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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事记(1953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30日   来源:人民网

    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迎接1953年的伟大任务》的社论,指出:“1953年将是我国进入大规模建设的第一年”,将“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央指出,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在我们党和政府中是一个大问题,各级领导机关要在1953年结合整党、建党及其他工作,从处理人民来信入手,检查一次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分子的情况,并向他们展开坚决的斗争。在反对坏人坏事的斗争到了一个适当阶段时,又要将好人好事加以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根据中央指示,各地开展了“新三反”运动。

    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其任务是有计划地、系统地翻译出版马恩列斯的全部著作。

    2月15日,中共中央把曾以草案形式发给各级党委试行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作了个别修改,通过为正式决议。《决议》的正式通过,推动了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全国各地开始普遍试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1952年冬到1953年春期间,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但是在部分地区也出现了强迫农民入社,侵犯中农利益,盲目追求高级形式等现象。党中央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3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对各大区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发展的五年计划数字的指示》,要求各地纠正互助合作运动中急躁冒进的偏向。

    3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的社论。这些文件指出,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要保护个体农民利益;领导农业生产要从小农经济现状出发;生产关系的改变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否则,生产会受到损失;在合作化运动开始后的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个体经济在发展农业生产上仍然占主要地位,在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时,要保护个体生产者的利益,不要挫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3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解决区乡工作中“五多”问题的指示》,指出我们党政组织在农村工作中存在着任务多、会议集训多、公文报告表册多、组织多、积极分子兼职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在农村中农业生产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它服务的。凡足以妨碍农民进行生产的所谓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都必须避免。各级党委必须在1953年内,在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斗争中,着重克服领导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改变那些过去需要而现在已不需要的制度和办法。

    4月3日,中共中央将《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领导农业生产的关键所在》和《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汇编成《当前农村工作指南》一书,发到全国。毛泽东写了学习这本书的通知,号召从事农村工作的人员“来一次认真的学习”,将思想水平提高一步,以保证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不断胜利。4月3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会上批评了当时互助合作运动中发生的急躁冒进的偏向,阐述了“稳步前进”的方针。上述措施,对纠正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冒进倾向,稳定农民情绪,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起了积极的作用。

    4月15日至23日,全国妇联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4年来中国妇女运动的基本总结和今后任务报告的决议》和修改后的《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选出了全国妇联第二届执委会委员。4月25日,全国妇联召开第二届执委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宋庆龄、何香凝为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史良、章蕴为副主席。

    5月2日至11日,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在大会上致祝词。大会制定了工会在国家进入有计划建设时期的方针和任务,通过了《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并选举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12日,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少奇为名誉主席,赖若愚为主席,刘宁一、刘长胜、朱学范为副主席。

    5月27日,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李维汉向党中央呈送他1953年春带领调查组在上海、南京、武汉等地调查后写出的《资本主义工业的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这个报告总结了几年来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的情况和经验,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将其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使资本主义工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主要形式;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最有利于将私有企业改造成社会主义企业。这个调查报告还指出,随着企业的改造,这些企业中的资产阶级分子也可以得到改造。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同意了这个报告。

    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他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不要脱离这条路线,脱离了就要发生‘左’倾或右倾的错误。”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的总路线。它的根本思想,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提出来了。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曾多次讲到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问题。在6月15日的这次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以后,中央宣传部着手起草关于总路线的宣传提纲。毛泽东在修改这个提纲时,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进一步完整准确地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6月至8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贯彻执行过渡时期总路线问题,提出了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这个计划草案从1951年即着手编制,经过多次修改,提交这次会议讨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重点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国家为了便于管理和掌握重大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出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限额。一个建设项目,不论是新建或改建,全部投资额大于限额者,即是限额以上项目。例如,在工业中各类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限额是:钢铁工业、汽车、拖拉机、船舶、机车制造业的投资限额为1000万元;有色金属、化学工业、水泥工业的投资限额为600万元。电话、石油加工业的投资限额为500万元)以上的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社会主 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于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在五年内,全国经济和文教建设的投资总额为760多亿元(折合黄金7亿两以上)。用这样大量的投资进行国家建设,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这个计划后来在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正式通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开始形成我国高度集中的以计划体制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体制。财经会议期间,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计划委员会主任的高岗,利用党批评财经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的机会,进行分裂党的活动,攻击刘少奇和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阴谋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中共中央纠正了在他影响下发生的一部分不正确的意见,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7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取得金城战役的胜利。从5月中旬到6月中旬,中国人民志愿军配合停战谈判,先后发起两次进攻作战,歼敌四万余人。6月中旬,停战谈判各项协议均已达成。但李承晚集团不接受协议,叫嚷要“单独干”,企图阻挠停战的实现。为了打击李承晚集团,实现停战,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人民军的协同配合下,从7月13日起发动了金城战役,歼敌5万余人,收复土地178平方公里,有力地促进了停战的实现。

