别克族十分珍惜这一历史荣誉,努力保持传统特色,同时积极适应现代社会要求。乌孜别克族青年积极学习外族生产技艺,改进生产工艺,严格加工程序,把分散的个体劳作转化为有分工,有协作的集团生产,积极宣传,大力拓宽市场销路。

    新中国成立以后,崇尚文化,虚心好学的乌孜别克族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无论科技,文化和教育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今天,乌孜别克族的知识分子在文化、教育、卫生、商业等战线上大显身手,有许多人成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文艺团体的骨干力量。

    进入21世纪,乌兹别克族地区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2001年国家把乌兹别克族等22个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在农田、水利、交通、教育、卫生、农村广播电视、集镇建设等方面进行扶持,着重解决这些民族的突出问题和问题,乌兹别克族和各民族一道走进了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代。2005年,国务院通过《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决定采取各种优惠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目前,各项优惠措施和帮扶项目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乌兹别克族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正在得到根本改善。相信,在党和国家的帮助和扶持下,乌兹别克族一定会有一个更加美丽富饶、更加和谐繁荣的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