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概况>> 中国简况
 
独龙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7日 11时22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概况

    独龙族总人口为7426人(2000年),是我国人口较少的一个民族,也是云南省人口最少的民族。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为贡山县)是独龙族唯一的自治县,独龙族占全县总人口的88.1%(2004年)。其中,处在独龙江河谷的独龙江乡又是县内独龙族最主要的聚居区,下辖马库、巴坡、献九当、迪政当、龙元、孔当6个村民委员会、42个村民小组,独龙族占全乡总人口的98.87%(2004年)。其余则散居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齐乐乡的“俅扒卡”村和西藏自治区察隅县的察瓦龙乡。

    独龙族居住的独龙江河谷,南北长约150多公里,东岸是海拔5000多米的高黎贡山,西岸是海拔4000多米的担当力卡山。发源于西藏察隅县伯舒拉岭东南部的独龙江,由北向南从山谷中间穿流而过。河床落差大、流速快,水能资源极为丰富。这里由于受孟加拉湾暖湿气流的影响,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达3000~4000毫米,一年之中便有300天是雨天,成为东南亚三个多雨中心之一。但由于山高谷深、地形多样,山顶与江边山脚的气温相差很大,兼有寒、温、热三个气候带,垂直差异明显,立体性特征突出。海拔3700米以上的山峰,每年积雪达六七个月;半山腰具有温带的气候特点;河谷地区却气候较热,年平均温度在23摄氏度左右。山上覆盖着大面积的原始森林,其中有秃杉、珙桐、桫椤、贡山三尖杉、澜沧黄杉等珍稀植物。密林深处,动物繁生,各种飞禽走兽应有尽有,仅列入国家级保护的就多达49种,其中兽类29种,鸟类20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有13种,二级保护的有36种。此外独龙族地区出产的山货药材很多,主要有黄连、贝母、当归、茯苓、大黄、天麻、以及鹿茸、麝香、熊胆等。地下还有丰富的矿藏,已发现的有金、银、铁、铜、铅、锌、锡、硅、云母、水晶、大理石等。

    历史上独龙族曾被称作“俅人”、“俅子”、“曲人”、“洛”、“俅帕”、“曲洛”等,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他们历来的自称“独龙”,被正式定名为独龙族。

    独龙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语支归属目前尚无定论,但据语言学家孙宏开先生调查研究认为,与景颇语、僜语、珞巴语等语言相近,有可能划为同一语支。独龙语内部可分为两大方言,即独龙江的独龙语方言和贡山丙中洛的怒江独龙语方言。

    独龙族历史上没有文字,主要以刻木、结绳的方式记事和传递信息。20世纪50年代,缅甸的日旺人(独龙族的一支)白吉斗•蒂其枯创制了一种以日旺话为标准语音点的拉丁文拼音文字—— “日旺文”,主要用来翻译圣经,在当地群众中使用。1979年,根据独龙族人民的意愿,贡山县文化馆的独龙族干部木里门•约翰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的龙乘云同志协助下,在日旺文的基础上以独龙江乡孔当村公所一带的话为标准音点创制了独龙语拼音方案。1983年12月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上讨论通过。1984年起在独龙族干部群众中试教推行,受到大家的热情欢迎和支持。

    历史沿革

    独龙族的族源及民族的形成,时至今日还没有较为清楚的脉络及线索,但从语言系属上来看,作为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独龙族,应当来源于氐羌族群。归纳其民族内部所流传的传说,则主要有两种:一认为独龙族是土著民族。二认为独龙族最初居住在怒江一带,后因出猎偶然来到独龙江河谷,看到这里不仅有宽阔的猎场,而且还有较为平坦的台地,便陆续迁居至此,并逐步由北向南发展。在独龙族约15个氏族中,有8个氏族的传说都说来自怒江。而且从语言以及过去曾有过的文面习俗等文化特征来看,独龙族与贡山的怒族也很相近。近年来大多数学者认为后一种说法比较可信。

    独龙江河谷在唐宋两代属南诏及大理政权管辖;元、明、清三代则为丽江木氏土司和丽江路军民总管府统治。此间,在有关的汉文史籍中已开始出现了独龙族先民的记载。如《元一统志》“丽江路风俗条”说:“丽江路,蛮有八种,曰磨些、曰白、曰罗落、曰冬闷、曰峨昌、曰撬、曰吐蕃、曰卢,参错而居”。当时的丽江路包括现在的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南部等地,其西北与今西藏自治区相接。文中所载“撬”、“吐蕃”、“卢”正是“参错杂居”于丽江路西部和西北部的独龙族、藏族和傈僳族之先民。“撬”是“俅”字的同声异写。而在以往,都曾将俅(撬)居住的河流及地区称为俅江和俅夷地,如现今贡山县西部的独龙江上游仍被称为俅江。由此可见,元朝时的俅族正处于俅江一带,以后又逐渐迁移到了下游的独龙江流域。及至清代,道光《云南通志》卷一八五转引《清职贡图》如此记载道:“俅人,居澜沧江大雪山外,系鹤庆、丽江西城外野夷。其居处结草为庐,或以树皮覆之。男子披发,着麻布短衣裤,跣足。妇耳缀铜环,衣亦麻布。……更有居山岩中者,衣木叶,茹毛饮血。宛然太古之民。俅人与怒人接壤,畏之不敢越界。”雍正《云南通志》也曾有“俅人丽江界内有之,披树叶为衣,茹毛饮血,无屋宇,居山岩中”的记载,还有乾隆《丽江府志略》以及其它史志中,也有许多类似的记载。这些记载集中反映了当时独龙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

    清代中叶,独龙江和怒江曾被划分为两段,分别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据清代余庆远《维西见闻录》记载,从1730年起,独龙族人民被迫以黄蜡30斤、 麻布15丈、山驴皮20张为贡礼,每年按期向维西康普土千总纳贡。后来,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江上游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由喇嘛寺通过察瓦龙藏族土千总向独龙族人收取“超度”费,菖莆桶(今贡山县)喇嘛寺亦来收取“香火钱粮”,而康普土千总仍照例征收贡物。每当土司属官前来收取贡物时,除了要另建草房供其住宿,并以丰盛食物招待外,还必须强迫摊购沙盐,实行不等价交换。如果贡物不足,便被强掠为奴。此外,东邻的傈僳族奴隶主,也经常越过高黎贡山,掳掠独龙族人当奴隶,激起了独龙族人民几代人前赴后继的奋起反抗,终因力量对比悬殊而惨遭无情镇压,残暴的奴隶主为此还先后杀绝了独龙族的几个家族。并强迫他们立石为盟、“永不反悔”,甘愿缴纳贡物或以人抵贡,称作“尸骨钱粮”,使独龙族人世代深受着多重的剥削和压迫,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1907至1908年,清王朝派丽江府阿墩子(今德钦县)弹压委员兼管怒俅两江事宜的夏瑚(湖南人)巡视怒江、独龙江一带,他带领随员、向导、背夫共100多人从菖莆桶出发,翻越高黎贡山前往独龙江,并沿路向边境村寨散发盐、布、针线等日用品,委派各地头人担任“伙头”、“甲头”等职,颁发“头人”执照,下令停止当地民众对土司、喇嘛及蓄奴主的一切贡赋,严禁土司掳掠边民为奴。他还任命袁裕才、和定安为“怒俅总管”,取代了叶枝土千总和喇嘛寺对独龙江地区的统治。这位历史上以政府官员的身份进入此地的第一人,还将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写成《怒俅边隘详情》,叙行程、记风土,详细记载了独龙族的居住环境、生产及生活状况,并在第三部分中向清政府提出了加强边务、开发边疆的“十条建议”。这对西南边疆稳定和增进民族团结都是十分有益的。