    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在板门店正式签字。至此,历时3年多的朝鲜战争宣告结束。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维护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利益,保卫了中国的安全,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赢得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和平环境。

    9月7日,毛泽东就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问题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进行谈话。他在谈话中系统阐明了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完成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方针政策。这次谈话有力地推动了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9月至10月,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会议确定党的组织工作任务是:动员全党从组织上保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实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组织,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提高党的战斗力。会议还讨论了干部政策、发扬党内民主和巩固党的纪律等问题。会议期间,身为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饶漱石积极支持和参加高岗的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党中央及时觉察并制止了他们的反党阴谋,打破了饶漱石利用这次会议分裂党的企图。

    10月15日、11月4日,毛泽东两次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他说,各级农村工作部要把互助合作看作极为重要的事。对于农村阵地,社会主义不去占领,资本主义就必然会去占领。办合作社要有控制数字,摊派下去。摊派而不强迫,不是命令主义,不能搞大的,就搞中的、小的;能搞大的就要搞大的,甚至可以三、四百户一社。“纠正急躁冒进”是一股风,吹倒了一些不应当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确保私有”是资产阶级观念。“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言不及义”就是言不及社会主义,不搞社会主义。在小农经济基础上搞农贷、发救济粮、减免税收、兴修水利、打井开渠、深密植、推广新式农具等等,都只是行小惠。这些事跟总路线、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就不同了。“纲举目张”,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矛盾,并且逐步解决这个矛盾,这就是纲。总路线就是逐步改变生产关系。在3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指在土改后的农村中允许农民有借贷、租佃、雇工、贸易的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家,走资本主义道路。到明年秋收前,合作社要发展到3.2万多个,1957年可以发展到70万个,甚至100多万人,要积极领导,稳步发展。这两次谈话对后来的工作的影响很大,其中提出了许多正确的意见,但也表现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急于求成,贪多图大的思想,对工作中的缺点的批评也不够实事求是。

    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于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11月15日又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后来国家又对棉花和棉布实行了计划收购和供应。所有这些,都是在物资比较缺乏的情况下采取的必要的过渡性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在关系着国计民生的粮棉油等重要方面,取缔了市场投机,保证了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并且初步切断资产阶级和农民的经济联系,有利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0月26日至11月5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总结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讨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草案)》。

    11月至12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会议确定: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方法是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步骤是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朱德在会上讲话指出:“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改造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帮助他们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唯一的组织形式。”“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是可能长期存在的,不仅在过渡时期,就是到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会存在的。”根据会议精神,各级党委加强了领导,到1954年底,全国手工业合作社社(组)员激增到121万人,合作社组织发展到4.1万多个。

    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时,全国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已有1.4万多个。决议总结了办社的经验,进一步指明引导个体农民经过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社,再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社,这是党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正确道路;并强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日益成为领导互助合作运动继续前进的重要的环节。在决议的指引下,农业生产合作社从试办时期开始进入发展时期。到1954年春,合作社发展到9万多个,生产普遍增长,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

    12月31日,周恩来在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提出了国家之间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这五项原则写入了1954年4月双方达成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

    12月,中共中央批准并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在全国各条战线掀起了学习和宣传总路线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