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概况>> 中国简况
 
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华国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11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一九八○年九月七日)

华国锋

    华国锋同志的讲话很重要。这个讲话无论是总结过去的工作,或提出今后国家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都贯穿了对人民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全国人民通过这个讲话和国务院的几个工作报告,可以清楚地了解,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一年多来为贯彻执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可以看到人民政府把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如实地报告全国人民,并且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向和措施。这表明我们的政府是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的,是有能力领导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把四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

    ——叶剑英委员长在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闭幕词

    各位代表:

    我们这次会议已经进行了九天。姚依林同志和王丙乾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分别作了关于国民经济计划和国家预决算的报告。彭真同志、江华同志、黄火青同志、武新宇同志、顾明同志分别就人大常委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和几项法律草案作了报告或说明。我现在主要就政府工作说一些意见。关于计划和财政,大家认为,计划报告提出的今明两年经济发展速度和各项指标比较恰当,有利于继续调整国民经济,有利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财政报告中说明了1979年出现财政赤字和今明两年仍将出现赤字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缩小以至消灭赤字的办法,大家认为,经过努力,逐步恢复收支平衡是可能的。今明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收入计划都力求切合实际,但是为了加以实现,仍然需要全国各族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知识分子、广大干部和全体爱国人士的同心协力,积极奋斗。我国一些地区去年以来发生了或正在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我在这里谨向全国受灾的父老兄弟姐妹们和英勇救灾抢险的干部、群众、解放军指战员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我和代表们一样,深信全国人民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困难和其他的暂时困难,而在前进道路上取得新的光辉的成就。

    在这几天的讨论中,代表们还对一年多来的政府工作和其他工作,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批评和建议。我代表国务院衷心感谢代表们对政府的信赖。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应该认真研究代表们的批评和建议,该办的必须努力办,该改的必须努力改。

    五届人大的上一次会议是在一年多以前召开的。从那个时候到现在,全国工作的着重点已经逐步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历史遗留的许多政治和社会问题继续得到处理,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尽管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还很多,现代化建设所要求的政治社会环境基本上是好的。由于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教育部门、思想文化工作部门、青年团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的社会秩序比较稳定了,我们的道德风尚也开始显出令人欣慰的进步。在这个基础上,各级政府部门开始把主要精力集中于经济建设,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探索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面迈出了切实的步伐。

    我国的国民经济,经过一年多来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出现了不少的新景象。重大的比例关系逐步朝着协调的方向发展,农业生产长期落后的局面近两年开始有了转变,轻工业增长速度超过了重工业,重工业在调整产品结构、为农业、轻工业和人民生活服务方面有了进步,由国家拨款的基本建设规模得到控制,过高的积累率开始降低,城乡大多数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经济体制作了一些初步的改革:保障农村社队的自主权,扩大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的权限,部分地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鼓励企业之间在社会主义所允许的条件下的竞争和联合经营,扶植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允许合法的城乡个体经济的存在和一定限度的发展,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体制。这就开始改变了生产、流通、分配等方面过分集中的状况,整个国民经济比过去活了。企业的整顿取得了进展,许多企业的领导班子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有了发展,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所进步,因经营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亏损现象有所减少,在用较少的劳动力和物资消耗创造较多的社会财富方面开始取得较好的成就。许多地区、部门和企业,加强了对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的培训,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的教育,部分地开始了以节约能源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组织管理和生产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以上所说的这些工作都还处在开始的阶段。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把它们继续进行下去。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提出和执行,标志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开始了根本性的转变。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我们的经济工作在许多方面有左的倾向。我们违反了毛泽东思想的根本原则,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盲目追求和轻率决定高指标。结果是:能源、交通以外的重工业投资过多,建设规模过大,不但速度和效率很低,而且严重妨碍了能源、交通、农业、轻工业、商业、科技、文教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往往也严重影响甚至破坏了环境和生态平衡。体制上统得过多过死,压抑了基层管理机关、企业和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妨碍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运转。投资方法、工业收入分配、劳动管理、分配原则等方面也存在许多严重缺陷,有的实际上不是鼓励节约而是鼓励浪费,不是鼓励提高质量而是鼓励粗制滥造,不是鼓励先进而是鼓励落后,不是鼓励勤奋而是鼓励懒惰。这一切都大大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甚至歪曲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八字”方针,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肃清左倾思想对经济工作的影响,在经济建设中贯彻执行毛泽东思想的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使一切经济活动比较符合经济规律的要求。实践已经证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是正确的,它赋予我国经济以新的活力,推动着我国经济转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年多来,科学研究工作的条件有了改善,产生了一批重要的科学研究成果,科学普及工作也得到加强。在教育工作方面,小学、中学、大学的教学质量一般都比一年多以前有所提高。中等教育结构开始了一些改革,中等专业学校正在继续恢复。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等有所增加。文化事业、卫生事业、体育事业都取得了新的重要成绩。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同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战线同志们的辛勤劳动分不开的。