    辛亥革命后,独龙江划归菖莆桶殖边公署统辖,1918年改为菖莆桶行政委员会公署。1933年又改为贡山设治局,并先后设立了公安局和区公所。民国时期政局混乱,独龙族人民深受西藏察瓦龙土司和国民党的双重统治。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对该地区的有效控制,在独龙江推行了保甲制,共设4保,以每一行政村为1保,每一自然村为1甲,并任命当地族长为保、甲长,三年一换,除管理村社日常事务外,还要负责为国民政府征纳税收。

    在反动统治的黑暗年代里,英勇的独龙族人民曾多次掀起反抗斗争。1932年因察瓦龙土司的管家欺侮到独龙江挖贝母的怒族农民,引起了独龙族人民的愤怒,他们闻讯赶来把土司管家捆吊在树上。事后土司为了报复,加重了对独龙族的税收,不但鸡、犬、牛、猪全要上税,就连人的耳朵、鼻子也都要上税。由此更加激发了独龙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一共坚持了3年之久,沉重打击了察瓦龙土司的反动气焰,最后迫使他取消了强加在独龙族和怒族人民身上的各种苛派。设治局统治时期,由于肆无忌惮地敲诈勒索使独龙族人民的生活如雪上加霜,更加困苦不堪,故而又激起他们不断地开展了反对设治局的斗争。

    近代100余年来,帝国主义的侵略魔爪不断伸入我国西南边境,大批帝国主义分子披着“旅行家”、“传教士”的外衣,潜入怒江、独龙江一带,进行间谍活动

    1907年在怒江发生的“白哈罗教案”(参见傈僳族的有关叙述),就是当地藏族、傈僳族、怒族和独龙族人民对法帝国主义进行的反抗斗争。1913年,英帝国主义派遣武装人员一行10多人以“勘测队”之名,在英军上尉布里查的带领下从缅甸侵入独龙江,到处抓夫、要粮要物、祸害百姓,还拷打并残酷杀害了独龙族汉子江勒奎,激起了独龙族人民的强烈义愤,立即组织起来进行了坚决的反抗,他们断绝了敌人粮源,并埋伏在“勘测队”的必经之地——吉色鲁溜索附近,当布里查爬上溜索滑到江心时,被独龙族猎手的毒箭射中坠死江中,其余侵略者则被吓得从原路仓皇逃出了国境,彻底粉碎了这支英国侵略军企图通过独龙江进犯西藏的阴谋。

    正是由于历代反动统治的压迫、屠杀以及近代帝国主义的欺侮,独龙族人民灾难深重,人口不断减少,到新中国成立前夕,仅剩下1700多人,几乎濒临灭绝的境地。

    1949年8月,贡山宣告和平解放。1950年3月,成立了贡山临时政务委员会。同年4月,正式改为“贡山县”。10月,成立了贡山县人民政府。独龙族人民从此获得了新生。

    独龙语称氏族为“尼勒”,意为同一祖先传承下来具有血缘关系的共同体。大多数独龙族人的氏族观念已十分淡薄,已无共同的地域以及更多的政治经济联系而显得十分松弛。只是以一种各兄弟家族所公认的祖先象征物留存在大家的记忆之中。氏族名称也没有图腾的内容,多是以该氏族的某些特征来称呼,有的还有一种超自然的象征意义。如20世纪50年代整个独龙江流域所有的15个氏族中,有叫“木金”的,意为“天上诞生”;叫“当生”的,意为“红皮肤”;还有叫“东勒”的,意为“性格暴躁”等等。有的本身就是地名,如“麻必洛”、“克劳洛”便是独龙江上游两大支流的名称。“麻必”和“克劳”大概是原氏族的名称,但其意义已不可考。而“洛”则是“河谷”的意思。氏族成员间有互相帮助及保护的责任,实行血族复仇制,任何一个成员受到外人的欺凌以至杀害,其他成员都有义务为他报仇。同一氏族内分出的家族之间不能通婚。

    独龙族的家族公社是由原氏族成员的不断分裂(迁徙)而形成的,独龙语称为“其拉”或“吉可罗”,意为整体、全部的。截止20世纪50年代初,独龙江流域共有54个家族公社。虽已处于解体阶段而不再是完整的经济单位,但较之原氏族组织仍在独龙族社会生活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具体为:①每个家族公社有共同的地域,以山岭、河谷、森林、溪流等划分各自的界线,形成一个个自然村寨。一般来说,未经允许其他家族的成员不得迁入本家族领地内或垦荒、渔猎等。②每个家族公社都有一个自然形成的家族长(有的同时也是氏族头人),称为“卡桑”,一般都是由家族内辈分高、能说会道、较为富裕的男子担任。卡桑同样参加劳动,不得世袭,如果死亡或因故失去了威信,则另找新人代之。对内领导生产、主持祭祀、排解纠纷,对外负责纳贡摊派、指挥作战、订立盟约。各家族公社之间独立、平等、互不统属。只有在共同反抗藏族封建领主和傈僳族统治者的残酷剥削和掠夺时,一些近亲的家族才会临时结成类似联盟的组织,较强大的家族成为联盟的核心,其“卡桑”便是联盟的领袖。有时会另产生一个军事领袖,称“甲卡”,作为“卡桑”的助手。一旦对外战争状态结束,这种联盟也就自行解散了。③家族公社内部禁止通婚,实行族外婚。④每个家族公社都有各自独特的名称,习惯用各地自然环境的特点来命名和称呼。如,“孔当”家族意即一块宽大的坝子。“龙棍”家族,意即石头多的地方。当然也有用家族长的名字来命名的,如“木千王”、“木千图”等。⑤家族公社成员的名字前须冠以家族名称或父名(女儿还冠以母名)。例如一个独龙族姑娘阿婻的全名是白丽(家族名)•丁板(父名)•顶(母名)•阿克洽(爱称)•婻(排行)。因此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判断出是哪个家族,谁的子女,以及排行第几。而且女子出嫁后也不改其家族的姓。⑥家族公社通常包括两三个以父系家长为主的原始共产制的大家庭,独龙语称为“宗”。 每一个大家庭一般包括父、子、孙三代,都有一个称为“吉马戛”的家长(有的同时也是家族长)。里面有好几个火塘,代表着男子娶妻后实行火塘分居的小家庭,独龙语称为“卡尔信”。所有成员都要参加大家庭共耕地的劳动,收获物归大家庭集体所有。而属于各个火塘(即小家庭)的少量土地,仍由大家庭成员协作共耕,收获物则归各火塘所有。大家庭中一般有两种仓房:一种是被称为“捧千”的用来统一存放大家庭里共同收获物的大仓房,由年老的主妇管理。另一种则是以火塘为单位的各个小家庭自已的小仓库,称为“捧秋”。由小家庭的主妇来管理,主要是储存小家庭粮物的地方。大家庭内部由各个火塘的主妇,先从大仓房中取出粮食轮流煮饭,吃完后再接着用小仓房里的,而各个小家庭不能拒绝,这已成为一种传统的义务。吃饭时,通常由年长的主妇按人平均分配,不论大小哪怕是婴儿也都要分一份。若老主妇不在,就依次由最年长的媳妇来分。这种“主妇管仓”、“主妇分食”等传统做法,是独龙族昔日母权制社会的遗俗,

