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了彭真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所作的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对常务委员会九个月来的工作认为满意。
(《人民日报》1 9 5 5 0 7 3 1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