    一年多来,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方面有了新的进展。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于说话、敢于批评的风气发展了,敢于办过去该办、想办而不敢办的事情了。不少政府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同群众的联系,注意听取群众的批评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七个法律的实施,对于发挥全国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打击刑事犯罪,维护人民利益,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正在发挥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发展经济的需要,经济立法工作和经济司法工作逐步开展。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颁布了四十多个经济法规,正在拟订或审订的有二十多个。这方面需要进行的工作很多,现在还只是开始。

    这里,我想特别讲一下维护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加强民族团结的问题。由于我们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十年动乱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其它有关政策,使得许多少数民族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和其它民主权利受到践踏,经济、文化遭到摧残,群众生活困难。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党和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便这些地区的人民得到休养生息,使他们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我们大家坚决相信,依靠我们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医治过去遗留的不幸创伤,使我们各族人民的亲密友谊和团结得到空前的巩固和发展。

    一年多来,我们积极开展对外工作,发展了同一系列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和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增进了我国人民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我们高举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旗帜,支持各国人民的正义斗争,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了有利的国际条件。

    从政治、经济、科教、外交等各个领域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有根据地说,由于全国各族人民、各级政府、各方人士的共同努力,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提出的方针政策,是得到了或正在得到努力执行。今明两年的主要工作,总起来说,就是继续发展当前的有利形势,继续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按照国务院向这次会议提出的计划,在现有基础上把现代化建设更好地推向前进。这是很复杂、很艰巨的任务,要做很多工作,解决很多问题。现在,我就下面五个问题,讲一些意见,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制订长远规划。制订长远规划是发展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必要前提。建国以来,紧接在三年经济恢复时期之后的我们的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从制订到执行都是好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内容也比较好,但是很可惜,由于受到1958年的“浮夸风”、“共产风”、“瞎指挥风”和1959年9月以后的“反右倾”的冲击,没有能够起应有的作用。1961年以后的几年,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工作,进展顺利,在各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因为这个时期的经济,基本上是恢复性质,没有制定发展经济的五年计划。1966年以后,整个国民经济连同国家计划委员会本身的工作都受到“文化大革命”的严重冲击,制订计划所必需的资料和机构都遭到破坏,计划工作几乎无法进行。因此,从1966年到1980年十五年中的第三、第四、第五个五年计划,都只提出了纲要,不可能制定完整的计划。这样,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我们的国民经济一直缺乏一个既有雄心壮志、深谋远虑,而又目标明确,步骤谨严,瞻前顾后,综合平衡的长远规划。由于全国工人、农民、解放军、知识分子和广大干部的辛勤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难,做了很多艰巨的工作,在这十多年间仍然取得了不少卓越的成就。但是终究由于我们在经济建设中无法实现正确的计划性,无法避免这样那样的盲目性,这就难免造成一些不应有的重要损失。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也就很难表现出来。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比之资本主义有它巨大的优越性,但是历史证明,为了发挥这种优越性,我们必须有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且在这种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之下制订正确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现在我们已经有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了实现现代化,制订长远规划或长远规划纲要的任务就提到日程上来了。制订长远规划纲要在目前条件下困难还是很多的,但是又非制订不可,因为这是我们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指南。