    20世纪50年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劳动日益个体化,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便从家族公社中分裂出来,成为独龙族社会经济的基本组织形式。小家庭包括夫妇及其子女,已很少三代同住。家庭内部男女地位基本平等,生产、家务以及子女婚姻大事一般是夫妻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家长则由男子担任。儿子婚后便要另立火塘与父分家,一个火塘就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幼子则从父母共居,既是双亲的赡养者,又是财产的继承人。

    风俗习惯

    1950年以前,独龙族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过程原始和简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产工具十分简陋,尚处于木、竹、铁器并用的时代。在山地上戳洞点种玉米的尖竹器或尖木器,独龙族称为“斯木”,随用随丢。用于松土、锄草的木勾(“高拉”),是用天然树丫削尖制成,效率很低,也极易损坏,劳作时常常要同时带上三四把以作备用。后来才在木锄的尖端上镶一道外地输入的铁皮,改造成为小铁锄(“恰卡”),效率提高了3倍,使用非常普遍。铁砍刀(“夏木”)的传入大约有一二百年的历史,是独龙族用来砍柴、开路、狩猎、盖屋的“万能”工具,但价格十分昂贵,当时要两头肥猪才能换到一把。而铁斧(“温尔”或“兰贝”)约在80年前从缅甸传入,一条黄牛也只能换来两把,只有少数人家才有。

    独龙族的锄耕农业极为简单粗放。仍以刀耕火种为主,砍倒烧光、轮歇耕作,广种薄收,还没有发展到犁耕。耕地大部分是不固定的“火山地”和半固定的“水冬瓜地”,以及村寨房舍周围的“园地”。

    独龙语称火山地为“响木朗”,意为“刀子地”,是用刀斧砍烧树木后利用灰烬作肥料进行耕种的天然林地。主要有森林的刀耕火种地、竹林的刀耕火种地和竹木混合林的刀耕火种地3种。火山地数量多、分布广,大多集中在独龙江两岸陡峭的山坡上,一般要在种植一两年后抛荒轮歇。按过去的习惯,火山地一般占有权并不固定,属于生荒或轮歇期间,谁砍烧谁就可以种,这种情况也沿续至今。

    作为半固定的耕地,“水冬瓜地”面积仅次于火山地,占第2位,独龙语称为“斯蒙阿麻”。其经营管理、生产操作与前者一样。只不过这是一种人工培植树林以蓄积肥料再砍烧的轮种耕地。独龙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水冬瓜树生长快、枝叶茂盛,砍烧后比一般树木肥力大,可连续轮种玉米、苦荞、稗子或小米3年,便逐步在砍烧后的火山地上重种水冬瓜树苗,等到5至6年长大后又再砍烧耕种。这比原来的做法前进了一大步,已经由简单的砍倒烧光改变为通过人工栽培种植再造肥力的水冬瓜地。

    至于村寨四周、房前屋后的园地,称为“结白”。地势较平,最为肥沃,但面积最少。采用锄耕,不必抛荒轮歇。耕作较其它土地精细,主要种玉米、土豆、芋头等。

    不可或缺的经济补充——采集和渔猎。由于农作物产量很低,一般一年粮食收入不够全年所需,缺粮时期平均有三四个月,甚至多达半年以上。因此,必须靠采集和渔猎来补充。

    采集在独龙族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仅次于农业。当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为人们提供了各种食用的动植物。独龙族人一般根据季节的变化来采集应时野食。其中有被称为“阿开”、“不里”、“打格勒”、“阿薄拨”、“木库务”、“克龙”、“阿龙”、“阿波”等包括野苕、董棕、登木线根、小竹笋、竹叶菜、野蒜、大百合、鱼腥草等20多种野生植物,多为块根,茎、叶、花次之。有青头菌、鸡油菌、香菌、牛肝菌、松菌、干巴菌、蘑菇、木耳、银耳、白参等20余种可食菌类。此外,捕捉各种野蜂、割蜂蜜、取蜂蛹、掏鸟蛋等也是独龙族采集生产中的重要内容。由于畜牧业不发达,家畜饲养也仅限于数量极少的鸡和猪,且多用于祭祀。肉食基本上只能依赖狩猎和捕鱼所得。虽然这已不是主要的生产活动,但作为一种副业远还没有到完全被淘汰的程度,仍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

    渔猎也是独龙族生产活动的重要内容。独龙江峡谷的深山密林里成群结队的各种野生动物,为独龙族人提供了丰富的肉食和皮毛。每个家族公社都有比较固定的猎场,多在高寒山区。主要的狩猎工具有:弩弓、竹箭、砍刀、猎狗等。狩猎活动一般多在冬、夏两季进行,分为集体围猎和个人狩猎两种形式。所有猎物都按传统习惯由大家共享,进行平均分配。

    捕鱼一般不分季节,但每年四五月河水暴涨到秋末则是捕鱼的最佳时刻。过去还有专属于各个家族的“鱼口子”(鱼场),大家只能在自己的“鱼口子”里捕鱼,捕获的要平均地分给各个家族成员。现在已基本没有了。人们可以任意沿江上下置网挂篓,所获亦归自己支配。独龙族捕鱼的方法很多,常用的可依据工具的不同分为:鱼篓捉鱼、夹网捕鱼、鱼叉叉鱼、鱼爪钩鱼、鱼钩钓鱼、溜筒吸鱼、鱼坝捕鱼、药物毒鱼等。

    简单实用的家庭副业。农闲时,独龙族村民还常常会坐在屋外空地或火塘边搞一些家庭手工业。如用藤、竹编织的箩筐、盒子、簸箕等各种器具;用简陋的工具纺麻织布,方法简单原始,麻织品种类很少,主要是常用的“独龙毯”和绑腿。还有进行兽皮和树皮的加工。

