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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第十一届历次中央全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8日 15时34分   来源:人民网

   中共十一届一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1977年8月19日在北京召开。

    全会选举了党的中央机构。选举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23名,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3名,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5名。

    中共十一届二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1978年2月18日—23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出席了会议。

    华国锋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对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1976年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全国人大和五届全国政协会议讨论。

    全会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69名,候补中央委员112名。中央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讨论了党的思想路线问题,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全会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会议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强调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全会讨论了党的政治路线问题。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重申了毛泽东1957年作出的中国“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的正确论断,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是党第一次明确解决了从1957年以来一直未能解决好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标志着党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和以前的“左”倾错误,是党在政治路线上最根本的拨乱反正。同时,全会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须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革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法、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应该按照严格区别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方针去解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决不允许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界限,决不允许损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全会指出党的新时期政治路线的基本内容是: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扬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

    全会讨论了党的组织路线问题,强调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会总结了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认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实事求是地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纠正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对人民的贡献。会议认为,过去那种脱离党和群众监督,设立专案机构审查干部的方式,弊病极大,必须永远废止。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并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首的由一百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是保障党的政治路线的贯彻执行的一个重要措施。另外,会议同意华国锋的提议:全国报刊宣传和文艺作品要多歌颂工农兵群众,多歌颂党和老一辈革命家,少宣传个人。认为这是党内民主生活健全化的重要标志。全会强调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体领导,着重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

    全会还讨论了经济建设问题。全会指出,在经济建设问题上,从纠正急于求成的错误倾向和全党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等问题出发,必须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措施,对陷于失调的国民经济比例关系进行调整,并且对权力过分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着手认真的改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努力采用世界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并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须的科学和教育工作。这些思想,是党确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重要方针的开端。

    全会从调动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的指导思想出发,制定了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决心首先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全会原则同意1979、1980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下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

    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9人为中央委员。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为副书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这些在领导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从过去盛行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束缚中解放出来,在思想上、政冶上、组织上全面恢复和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党和国家历史的新篇章,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979年9月25日—2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9人,候补中央委员118人,另有16名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华国锋主持会议并讲了话。这次全会讨论和通过了叶剑英代表党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全会通过协商和无记名投票,增补王鹤寿、刘澜波、刘澜涛、安子文、李昌、杨尚昆、周扬、陆定一、洪学智、彭真、蒋南翔和薄一波12位同志为中央委员,准备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时,请求对这一增补手续予以追认;全会选举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赵紫阳和中央委员彭真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0年2月23日—29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委员201人,候补中央委员118人,另有各地方部门负责人37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华国锋主持。全会经过充分讨论作出以下决定:一、决定提前召开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党的十一大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加以完善解决。二、增选胡耀邦、赵紫阳为中央政治局常委。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万里、王任重、方毅、谷牧、宋任穷、余秋里、杨得志、胡乔木、胡耀邦、姚依林、彭冲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三、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准备将草案提交党的十二大审议通过。四、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12条,总结了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教训。五、决定彻底为刘少奇平反,恢复名誉。撤销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他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他“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六、批准了汪东兴、纪登奎、吴德、陈锡联4位同志辞职的请求。免去或提请免去他们所担任的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七、建议全国人大修改宪法第四十五条,取消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十一届五中全会,进一步解决了组织路线问题,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的贯彻,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是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1981年6月27日—29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14人。有关方面负责人53人列席了会议。

    十一届六中全会的议程是:(一)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

    全会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段是预备会议,从6月15日开始至25日结束,讨论了《决议》和改选、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问题。第二阶段是正式会议,从6月27日开始至29日结束,27日通过了《决议》,28日进行了选举,29日通过了会议公报。

    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辨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对建国以来的若干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作出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充分肯定了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阐明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确立的适合中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进一步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胜利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对多年来的“左”倾错误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作了科学的分析,坚决维护了党长期斗争形成的优良传统,维护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真理和毛泽东的历史地位。

    《决议》共分八部分:(一)建国以前28年历史的回顾;(二)建国32年历史的基本估计;(三)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四)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五)“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六)历史的伟大转折;(七)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八)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党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和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选举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主席胡耀邦和副主席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组成,选举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这次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它以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而载入史册。

    中共十一届七中全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8月6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5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列席21人。

    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主持了会议。全会决定,1982年9月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草案)》,决定将这两个文件提交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分别给刘伯承同志、蔡畅同志的致敬信。全会决定在他们因年高久病,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之际,以全会的名义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亲切问候和崇高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