    我在本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经提出对1976年到1985年的十年规划纲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订。国务院经过反复研究,认为粉碎“四人帮”后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大量艰苦工作,拨乱反正,使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当时大家想要尽快地把十年动乱所造成的损失夺回来,这种革命积极性是应该肯定的。但原订的十年规划纲要,受当时历史条件的影响,对林彪、江青一伙和他们的极左思潮长期破坏国民经济所造成的困难估计不足,对30年来经济建设正反面的经验教训认识不够,有些指标过高,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许多项目没有经过综合平衡。这次会上,代表们对原定纲要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批评意见。但是这个十年规划纲要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多,再修订也已失去意义。因此决定不再修订原来的十年规划纲要,而着手制订1981年到1990年的十年规划纲要,并据此制订1981年到1985年的第六个五年计划。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我们认为,制订好长远规划,一定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规律出发。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客观的现实和客观的必然。当然,我们的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们的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

    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在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的范围内,企业应该有权按照社会的需要和价值规律独立地进行生产、交换等经济活动。在社会主义阶段的一定时期内,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形式,劳动者的受国家指导的少量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这几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局面将来如何变化,只能由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来决定。过去我们经济工作中左倾思想的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否认充分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必要性,否认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上述几种经济成分的并存仍然有它的历史作用。在经济体制中统得过多过死的种种做法,不是努力扩大而是企图较快地缩小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思想,不是把充分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历史前进的主要动力,而是不顾客观实际,企图消灭必要的个体经济并尽快促进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思想,过去已经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现在仍然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困难。我们在制订长期规划时,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肃清左倾思想和其他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影响,切实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规律办事。

    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我国幅员辽阔,资源比较丰富,但各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人口众多,人民勤劳勇敢,富有智慧,但科学文化水平低;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的规模,已经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体系,但按人口平均的国民收入很低,商品经济不发达,技术和管理落后。我们制订十年规划纲要时,对于我国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这些特点,必须充分加以考虑。一定要尽量利用我国的有利条件,广开生产门路,发挥优势,同时努力克服弱点。我们一定要艰苦奋斗,奋发图强。今后十年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十年以后能够达到什么水平,我们的主观努力是否积极、充分和有效当然有重大的作用;但是必须看到这种努力的作用不是无限的,而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我们的努力所能依靠、利用和创造的条件,不能由我们的主观愿望任意决定,而只能由客观存在的实际决定。因此,在这次会议以后,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将继续对我国的国情,对今后十年可以利用和开发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路子如何走,进行认真的系统的调查研究,使我们的十年规划纲要尽可能建立在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基础上。

    充分注意改善人民生活。我们从事现代化建设,根本目的就是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国务院在着手制定十年规划纲要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我们把规划生产的发展同规划人民生活水平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密切结合起来,使我们的十年规划纲要成为一个包括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完整的综合平衡的规划。当然,为了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工作,有一部分工作看不出同改善人民生活的直接关系,而这些工作却是改善人民生活所决不可少的。例如,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巩固我们伟大祖国的国防,保卫我们的和平建设,就是这种决不可少的工作之一。某些基础科学的研究也是如此。这些都是不难理解的。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使生产发展的最后结果在全体人民生活的改善上得到应有的实际的表现。这样,全国人民就能从规划中看到,在未来的十年中,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发展,自己的生活将会得到什么样的改善,从而了解现代化建设同自己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人人都把它当作自己的事业,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全力以赴地加以实现。

    重视智力开发,积极发展科学、教育事业。一个国家的发达水平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它的智力开发的水平如何。科学技术现代化是四个现代化的关键。科学研究要走在经济建设的前面,要解决现代化建设中提出的科学技术问题,特别是那些具有重大意义的关键性问题。要从管理体制、经济利益和思想认识等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使科学研究成果,广泛迅速地得到推广和应用。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现代化建设者的科学文化水平,包括全国城乡体力和脑力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熟练程度、纪律精神和道德品质,关系到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科学是生产力,教育作为培养提高劳动者的知识技能的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生产力。靠文盲半文盲是不可能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重视和关心科学教育事业,尊重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的教师和科学家,要尊重他们的崇高而艰苦的劳动,要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9月2日,叶圣陶等8位代表写信给《人民日报》,对大连两个饭店某些工作人员轻慢小学教师的错误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且向社会各界呼吁尊重小学教师。我完全同意和支持这封信。希望政府工作人员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努力,使尊重一切教师和一切科学家成为我们全社会的风气。不重视科学、教育,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是过去左倾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已经使我们受了很多的损失,必须坚决纠正。因此,科学、教育事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必须在十年规划纲要中得到应有的反映。国务院准备在今后的十年中,逐步增加科学教育经费,并且希望各省、市、自治区政府也这样做。我们要通过多种途径,努力使科学、教育事业获得较快较好的发展,以便能够逐步培养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科学文化知识技能、有健康身体的一代一代的劳动者,培养出适应四化建设要求的科学技术、社会科学、组织管理、文学艺术等各方面一批一批的专家。