    商品交换很不发达。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剩余产品极少,极大地限制了独龙族交换的发展。没有商品性生产,没有出现脱离劳动的专业商人,也没有形成集镇,一般以物易物,互通有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本民族内部进行的近似等价的交换;另一种则是与外族商人进行的,还常常受到一些奸商的欺骗剥削,是一种不等价的交换。

    多种形式并存的土地所有制形态和耕作方式。与落后的生产力相适应,独龙族在1950年以前对土地的占有和耕作形式,正处在由家族公有共耕向个体家庭私有自耕的过渡时期。主要有公有共耕、伙有共耕和个体私有自耕等形式。

    公有共耕。独龙语称“夺木枯”,是全家族在共同占有的土地上共同耕种的形式。一般共耕地多为火山地。由家族长带领全体成员共同商定生产计划和劳动组织,各户平均出籽种并使用自己的工具进行共同劳动,收获物也平均分配给各个家庭自由支配。这是独龙族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集体耕地的形态。但后来随着铁制工具的逐渐增多,使个体劳动成为了可能,当初的这种家族公有共耕形式在劳动力使用和粮食分配等方面种种难以解决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于是逐步的被伙有伙耕和私有自耕所代替。到20世纪50年代,这种家族公有共耕的方式仅占全部耕地的4.8%,只是以往原始集体生产的一种残余罢了。

    伙有伙耕。称为“夺木奢”,是同一家族成员几户伙同占有耕地,共出籽种、同出劳力,收获物按户平均分配的方式。共耕地有火山地、水冬瓜树地。但所有权仍属公有,共耕户只有暂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其规模一般是三五户,最多七八户。绝大多数居民家庭都分别参加了这种小集体,使当时的伙耕地面积占到总耕地面积的50%~80%,成为独龙族社会主要的生产方式。这是原始公有演变为个体私有的一种过渡形态。

    私有共耕及私有自耕。独龙族的私有土地,一般是指屋前屋后的园地和村寨附近人工种植的水冬瓜树地。园地虽属个体家庭私有,但极少买卖,一旦迁居便随之丢荒。而私人占有的水冬瓜地则较为稳定,可以传给后人或转借转赠他人,甚至可以出售。只是这种买卖还未最终将土地商品化,仅处在一种原始的交换阶段。价格十分低廉,也不需履行任何手续,两三亩上好的刀耕火种地,也只需1斗粮食、1把砍刀或1头小猪即可换得。虽然这样,随着私人占有土地的形成以及土地买卖的出现,还是进一步加速了家族公社的解体。

    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这些属于个体家庭私有的土地,除园地多为自耕外,大多数仍还采取“共耕”的形式进行耕种。在分配收获物时,一种是按照共耕者所出劳动力和籽种的多少来确定其分配数量。另一种则是属于较为稳定的共耕户,故不论其投入多少,仍按平均分配的传统原则共同分享。当然也还出现了一种共耕组合的分配形式,即由一方主要出土地及籽种,另一方则承担主要劳动,而收获物或对半分或让前者得到三分之二。显然这种方式已孕育着地租剥削的萌芽,只不过是在所谓“协作”或“互助”的名义下进行罢了。

    独龙族社会阶级的初期分化。随着土地私有制的不断发展,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贫富分化。当时的独龙族社会已陆续出现了一些具有剥削性质的现象,主要反映在一定形式的雇佣劳动以及借贷关系的出现等等。一些家族长或富裕户利用原始协作形式进行雇工剥削。如过去普遍盛行的“迪里哇”(意为大家来帮忙)原是无任何剥削的原始协作,可后来随着贫富分化而在进行农业生产时已变味具有了剥削的因素。因为按照习惯在作“迪里哇”时,主人必须备有酒食以款待大家。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般的贫苦农民无力举行这样的对等活动,而让少数人家常常利用这一形式“招待”大家为他无偿劳动,所创造出的财富远远超过那些酒食的价值。另外,还出现了一种类似雇佣短工的“戛木”现象,即主人将酬劳由原来的酒食改为给一定的粮食或生活用品。雇佣剥削的性质比“迪里哇”更加明显。有的家族长或富裕户甚至还雇请儿童来从事家务劳动,名义上以“养子”称呼,可其生活待遇极低,常遭打骂,每年所得除去伙食也只能得到一件麻布衣服或少量的粮食。这种童工现象虽不太普遍,但可能就是家长奴隶制的萌芽。而在借贷关系上,借方已开始付给贷者一定的酬劳。一般所借贷的主要是粮食、工具以及牲畜,其中以借牲畜的居多。因为牲畜常常被独龙族看作是最有价值的财富。凡借后偿还时必须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计息的方法通常是偿还时的牲畜至少要比借出时大一拳(独龙族还没有一定的计量标准,习惯用拳头来量大小),否则就要另付一定数量的粮食来弥补。所以,有不少富裕户便通过借贷牲畜或工具来获取更多的酬劳。

    独龙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但在过去婚姻不能自主,必需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幼年订婚的现象较为普遍。聘礼较多,一般是1头黄牛(称为“活牛”)或1头猪、1口铁锅、1个铁三角以及几件首饰和毯子等(称为“干牛”)。独龙族的婚姻,通常经过订婚、迎娶两个阶段。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虽然已逐步确立,但在婚姻制度上还保留着一些原始群婚和对偶婚的残余,非等辈婚、妻姊妹婚、转房制和家长多妻等多种婚姻形式并存,其中又以妻姊妹婚为主要的婚姻缔结形式。而在婚姻结构上则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氏族环状外婚集团,独龙语称为“伯惹”,意为“弟兄和姊妹的婚配”。即在固定的通婚集团中,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可以与乙氏族的几个姊妹同时或先后结成配偶关系,但乙氏族的男子却不能娶甲氏族的女子为妻,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血统倒流。

    独龙族人死后,绝大多数实行土葬,主要有棺葬和席裹葬两种形式。棺材多用粗大独木刳空而成。出殡时,尸体只能从特意撬开的地板下抬出,而严禁直接从大门送走,否则会犯禁而继续死人。下葬必须选择在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刻进行。墓地多在自家园地的附近,墓穴为长方形,男女的葬式均为头朝北、脚朝南、侧身面向东方。埋后不垒坟,葬完不再祭扫,家里也没有祖先灵牌之类的象征物。少数患恶病死亡的则行火葬或水葬。独龙江上游地区,还有专门对巫师进行的“房葬”或“棚葬”。一家有丧事,尤其是死者埋葬之日,全村都要停止劳动,而且本村寨人和远近亲友都还要来送粮食、鸡、酒等物,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独龙族的传统衣着十分简单。男女一律袒露臂膀,小腿都缠裹麻布绑腿。男的斜披一条称为“约德格仁瓜”的条纹麻毯,左右包抄到胸前拴结。胯部通常用麻绳系着一小块叫“能布特连”的麻布围兜着下体。左佩刀,右系篾箩。妇女用两块叫“其拉衣约瓜”的长麻毯围身至膝,并包抄向前。自左抄右的,用绳紧紧系在腰间。从右抄左的,则披脱自如。通常是白天为衣,夜间做被。有的男子过去甚至只能在腰下围一串树叶。

