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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97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行政区划网

一九九七年全国省级行政区一览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   山西省(太原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上海市 江苏省(南京市)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省(福州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东省(济南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青海省(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台湾省

 1.设立重庆直辖市。(19973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19977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3.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在全国行政区划序列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之后、台湾省之前。(国务院19971215
  日批准)

一九九七年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北京市:
1
.撤销通县,设立北京市通州区,区人民政府驻通州镇。(国务院1997429日批复国函[1997]30号)
2
.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至良乡。(民政部19971117日批复民行批[1997]25号)

河北省:
撤销沧州市郊区。将原郊区的南陈屯乡(不含王希鲁村)、小王庄乡(不含三里庄、北赵家坟村)划归运河区管辖;将原郊区的小赵庄乡、南陈屯乡的王希鲁村、小王庄乡的三里庄和北赵家坟村划归新华区管辖。(国务院19971021批复国函[1997]96号)

山西省:
撤销太原市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南郊区、北郊区,设立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1)小店区辖原南城区的坞城、北营、双塔3个街道,原南郊区的亲贤、黄陵、小店、西温庄、刘家堡、北格6个乡镇及原南郊区小店镇昌盛西街。(2)迎泽区辖原南城区的迎泽、桥东、文庙、柳巷、老军营、庙前6个街道,原南郊区的孟家井、郝庄(不含狄村)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棉花巷。(3)杏花岭区:辖原北城区的涧河、三桥、鼓楼、坝陵桥、大东关、职工新村、敦化坊、巨轮9个街道,原南郊区的杨家峪乡及原北郊区的中涧河、小返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解放路。(4)尖草坪区辖原北城区的尖草坪、光社、上兰、南塞、迎新街、古城6个街道,原北郊区的新城、向阳、上兰、柏板、西墕、柴村、马头水、阳曲8个乡镇及原北郊区东社乡的小东流、大东流、西流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柴村镇迎宾北路。(5)万柏林区辖原河西区的万柏林、和平、千峰、兴华、下元、杜儿坪、南寒、白家庄、大虎沟、开城里、官地11个街道,原北郊区的西铭、化客头、王封、小井峪、东社(不含小东流、大东流、西流3个村)5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西矿街。(6)晋源区辖原河西区的义井、罗城2个街道,原南郊区的晋源、姚村、金胜4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晋源镇。(国务院199758日批复国函[1997]33号)

黑龙江省:
撤销牡丹江市郊区。将原郊区的兴隆镇、东村乡划归东安区管辖;将原郊区的温春镇、沿江乡划归西安区管辖;将原郊区的铁岭镇、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将原郊区的北安乡、三道乡划归爱民区管辖。(国务院1997930日批复国函[1997]90号)

上海市:
撤消金山县,设立金山区,以原金山县的行政区域为金山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金山卫镇。(国务院1997429日批复国函[1997]29号)

江苏省:
设立泰州市高港区,高港区辖从海陵区划入的口岸、刁铺、许庄、田河、永安洲、野徐、白马7个乡镇。区人民政府驻口岸镇。(国务院1997820日批复国函[1997]77号)

安徽省:
撤销宁国县,设立宁国市。(国务院1997311日批准)

福建省:
调整泉州市鲤城区的行政区域,增设丰泽区和洛江区。(1)鲤城区辖临江、海滨、鲤中、开元4个街道和江南、浮桥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打锡街。(2)丰泽区辖泉秀、丰泽、东泽、华大4个街道和城东、东海、北峰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丰泽街道。(3)洛江区辖河市、马甲、罗溪3个镇和虹山乡。区人民政府驻河市镇。(国务院199763日批复国函[1997]42号)

江西省:
撤销萍乡市上栗区,设立上栗县,县人民政府驻上栗镇;撤销萍乡市芦溪区,设立芦溪县,县人民政府驻芦溪镇。(国务院19971113日批复国函[1997]100号)

山东省:
1)撤销聊城地区和县级聊城市,设立地级聊城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聊城市设立东昌府区,以原县级聊城市的行政区域为东昌府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古楼东大街。(3)聊城市辖原聊城地区的高唐县、莘县、阳谷县、东阿县、茌平县、冠县和新设立的东昌府区,原聊城地区的临清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7829日批复国函[1997]82号)