    计划生育要列入长远规划。人口问题是目前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制订长远规划,不仅要规划物质生产的增长,并且要规划人口的增长,使两方面互相适应。由于过去我们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在60年代),放松了计划生育的工作,以致人口增长过快,今后还将继续大量增长。现在全国30岁以下的人,约占人口总数65%,达6.3亿人左右。他们一部分已经进入生育年龄,其余大部分在今后十几年到二十几年内将陆续进入生育年龄。如果不加控制,就将出现一个人口增长的特大高峰,使经济和整个社会生活无法适应。国务院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在今后二、三十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争取全国总人口在本世纪末不超过12亿。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发达国家很平常,在我国农村中却确实是一场移风易俗的大事。要提倡这个要求,主要是靠宣传和执行党和政府的政策,靠思想政治工作,而不能用强迫命令的方法。应该指出,从70年代开始,特别是近几年来,计划生育的工作,不论在城市或农村,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级干部,尤其是直接参加这一工作的各级妇女组织和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同志,作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必须充分加以肯定。但是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工作中出现了一些强迫命令甚至违法乱纪的现象,这是必须坚决纠正的。国务院向全国人民宣布:为了全国人民自身的利益,计划生育的工作一定要继续进行,要继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党团员和干部要坚决带头。执行这一任务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当,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说服教育,并且要保证节育技术的安全。我们希望,经过耐心的宣传教育,全国人民尤其是广大青年,能够认识到整个国家的利益,热烈响应这一重大号召。

    群众路线,这是制订长远规划的一个基本方法。我们要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发动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广大工农群众和各方面的专家参加制订规划。社会主义经济以至每一个大企业、大工程都是由各种因素结合成的一个整体,它们的相互关系和可能造成的利害得失,是非常复杂和影响深远的,大都不是一眼可见,必须经过精密的计算和科学的预测。因此,无论重大项目、重大方案的决定,年度计划特别是长远规划的制订,都必须在多数专家进行反复调查、测算、研究、论证、争辩、对比之后,然后再由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讨论决定,决不能仓促从事。错误、损失虽难以避免,但是一定要尽一切努力避免。为了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在制订十年规划纲要中的作用,今年三、四月间召开的长远规划座谈会,我们曾邀请包括经济学家、技术经济学家、技术专家和自然科学家在内的各方面专家参加。今后应该继续这样做。

    (二)继续推进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包括财政金融体制、劳动工资体制、价格体制、物资管理体制等等,很大部分是在我们缺乏经验的情况下,把外国的办法搬过来的,也有一些是从革命战争年代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做法沿袭下来的,一直没有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具体情况和社会主义的科学原则、民主原则加以必要的改革,以致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我们的经济管理体制所存在的缺陷和弊端,主要表现为权力过于集中,统得太多,统得太死,不承认社会主义企业活动的必要的独立性,滥用国家政权(包括中央和地方)的直接决定和行政干预的手段,管理工作中党政不分,政企不分,使企业很难建立独立的生产指挥系统和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把经济管理体制中一些束缚甚至破坏生产力发展的办法,当作社会主义原则加以提倡和坚持,而不是加以改革。与此同时,也不承认工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利。结果使得企业(包括工业、交通业、商业、服务业、国营农业和占人口最多的集体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发展缺少内在的动力,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受到束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我们既忽视对于干部和职工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的教育,又不重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致使瞎指挥盛行,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都难于提高。十年动乱,林彪、“四人帮”又把我们在长期经验中积累起来的多年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和政策破坏殆尽。他们在经济工作中推行的极左路线,以及与这条路线相适应的一套政策和做法,把本来已经存在很多问题的我国经济体制搞得混乱不堪。经过三年多的整顿,整个经济状况虽然有了重要的改善,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总之,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许多缺陷和弊端,严重地妨碍四化建设的进行,必须认真地加以改革。