    独龙族男女均散发,前垂齐眉,后披在肩上,左右盖耳。过去都喜欢坠系耳饰和佩挂项链,现男子已极少系戴。过去女子有文面的习惯,独龙语称为“巴克图”。一般在十二三岁时进行。文面时,先用竹签或树枝蘸锅烟灰水在脸部描好纹型,干后,拿一根长有硬刺的老荆棘自上而下地对准脸上图案,再用木棍轻轻敲击沿纹路打刺。拭去血水,敷以锅烟灰或一种深色的草汁并反复擦揉刺纹,使之渗入皮下。7天左右被刺纹处红肿结痂,等创口愈合脱痂后所纹图案呈青蓝色,再也洗抹不掉,永远留在脸上。文面的样式因地区不同而各有差异,通常在独龙江上游一带是满面文,即前额、双颊、鼻梁及上下唇都刺有花纹;下游一带则只在鼻尖刺一圈和唇下刺两三路。对于独龙族文面习俗的由来,人们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认为是独龙族女子的成年礼;有的认为是美的追求以及避邪消灾的需要,有人则认为是历史上为躲蔽外族人掳掠妇女而来;有的还认为与独龙族早已消失的图腾崇拜物有着某种联系。新中国成立以后,这种文面习俗已逐渐被独龙族妇女所摒弃。

    独龙族的传统饮食自然独特。由于受社会经济发育程度及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历史上他们的食物来源较为匮乏,属于粮食和野生植物各占一半的杂食型结构。主食品种不多,主要是玉米、土豆、青稞、稗子、荞子、燕麦等,其中淀粉质食物常常占有绝大部分的比例。炊具简陋,多为竹、木制成,再加上副食和调料的缺乏,故制作食物的方法也很简单,大多沿用以往烧、烤、煮的烹饪方法。近年来随着各种豆类蔬菜的陆续传入,独龙族的佐食习惯也有所改变。日常饮食一天只吃早、晚两顿,早餐以炒面、烧烤土豆为主,晚饭多是吃玉米及其它杂粮。因条件所限独龙族一般口味清淡,油盐不多。好饮酒,喝的是自酿的低度水酒。凡亲友来往、生产协作、婚丧嫁娶、宗教仪式和节庆活动等都少不了酒,酒在独龙族社会生活中占有特殊的重要位置。每当有客人远道而来或逢年过节,宾主都要相互搂着脖子,脸贴脸、嘴挨嘴地同时喝上一杯“同心酒”,以表达彼此间的友谊和忠心。另外,受附近藏族的影响还喜欢将茶叶、盐和熬熟的动植物油混合在特制的竹筒里“打”茶饮用。

    独龙族的住所曾经历过巢居、穴居等阶段,后来才逐渐地告别了居无定所的情形。一般房屋大多适应山地环境和气候特点,建造在独龙江两岸山腰的小型台地和朝江面倾斜的小块平坝上。一端搭接山地,一端临空架设,全部基架柱脚都埋插在地下,稳定牢靠。房屋属于竹、木结构的“干栏式”建筑,布局紧凑,防雨水和通风性能良好。一般在独龙江中上游地区,因地势高、气温低、平地和松林多,再加上受到藏族房屋建筑的影响,多是呈正方形的“木垛房”,结实耐住。下游一带,江水西向,地势渐低,气温稍高,多竹林且地形陡峻,故多为长方形的“竹篾房”,较为轻巧。在这里还可以见到独龙族昔日聚家族而居的长形竹楼草房的残存样式。这是由原来的一间长宽大体相等的房屋,因男孩们不断长大成婚而相继在其两侧逐间加盖延伸而成。彼此并列的各个隔间共用一个大屋顶,且相互衔接在同一个平面上。室内中间有通道直达长屋两端供进出的两个门,并延伸到晾台。两侧便是两排没有门的小隔间。每间设一个火塘,也就是一对夫妇和子女日常生活的所在。老人则与未婚的子女共一个火塘起居。长房里的人都是直系亲属及其后代,他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由从前的统一公共灶,过渡到了各个火塘轮流做饭的共食制。食物按人平均分配,并由主妇主管分食。而现在独龙族沿江上下居住的主要样式,则是一个家庭单独建造的一所一间或两间的房屋。

    独龙族唯一的传统节日就是过年,独龙语叫“卡尔江哇”。一般在农历的冬腊月,即每年的12月到翌年1月间举行,没有固定的日期,具体由各村寨自己选定。节日的长短视食物的多少而定,约二三天或四五天。年前友好家族便以“口传”、“结绳”或“刻木”等形式相互邀请,客人也会在过节的前一天如约而至。节日里,人们祭祀天鬼山神、“抛碗卜卦”、共吃年饭、唱歌跳舞以至通宵达旦……而最热闹、最隆重的就是剽牛祭天。献祭的牛有时是较富有的人家捐献的,也有由全村共同献出的,只要有条件就非举行不可。仪式开始时,家族长或巫师把牛牵来拴在场子中央的木桩上,给它背披上“独龙毯”,角上挂上串珠。接着由主祭人点燃松明和青松毛,面向东方叩头念祭词。然后取下牛身上的毯子和串珠,两个选好的猎手,手持长长的竹矛从两头边舞边跳进入场中,在场的人们一一给他俩敬酒,二人猛喝狂跳,四周群众则围成一个大圈边唱边舞,大小铓锣一起敲响,整个气氛越发热烈。当牛被勇敢的猎手用锋利的竹矛剽倒而死,众人便在欢声笑语之中,迅速地用大锅把肉煮熟并平均的分给在场的每一个人,未到场的也按旧俗托人捎去一份带皮毛的肉。牛头则归猎手,大家跟着他边吃边喝、载歌载舞,共祝人畜兴旺,祈望来年人顺粮丰。

    此外,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独龙族根据自己对生产过程和自然现象变化的观察和总结,创造了一种适合于自身生产生活需要的历算法,即根据月圆月亏、花开鸟鸣、草木生长、雨雪飘落、江河起伏等来计算年历。从当年的大雪封山到次年的大雪封山算为一年,称为“极友”。从月亮最圆的那天起至第二次月亮最圆时为一月,称为“数朗”。独龙江上游的独龙族则以“龙”(意为“圆”,即月圆的意思)为基数来划分每年的十二个节令,并据此安排各种活动。