河南省:
1
.(1)撤销商丘地区和县级商丘市、商丘县,设立地级商丘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梁园区凯旋中路。(2)商丘市设立梁园区和雎阳区。梁园区辖原县级商丘市的八八、向阳、东风、3个街道和袁庄、周庄、黑刘庄4个乡,原商丘县的双八、张阁、谢集3个镇和李庄、王楼、刘口、观堂、平台、周集、水池铺、孙福集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民主东路。雎阳区辖原商丘县的城关、郭村、李口、宋集4个镇和城北、路河、王坟、勒马、阎集、娄店、冯桥、高辛、坞墙、临马店、毛锢堆、包公庙1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3)商丘市辖原商丘地区的夏邑县、宁陵县、虞城县、柘城县、民权县、雎县和新设立的梁园区、雎阳区。原商丘地区的永城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7610批复国函[1997]46号)
2
.将平顶山市的襄城县划归许昌市管辖。(国务院1997731批复国函[1997]70号)
3
.设立平顶山市石龙区。石龙区辖南顾庄和梁洼、高庄2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人民路。(国务院19971218日批复国函[1997]111号)
【济源市改由省直辖】

湖北省:
撤销汉川县,设立汉川市。(国务院1997312日批准)

湖南省:
1
.(1)将株洲县的群丰镇和马家河乡划入株洲市市区。(2)撤销株洲市的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松区、石峰区、天元区。荷塘区:辖原东区的月塘、茨菇塘、宋家桥3个街道,原郊区的明照、荷塘铺(不含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蝶屏3个乡和龙头铺镇的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新华东路。芦凇区:辖原南区的建设、建宁、董家塅和原北区的贺家土4个街道,原郊区的曲尺、建宁、五里墩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芦凇路。石峰区:辖原北区的响石岭、清水塘和原东区的田心3个街道,原郊区的龙头铺镇(不含茶园、东流、三搭桥3个村)和清水、云田、荷花3个乡和荷塘铺乡的新民、田心、双丰3个村。区人民政府驻建设北路。天元区:辖原株洲县的群丰镇、马家河乡和原郊区的园艺场。区人民政府驻黄河北路。(国务院1997531日批复国函[1997]40号)
2
.(1)将邵阳县的陈家桥乡划入邵阳市市区。(2)撤销邵阳市东区、西区、郊区,调整设立邵阳市双清区、大祥区、北塔区。双清区辖原东区的龙须塘、汽车站、小江湖、火车站、桥头、东风路6个街道和原郊区的火车站、高崇山、城东、石桥、云水、鸡笼6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建设路;大祥区辖原西区的城北路、红旗路、中心路、城西、城南、百园春6个街道和原郊区的城南、雨溪、面铺、檀江、蔡锷、板桥6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西湖路;北塔区辖原东区的江北街道,原郊区的茶元头、江北、田江和从邵阳县划入的陈家桥乡,区人民政府驻江北大道资州。(国务院1997829日批复国函[1997]83号)
3
.(1)撤销怀化地区和县级怀化市,设立地级怀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鹤城区迎丰路。(2)怀化市设立鹤城区、中方县。鹤城区辖原县级怀化市的迎丰、城中、城北、红星、坨院5个街道和盈口、杨村、鸭嘴岩、石门、黄金坳、芦坪、贺家田、凉亭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府星路。中方县辖原县级怀化市的泸阳、花桥、中方、牌楼、铜湾5个镇和炉亭坳、桐木、下坪、聂家村、龙场、铜鼎、丁家、新路河、袁家、新建、蒋家、石宝、接龙、铁坡、活水、锦溪16个乡及黄吉坪瑶族乡。县人民政府驻中方镇。(3)撤销洪江市和黔阳县,合并设立洪江市(县级),以原洪江市和黔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洪江市的行政区域。洪江市人民政府驻黔城镇。(4)怀化市辖原怀化地区的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会同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中方县、鹤城区。新设立的洪江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71129日批复国函[1997]105号)