    我们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是改变过于集中的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管理体制,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和企业职工参加管理的权力;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把主要依靠行政组织、行政办法管理经济,改为主要依靠经济组织、经济办法和法律办法管理经济。一年多来的改革只是沿着上述方向迈出了一小步。今后,我们对已经证明有效的改革,要加以保护、健全和完善,并且在已取得初步成就的基础上,把这一工作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但是,必须指出,体制改革非常复杂,牵涉面很宽,一定要作周密的考虑和准备。我们要制订出全面改革的方案,经过试验,审慎地、有步骤地加以实行。

    改革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然,在改革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我们要及时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解决,但是不能因此惊慌失措,以至在改革的道路上止步或后退。我们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人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满腔热情地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在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既勇于创新,又谨慎从事,继续把经济体制的改革推向前进,改出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新局面。这种改革是为提高经济工作效率服务的,是为促进现代化服务的,是为巩固和健全社会主义制度服务的,归根到底,是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的。因此,我们相信,这个改革的事业必将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

    (三)克服官僚主义,改进政府工作。我们在改革经济体制的同时,必须努力改善各级政府的工作。当前,在各级政府机关中广泛存在的官僚主义现象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种现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同不合理的经济体制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将克服一大部分官僚主义现象,但官僚主义又将妨碍经济体制的改革,甚至在新的体制中继续为害。因此,克服官僚主义必须同改革经济体制相辅而行。官僚主义不但妨碍经济改革和四化建设的进行,而且妨碍我们的一切工作,早已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不从制度上清除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我们的各级政府就不可能建立有效率的、有威信的工作系统,不可能充分发挥政府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也不可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以关于究竟怎样才能有效地克服官僚主义,我想稍为多说几句。

    官僚主义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社会现象。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官僚主义同旧社会的官僚主义有许多共同点,但是又有本质的区别。旧社会的官僚主义是为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剥削和压迫服务的,是旧社会所不可能消灭的,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官僚主义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难以发挥,是违背社会主义制度利益的,社会主义必需克服它,也能够克服它。造成和助长我们政府机关中现在这种官僚主义现象的社会原因,除了旧社会恶习的遗留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还很不完善,我们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还很不成熟。尽管我们历来作过多次努力反对官僚主义的现象,但是成效很少。为什么呢?这主要是因为,我们过去主要只是进行思想教育,只看到它是旧社会的遗留的一面,而没有从我们现行的各项制度中寻求产生它的原因和克服它的办法。事实上,在目前还很不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的政府机关不适当地用行政方法管理着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负担着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繁重复杂的任务,这种不合理的状态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这种状况不改变,我们不但不可能集中力量清除旧式的官僚主义,而且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新条件下的官僚主义。关于旧式的官僚主义恶习,关于平常所说的官僚主义的对待群众的种种恶劣作风,我现在不准备多说,我想着重说一说我们现有的国家管理制度中存在着的产生官僚主义现象的严重的缺陷和弊端。这些缺陷和弊端,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权力过分集中。各个企业、各个生产单位没有独立地进行经济活动的合理权力,许多重要权力集中于这些企业、生产单位之上的多层次的行政管理机关,这就往往会发生离开生产活动越远、权力越大、机构越多、工作越难的现象。这种把企业、生产单位的权力不适当地集中于政府部门,地方的权力不适当地集中于中央,政府部门的权力不适当地集中于党委的局面,越来越严重地妨碍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有效发展。经济以外的事业,情况也大体相似。诚然,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中,特别是在它的早期发展阶段,管理工作一定的集中是必要的。本来,按照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实行必要的统一管理,用行政的和党的统一领导来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但是权力过分集中了,事情就走向反面。我们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下面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常常不能做应该由他做的决定,上面不太了解实际情况的人却常常要在来不及了解必要情况的条件下做决定。这不仅降低了工作的效率,妨碍了下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降低了上级工作人员的领导水平,使他们在工作中必然要犯错误。他们过多地被一些本该摆脱的烦琐事务所纠缠,却没有充分的时间对于重大的问题来进行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以便作出妥善的解决。由于远离错综复杂的实际生活,在处理下面的具体问题时,也往往很难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的弊病。我们现实生活中新产生的许多官僚主义现象,就是出于这个重要原因。