    “得则卡龙”(一月),意思是山上有雪,男子打猎,女子织布。无事可做的农闲季节。

    “阿蒙龙”(二月),山顶还有雪,但江边可以种土豆、小麦和青稞。

    “阿暴龙”(三月),地上普遍发青,可以砍火山地和种土豆。

    “奢九龙”(四月),鸟开始鸣叫,继续砍火山,种南瓜等农作物。

    “昌木蒋龙”(五月),各种鸟都叫了、花开了,开始种玉米、栽秧和稗子等。

    “阿累龙”(六月),竹笋长出,薅草、挖贝母、捕鱼等活动。

    “布安龙”(七月),青黄不接,是饥饿月,上山采集。

    “阿送龙”(八月),山上松叶发黄,种荞子,吃青玉米,收小米和各种瓜类。

    “阿长母龙”(九月),叶黄霜降,收玉米、割牧草。

    “曹罗龙”(十月),是收获月,山上始积雪,继续收粮食,并搭架、修仓库准备储粮。

    “总木加龙”(十一月),山上积雪变厚,是降雪月,收回最后的粮食作物,准备过冬的柴火。

    “力哥龙”(十二月),江边也开始有雪,女的忙着找柴,男的进山狩猎,并准备过年。

    下游的独龙族则采用“花鸟历”,把一年划分为花开月、鸟叫月、烧火山月、播种月、收获月等10个季节。其节令不十分严格,天多天少不太固定,月大月小也只是相对而言,但对花开鸟叫等物候却极为重视。每当桃花盛开,“戛高马巩”鸟鸣时,要及时播种。再到“崩得鲁那”鸟叫时,则停止一切播种。

    独龙族地区民风古朴纯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风尚世代相传。由于高山积雪,经常和外界隔绝,人们远行时携带的食品用具,往往为了避免往返负重之苦而暂挂在树枝上或放在岩洞和哨棚里,回来时才逐袋取用,从无别人擅自拿走而丢失。大家尊老爱幼,生活虽然穷苦,却没有乞讨之人,鳏寡孤独、老弱病残都能得到全村的无私帮助。他们认为“有了东西不给别人吃是最为可耻的”。此外,独龙族人历来团结互助,特别讲究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不管哪家起房盖屋,全村都会主动登门无偿相帮,不吃饭仅喝一点水酒。而婚丧嫁娶则不请自到,还带来酒、肉、粮食等礼物。传统美德蔚然成风。他们热情好客,重信用、遵诺言。感情真挚、粗犷刚健,充分体现了独龙族人民热爱生活、勤劳善良的道德风尚。

    历史上独龙族还没有形成严密的社会组织和明文法规,但在其社会内部仍有一种世代相传的原始习惯法,来作为待人处事的规矩、判别是非的标准以及调解内部矛盾的法度,并以此来维护传统社会和人际关系的正常运行。一般处理纠纷由发生地的家族头人来主持完成,解决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调解,常常用“点数说理”的方式进行;二是天断神判,采用“捞油锅”、“捞水锅”等极端办法,一般针对盗窃、债务、杀人、奸情以及婚姻纠纷等难以决断的是非。而对于偷盗行为的处理最为严厉,只要证据确凿一般可将偷盗者打死并抄光其全部财产;对婚姻纠纷,主要是追赔财礼,付出一定的物质代价;对打伤人的,则必须按程度轻重予以不同的物质赔偿。

    在长期与大自然搏斗和反抗历代封建统治及外国侵略者的斗争中,独龙族人民还创作了具有本民族鲜明特色的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作品。有代表性的神话传说有《创世纪》、《大蚂蚁把天地分开》、《嘎美嘎莎造人》、《猎人射太阳》、《洪水泛滥》等,不仅反映了独龙族社会最初阶段的生活及抗争情况,还记述了独龙族先民们对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的种种看法与解释,从不同侧面生动形象地再现了古代独龙族社会的真实面貌。有流传较广的民间故事《星星姑娘》、《鱼姑娘的故事》、《姑娘与青蛙》等,想象丰富、构思奇特,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到了近代又增加了反帝反封建的内容及题材,如《反抗察瓦龙土司的斗争》、《独龙族人民狠揍侵略者》、《痛打土司管家》等。此外,独龙族人民还结合社会生活和狩猎活动的实践,创作了许多短小精悍富于哲理的寓言故事,如《兔子与老虎》、《猫和狮子》、《小兔和老熊》、《老虎同火赛跑》、《说谎话的狗》、《乌鸦和老虎》等。

    独龙族喜歌乐舞,特别善于通过“唱”和“跳”的方式来表达自身的思想感情,倾诉内心的喜怒哀乐。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起房盖屋、欢庆丰收等重要场合都要载歌载舞、唱歌对调。歌谣大多有感而发、简洁明快。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被称为“普”,语言含蓄难懂,讲究字数齐整,上下两句相同而对仗。演唱时融诗歌舞为一体,边跳边唱,踏歌而行。又因具体内容不同而细分为迎新年时唱的“老社普”、过年节时唱的“卡尔江普”、盖新房时唱的“球木普”、办丧事送亡魂“阿细”时唱的“阿细普”等。另一类称为“门竹”,通俗易懂,极具生产生活色彩。两类歌谣都有对唱、合唱和独唱等形式,是独龙族人民生活中最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活动。

    独龙族在万物有灵的传统观念支配下,比较普遍地相信鬼魂的存在和作用。他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和崇拜集中表现在对各种鬼魂的信奉与祭祀上。而“神”似乎还没有完全从其鬼魂观念里分离出来。认为人们一生中的所有祸福都是由鬼魂决定的。图腾崇拜的遗迹已绝少可见,而祖先崇拜的仪礼活动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也没有任何偶体偶像的供置和膜拜。盛行祭鬼、巫师(“南木萨”、“乌”等)治病、砍鬼和占卜等一系列巫术活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藏族的苯教以及怒族和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的影响。20世纪30、40年代,基督教传入独龙江地区后,下游的部分独龙族群众开始信教。

    发展现状

    1949年8月,独龙江地区和平解放。1950年相继成立了贡山临时政务委员会、贡山县人民政府。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独龙族地区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贫困落后状态,针对他们的社会历史特点,党和政府按照“团结、生产、进步”的工作方针,决定不在独龙江地区进行土地改革运动,而是在国家和其他民族的帮助下,依靠广大贫苦劳动人民,团结其他劳动人民,团结、教育和改造一切爱国的民族上层人士,通过大力发展生产,组织互助合作,逐步消灭原始落后因素和剥削因素,直接地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关系的历史跨越。