广东省:
调整深圳市罗湖区的行政区域,增设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区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盐田街道黄必围。(国务院19971021日批复国函[1997]9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1)撤销贺县,设立贺州市,以原贺县的行政区域为贺州市的行政区域。(2)将梧州地区行署驻地由梧州市市区迁至贺州市八步镇,梧州地区更名为贺州地区。贺州地区辖原梧州地区的富川、钟山、昭平3个县(自治县)和贺州市。(3)梧州市辖万秀、蝶山、郊区3个区,辖苍梧县和原梧州地区的藤县、蒙山县,代管原梧州地区的岑溪市(县级)。(国务院1997227日批复国函[1997]12号)
2
.(1)撤销玉林地区和县级玉林市,设立地级玉林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玉州区玉林镇东门路。(3)玉林市设立玉州区和兴业县。玉州区辖玉林、福绵、南江、城西、名山、仁东、樟木、成均、新桥、城北、茂林、沙田12个镇和石和、仁厚、大塘3个乡。区人民政府驻玉林镇民主路。兴业县辖原县级玉林市的石南、城隍、大平山、蒲塘、北市、葵阳、沙塘、山心8个镇和龙安、铁联、博爱、高峰、洛阳、小平山、卖酒7个乡。县人民政府驻石南镇。(3)玉林市辖原玉林地区的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和新设立的兴业县、玉州区,原玉林地区的北流市由自治区直辖。(国务院1997422日批复国函[1997]26号)

海南省:
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设立东方市。(国务院1997312日批准)

重庆市:
1
.(1)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2)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3)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19973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
.重庆直辖市简称""。在全国行政区划序列中,重庆直辖市列海南省之后、四川省之前。(国务院1997418日批准)
3
.(1)撤销万县市,设立重庆市万县区。同时设立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相应设置党政机构,代管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6县。(3)撤销涪陵市,设立重庆市涪陵区。(3)撤销黔江地区,设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相应设置党政机构,代管石柱、秀山、酉阳、黔江、彭水6个民族自治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971220日批复)
[3
.(1)撤销万县市及所辖龙宝区、天城区、五桥区,设立重庆市万县区。(2)设立重庆市万县移民开发区,为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与万县区委、区政府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代管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城口县、梁平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3)撤销涪陵市及所辖2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原涪陵市所辖的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由重庆市直接管理。(4)撤销黔江地区,设立重庆市黔江开发区,为重庆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管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四川省:
1
.设立眉山地区,管辖从原乐山市划出的眉山、洪雅、丹棱、彭山、仁寿、青神6个县,地区行政公署驻眉山县东坡镇(国务院1997530日批复国函[1997]41号)
2
.将达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达川市市区迁至达县南外镇(民政部199765日批复民行批[1997]13号)
3
.调整蓬溪县行政区域,设立大英县。大英县辖原蓬溪县管辖的通仙、金元、智水3个乡和玉峰、象山、卓简井、天保、蓬莱、河边、隆盛、回马8个镇以及原红江镇的文武、永和、夏家沟3个村。县人民政府驻蓬莱镇。(民政部19971031日批复民行批[1997]23号)
4
.南坪县更名为九寨沟县(民政部19971215日批复民行批[1997]27号)

贵州省:
1)撤销遵义地区和县级遵义市,设立地级遵义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红花岗区解放路。(2)遵义市设立红花岗区,以原县级遵义市的行政区域为红花岗区的行政区域。红花岗区人民政府驻新华路。(3)遵义市辖原遵义地区的遵义县、习水县、余庆县、绥阳县、凤冈县、桐梓县、正安县、道真仫佬族苗族自治县、务川仫佬族苗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红花岗区。原遵义地区的赤水市、仁怀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7610日批复国函[1997]45号)

云南省:
1
.(1)撤销曲靖地区和县级曲靖市,设立地级曲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麒麟区城关镇文昌街。(2)曲靖市设立麒麟区和沾益县。麒麟区辖原县级曲靖市的城关、三宝、越州、东山4个镇和环城、珠街、沿江、茨营、潇湘、西山6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南宁东路。沾益县辖原县级曲靖市的西平、花山2个镇和沾益、盘江、白水、大坡、菱角、德泽、炎方、播乐8个乡。县人民政府驻西平镇龙华新路。(3)曲靖市辖原曲靖地区的陆良县、罗平县、会泽县、马龙县、富源县、师宗县、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和新设立的沾益县、麒麟区,原曲靖地区的宣威市由省直辖。(国务院199756日批复国函[1997]32号)
2
.(1)撤销玉溪地区和县级玉溪市,设立地级玉溪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红塔区红塔路。(2)玉溪市设立红塔区,以原玉溪市的行政区域为红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红塔路。(3)玉溪市辖原玉溪地区的华宁县、通海县、澄江县、江川县、易门县、新平彝族自治县、峨山彝族自治县、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和新设的红塔区。(国务院19971213日批复国函[1997]108号)

陕西省:
撤销临潼县,设立西安市临潼区,区人民政府驻骊山镇。(国务院1997625日批复国函[199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