    二是权限职责范围不明。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没有制定出系统的切合实际的行政法规,对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以至各个人的工作范围、工作权限、办事规则,没有明确的划分或具体的规定。这往往使得各部门、各单位在遇到某种缺少惯例的时候感到无章可循,不明职守,只好向上请示报告。这就造成了层层报批、公文旅行、报告成灾、会议成灾、互相扯皮、办事拖拉的一类现象。

    三是干部制度很不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需要。各级政府对于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培养、奖惩、淘汰等等,没有一套健全的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吸收使用干部很少采取严格的招考、招聘的方法,量才选用,大都由组织、人事部门委派。这种制度的形成有它历史的原因,也起过积极的作用,但现在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代化的任务了。干部的培养缺乏切实的计划,往往同工作需要脱节。对于干部的工作状况缺乏经常的严格的考核奖惩,干好干坏一个样,合格不合格一个样。一个人当了干部就终身有了“铁饭碗”,即使工作得很不胜任,很不尽职,但除非被开除公职,也仍然是个干部。确实,这种制度可以防止一部分人的失业,保持他们的生活安定,但是所费的代价太大了。这种状况再不彻底改革,怎么能实现现代化呢?

    四是机构臃肿,层次繁多,人浮于事,副职虚职过多,工作效率低落。以上所说的权力过分集中、工作职责不分明、干部制度不适当的三种状况,都必然造成机构臃肿。而机构臃肿,又必然使官僚主义的许多弊病更加发展起来。我们的行政机构往往设置重复,固定的和临时的机构以及机关工作人员都已超过了历史最高数字,这就说明了问题的严重程度。现在是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时候了。

    我在这里必须着重指出,我们的多数行政机关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确是进行了大量的必不可少的工作,我们的一切成就同它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就在今后,我们仍然必然要有强有力的国家机构,必须要有有权威的政府,而政府必然离不开各种必要的行政工作,这些工作根本上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我还要着重指出,我们的工作人员多数是任劳任怨、克己奉公的,而且,很多人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实际经验,经常深入现场、善于联系群众。我们批评我们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主要是要研究产生官僚主义的根源,是要改善我们的工作制度。不好的制度常常使我们的很多忠心耿耿的工作人员有力无处使,或者进行了许多效果很少的劳动。责任当然不在他们。确实也有一部分工作人员思想作风不好,但是制度不改,要改掉他们的弊病也往往难以奏效。要克服官僚主义,关键首先在于切实改革国家管理制度、机关工作制度、干部制度和机构组成方面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具体办法是:

    第一,要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权力下放。要让各个企业、各个事业单位拥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真正独立经营和独立活动的必要的自主权。这个试验,在去年已经在一部分企业中进行,效果一般很好,今后要逐步推广,还要继续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在事业单位中,还只有少数单位试点,需要总结经验,稳步推广。企事业单位的自主权扩大了,许多行政部门的工作就可以大大减少。有些行政部门可以改为企业或事业组织,有些可以合并。这样,机构可以大大精简,可能产生官僚主义现象的地盘就大大缩小了。当然,自主权不能仅仅交给企业、事业组织的个别负责人,而必须同时交给它们的真正能代表广大职工的适当的民主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权力下放一定要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各企业、事业单位要普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有权讨论和决定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有权选举、建议任命和建议罢免本单位的行政领导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凡是同广大职工切身利害有关的问题,一定要取得工会的同意和合作。权力下放,决不能削弱必要的统一管理。但是,这种统一管理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应该把过去那种主要用行政办法管理的情况,改为主要用经济办法管理。在企业内部,在实行民主管理的同时,无论在生产方面、技术方面、经济方面,也都必须有必要的统一管理和集中指挥,这是毫无疑义的。对于事业部门,原则上也是如此。

    第二,要用行政立法来明确规定各个行政机构和各机构内各单位各个人职责范围。这个工作要从两个方面同时进行: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发动群众自己规定各种规章、条例,建立各种岗位的工作细则,使得人人明确应负的责任,事事明确应负责任的个人。如果人有多余,可以离职训练,或另行分配。现在有些单位已开始这样做了,实践证明很有成效。二是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制定系统的行政法规,明确划分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范围和各种职权的行使原则,以及某些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有了这样的法规,请示报告就可以大大减少,大量的事情就可以由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自己的权限和工作原则独立解决。职权具体落实到各个单位、各个工作人员以后,就要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严重失职的人员一定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要努力改革干部制度。要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级各类干部的任用、考试、考核、奖惩、训练、提拔、调动、退休、解职等等,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制度。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尽量使所有工作人员在生活上有必要的保障,在他们应该退休、解职的时候,要作出妥善的安排。