    1956年10月1日正式成立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孔志清作为独龙族干部被选为第一任自治县县长。1991年8月,颁布了自治县第一部地方法规《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06年9月又对自治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并颁布实施。条例较好地处理了国家的统一领导和自治县行使自治权的关系,加强了民族团结。同时更让独龙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治权力得到了进一步保障。通过50年来的不懈努力,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的民族关系,为独龙族人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施与完善,独龙族干部队伍不断成长壮大。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独龙族人才的选拔与培养,先后保送一批批独龙族青年到北京、昆明、丽江等地进行政治、文化以及各种岗位技能的培训,为州县区乡各级政府机关培养和输送了大批的本民族干部。20世纪50年代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又按照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要求,通过在岗学习、学历教育、长期培训、挂职锻炼以及跟班见习等多种形式,提高了独龙族干部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了一批年富力强、思想解放、开拓进取的独龙族优秀中青年干部,他们正以崭新的姿态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管理着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相继培养出地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31人。先后有11人当选为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人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5人当选为省政协委员,2人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人为州政协副主席,1人则被选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候补委员。2001年,独龙族在贡山县的处级干部中有5人,占全县同级干部的16.7%;在乡科级干部中有22人,占了9.82%。2002年到200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省直部门还专门配置了独龙族干部,这也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第一次有独龙族干部担任省级部门的厅级领导职务。此外在其它各条战线上,还有一批德才兼备的独龙族干部正在积极地工作着。

    新中国成立后,独龙族人民的经济建设事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的景象。党和政府首先大力帮助独龙族人民解决其生产生活上的燃眉之急,进行了全面的救济工作,每人发放单衣一套、棉衣一件、棉毯一床及生产工具和口粮等,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悲惨状况。从1954年开始,当地党委又因地制宜地制订了独龙江地区的改造计划。给独龙族群众送来了犁头、板锄、砍刀、镰刀、斧头、玉米脱粒机和打谷机等铁制农具近4000件。还选派各民族干部和技术人员,向独龙族人民传授先进的耕作技术,由原始的锄挖变为牛耕,改造田地、开垦水田,逐步推广适宜于当地自然条件的农作物新品种,并开始兴修水利等等。从而使他们的生产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大提高了生产力水平和农作物产量。此外,由于国家采取了适当降低商品销售价和提高土特产品收购价格的补贴办法,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副业的发展,各种药材、皮张等土特产品的收购量逐年稳步增长。过去独龙族地区很少饲养大牲畜,现在政府扶持下,各地逐步养起了牛、羊和猪等家畜,人们的收入增加了,生活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改革开放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独龙族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开始进入到一个新时期,迎来了摆脱贫困、解决温饱的新契机。根据党和政府对边疆民族工作的有关方针和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独龙族地区实行了既不同于内地发达地区又有别于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政策,如免征农业税和工商税等等。同时又实行了“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包交提留;牲畜折价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等一系列有利于独龙族经济发展的方针措施,极大地激发了独龙族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使其社会经济又有了长足的发展。

    商品经济从无到有,民族贸易日盛一日。随着交通状况的不断改善,一队队的马帮运来了内地的生产、生活用品,独龙族地区也便先后有了商店、邮电所、新华书店代销处、电影放映队等等,极大地丰富了独龙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国家有关政策的指导下,独龙族地区封闭式的自然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到20世纪90年代,贡山县已有25户独龙族的个体商业户,主要从事缝纫、编织、饮食服务、物资贩运、经销日用百货等,其中,独龙江乡政府所在地巴坡就办起了10家个体购销店。1991年,独龙江上游的布卡旺村也有了个体经商者,其后马库、献九当等地也先后出现了自己的生意人。更值得一提的是,下游的独龙族还与缅甸人做起了边境贸易,或直接出境进行商品交换,或与入境的缅甸人进行商品交易。不仅满足了当地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而且还使独龙族人民逐步习惯了现代意义上的商品经济生活。

    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实现快速增长。2005年,贡山县国民生产总值为14151万元,比1978年的343万元增长1380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146万元,比1978年的1.6万元增长1144.4万元,增长71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14元,比1978年的107.24元增长706.76元,增长7.6倍,贫困人口则比1995年减少了10200人。

    综合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1999年4月,云南省委和省政府选派由省民委、怒江州及贡山县各部门的技术骨干组成的民族工作队进驻独龙江,协助独龙江乡党委政府“手牵手”地帮助独龙族人民搞建设,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同年底,在全乡组织实施了安居温饱和异地搬迁工程,经过3年的扶贫攻坚,解决了孔当村、巴坡村201户999人的安居问题,并对迪政当村向红社28户和巴坡村斯拉罗社19户共235人实施了异地搬迁安置,孔当村20户人家则高高兴兴地搬进了“独龙新居”。从2000年到2004年,仅国家民委和云南省民委就投入441.31万元的专项经费,直接对独龙江乡进行综合扶贫。通过国家的大力投入和帮扶,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到2003年,全乡粮食总产量82.3万千克,人均有粮214千克(含杂粮、饲料粮等)。年末大牲畜存栏1022头(匹),年末生猪存栏1617头,年末山羊存栏4075只。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314万元,人均经济纯收入533元,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比之过去已有较大的提高。2004年起,自治县又相继被列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和“云南省兴边富民行动工程实施县”,全县26个村委会中有12个独龙族、怒族聚居村被列为人口较少民族扶持村。正是这些特殊扶持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独龙族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切实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为促进独龙族人民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贡山县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各级机构对自治县得天独厚的物种资源进行了有效保护。同时还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特别是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推进和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实施,已落实了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资源管护面积393.5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18万余亩,退耕还林47000亩。森林覆盖率由1984年的48.2%提高到现在的77.2%,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到526.581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0%,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被誉为“世界野生动植物的基因库”。

    交通状况日益改善。过去独龙江地区山高水急,道路艰险,仅有荆棘丛生、崎岖难行的“鸟路鼠道”时断时续地延伸在深谷密林间。行路要用砍刀开辟,每遇到悬崖陡壁挡道而无法通行时,也只能攀藤附葛或靠层层立木搭扣的“天梯”艰难地上下。过往江河得从藤篾索道滑溜,或乘竹筏和猪槽船摆渡,或从藤篾桥上冒险通过,经常发生因藤断、桥倾、翻船而落岩坠江的惨事。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扶持下,贡山县的交通从无到有,发展迅速。特别是1999年9月9日,国家投资近1亿的独龙江公路全线竣工通车,结束了全国56个民族中最后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不通公路的历史。截止2006年初,全县公路通车里程达606.46公里,路网密度为13.46公里/百平方公里;跨怒江和独龙江的吊桥共有23座,全长3195.2米;5个乡镇已全部通公路,26个行政村中有24个通车,通村公路率达96%。

    广播电视和通讯事业也取得长足进步。从2000年起,相继在独龙江乡6个村委会所在地安装了电视地面卫星接转站,并配置了电视机,从此独龙族人民终于可以通过电视了解到外面的精彩世界。2004年10月2日,地处怒江大峡谷深处的贡山县独龙族县长高德荣,在千百年来一直处于闭塞状态的独龙江畔用手机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报告了当地卫星移动电话正式开通的喜讯。与此同时,全县各族人民载歌载舞,欢庆独龙族人民的聚居地——独龙江乡结束了无电话的历史,一步跨入到数字移动通信时代。 及至2005年,全县邮电业务总量达到257.4万元,分别拥有程控电话用户3096部、移动电话用户7543户。

    水利水电事业日新月异、方兴未艾。特殊的地理环境及丰富的降雨造就了贡山极为丰富的水利资源,境内共有中小河流42条,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76.09亿立方米,水能可开发装机容量达65万千瓦。但在新中国成立前,贡山的水利水电事业仍近乎于空白。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积极扶持当地群众兴修水利、开渠引灌,大力发展农田水利。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提升,国家也不断加大了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截止2005年,贡山县共建成水利工程175件,累计完成投资1050万元。与此同时国家还不断加大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设,2005年全县累计建成人畜饮水工程153件,架设引水管线272千米,修建饮(蓄)水池1340个,总蓄水量达2500立方米,完成投资775万元,解决及改善了25075人、38461头(只)大小牲畜的饮水困难。此外,过去贡山县没有一座水电站,人们只能“照明用松明火把,生产靠人力畜力”。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心支持下,1962年,贡山县建成第一座微型水电站。此后又陆续修建了多座小型水力发电站,用电结构也从过去的单一照明发电发展成少量的生产用电。到1990年,随着独龙江麻必当电站的建成投产,全县四乡一镇政府驻地及其附近地区部分居民的生活用电基本得到解决。1996年贡山县被国务院列为全国第三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县。1999年,根据国家“村村通电”的要求,独龙江乡马库、孔当、献九当、龙元、迪政当等村委会所在地的5座微型水电站相继建成发电,全县基本实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到2005年末,自治县共有小(微)型水电站10座,总装机容量为7097.5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680万度。过去独龙族人民“白天靠太阳,晚上靠火塘”,而今银光闪闪的灯火照亮了沉寂千百年的独龙江大峡谷,也温暖了独龙族人民的心。

    旅游业后来居上,发展迅猛。独龙族聚居的贡山县,属于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的核心区,这里山高水险、风光壮美,奇花异草、姹紫嫣红,珍奇异兽种类繁多,是集神奇雄伟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神秘的民族文化风情于一体的旅游胜地。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发展旅游业以来,旅游业已逐渐成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十五”期间,全县立足于资源优势,遵循市场规律,着力打造“三江明珠”世界级旅游精品,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5 年, 全县接待游客总人数达到10.2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3049.4万元,比“九五”末分别增长了5倍和5.8倍,平均每年翻一番,有效地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

    教育事业突飞猛进,日益兴旺。过去独龙江河谷两岸没有一所学校,独龙族长期处于刻木结绳记事和传递信息的状态,只能通过长辈们言传身教的原始教育方式把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生产经验传授给下一代。新中国成立后,独龙族人民的文化教育事业有了飞速地发展。1952年3月,独龙江兴办了第一所小学——巴坡小学。1969年又在孔目(今孔当)小学开设了附设初中班,即后来的独龙江中学,也称为贡山县第四中学。到2001年,独龙江乡共有小学17所,在校学生737人,其中独龙族学生733人,全乡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7.5%,小学毕业升学率94.3%。而在整个县中,独龙族在校小学生894人,中学生207人,入学率97.5%,小学完学率82.3%,小学毕业升学率为88.2%,初中完学率56%,青壮年文盲人数逐年减少,初步达到“普六”要求。并且还实施了“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书本费和住宿费并补助一定的生活费)”计划和九年制义务教育。在各个学校中,独龙族教师约占一半左右。独龙族人民不仅有了自己的中学生,有的还被推荐到内地上大学,逐步造就了新一代具有文化科技知识的各类人才。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独龙族已先后培养出硕士研究生1名、大学本科毕业生11名、专科毕业生29名。还有90多人先后从中等学校毕业。此外,还拥有了自己的副教授、助理研究员、主治医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农艺师、图书馆馆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医药卫生事业不断进步。独龙族地区过去缺医少药,面对鼠疫、霍乱、天花等恶疾流行,也只能求巫师杀牲祭鬼或坐以待毙,常常弄得不少人家家破人亡,甚至造成整个村寨的人们都被夺去了生命。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非常关心独龙族人民的身心健康,1950年初,专门组织了巡回医疗队深入到独龙族地区,宣传卫生知识,送医送药上门。接着又相继设立和配备了各级卫生所、医疗室和卫生员,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防护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贡山县的卫生事业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6年,全县共有医疗机构9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3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38人;有病床140张,每千人拥有病床4.12张;还有村级卫生室26个、乡村医生45人,专门负责所在村预防、保健和基本的医疗服务。县、乡医疗单位业务用房面积达12848平方米,其中新建的独龙江卫生院总面积为376平方米,总投资60万元。此外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在不断提高,县乡镇医院都不同程度地配备了各种现代化的医疗器械,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独龙族人民的身体健康有了保证。

    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欣欣向荣。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兴边富民等工程的相继实施,极大地促进了独龙族自治地方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县、乡、村三级文化网络已基本建成,文化艺术队伍不断壮大,反映独龙族人民新生活的优秀作品层出不穷。其中音乐作品《独龙族人民怀念周总理》被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采播;组照《独龙人》获云南省“民族杯”摄影大赛一等奖;由独龙族有关人员创作的《独龙江上架金桥》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二等奖;独龙族画家李友祥的作品《独龙山寨》获1982年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美展二等奖。1991年贡山县文化馆被文化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此外,为了使独龙族的传统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九五”和“十五”期间,相继编辑了第一本独龙族文字书《汉语独龙语对照课本》、《贡山各族民间故事》一二辑,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了对民族音乐舞蹈和民间文学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全县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文化普查,出动30人次,收集了800幅图片资料,整理形成了3万多字的书面成果,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项目的申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6年,独龙族语言、独龙族民歌、独龙族年节“卡尔江哇”、独龙江乡独龙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被列为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5年5月,国务院通过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明确提出: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全国22个人口较少民族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他们加快发展。云南省委、省政府又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有关部署的同时,立足省情实际,明确提出“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民族掉队”的口号,制定下发了《关于采取特殊措施加快我省7个人口较少特有民族脱贫发展步伐的通知》,决定将7个人口较少民族作为《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重点,集中人、财、物力,加大扶持力度,全面实施“温饱和农业产业化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科教扶贫、民族文化扶贫和人才培养扶贫”五项工程,力争到2010年实现全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村村通公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所有农户和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钱用、有书读,基本消除茅草房及危房的“四通五有一消除”目标。这又使独龙族人民获得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他们满怀信心,决心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物经济强县、矿电经济兴县、民族文化旅游活县”的三大目标,按照“抓好生态,打牢基础,培植产业,开辟财源,强县富民”的发展思路,保“两库(动物基因库、植物基因库)”,保生态,着力培育生物、矿电和旅游三大支柱产业,以更快的速度进一步改变自己的面貌,早日达到当地中等发展水平的目标,并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奠定坚实的基础,不断开创独龙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局面,最终使独龙江峡谷变成富强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