    第四,要建立和健全检查、监督制度。实行了以上所说的三条办法,就不但可以消除权力过分集中、权限职责范围不明、干部制度不健全的现象,而且也就可以消除机构臃肿的现象。这就会大大减少官僚主义现象的发生。但是,官僚主义既然是一种历史现象,同它的斗争也必须依靠持久而顽强的努力。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必须进行经常的严格的检查、监督。现在,对于各级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监督的形式、渠道、制度还不完备,人民群众实际上行使监督权还很不容易,很不普遍。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为了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除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以外,还要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适当地运用报刊的揭发批评。人民代表的检查、上级政府的检查、下级政府的检举,都有很大的威力,值得多多提倡。有些机关试行对于干部的群众推荐、群众评选,也是一种成功的经验,可以推广。总之,各级政府要继续集中群众的智慧,努力创造出更多更便利更有效的检查、监督制度,以利于真正按照人民的意愿及时表扬、奖励、提拔那些对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显著成绩的干部,同时揭发和纠正那些有过失错误的干部,以及撤换、罢免严重失职的官僚主义者。

    我要声明:我在这里说的官僚主义的产生原因和克服方法都没有说完全。而且以上所说的克服官僚主义的方法,一部分是可以较快做到的,有相当大部分并不是马上就可以做到的,这需要对我们的工作制度以至组织制度进行比较全面彻底的改革,因此需要有一定的准备。但是我们既然下决心实现现代化,就必须下决心进行这些改革,否则我们的现代化计划必然被这些不合理的制度拖住后腿。当然,旧社会官僚主义习气的遗留,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关,同人民和干部的教育文化水平有关,所以彻底克服官僚主义的一切表现,将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但是,只要各级政府充分认识了它的危害性,抓住了改革国家管理制度,改革各级行政机构工作制度,改革干部制度,加强干部检查、监督制度这四个基本关键,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切实解决,同时加强有关的教育训练工作,官僚主义的主要弊病和其他弊病是一定能够克服的。它决不是什么社会主义的不治之症。社会主义一定会成为一种生气勃勃的制度,至少我们在中国一定要做到也一定能够做到这一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本来就是这样要求的,我们又有群众路线的长期革命传统,我们能够依靠最广大的群众,这就使我们一定能够达到克服官僚主义的目的。我们把应该下放的权力切实而又稳妥地交给基层,交给群众,他们一定能够帮助和监督我们的政府进行各种必要的改革,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直至建成为一个历史上比较精干的、负责任的、有效率的、接近群众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府。

    (四)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建立和加强民主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人民群众能够有效地行使管理政治事务、经济事务和其他社会事务的权利,而使任何妨害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法活动受到迅速有效的制裁,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以顺利进行的不可缺少的政治前提。

    我们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改变权力过分集中,改变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状况,增加地方和基层应有的权力,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权力下放,扩大企事业单位独立经营和独立活动的必要的自主权,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民主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们发展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以及其他民主权利;我们反对官僚主义,改善政府领导,加强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检查监督;我们废止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在各级领导机关中加强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这些都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步骤和重大措施。

    我们要真正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还需要继续进行巨大的努力。修改宪法,就是这些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基本依据。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曾经作了修改,但是,由于当时还没有来得及全面地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教训,也没有来得及彻底清理和消除十年动乱中某些左倾思想的影响,以致现行宪法中还有不少不适当的地方。而且,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现行宪法的许多规定也不够完善和明确。因此,中共中央建议本次会议考虑和着手对现行宪法进行全面修改,使之能够更好地体现我国历史发展新阶段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国家民主化的需要。

    真正做到以法治国,这不仅是巩固和发展国内安定团结的局面的需要,而且也是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这就要求继续加强立法和司法工作,首先是制订出比目前完备得多的法律,特别是在经济立法方面要做大量的工作。为此,建议人大常委会召集必要的人才,陆续把民法、民事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计划法、工厂法、劳动法、合同法、能源法等重要法律制订出来。国务院也将积极参加有关法律的起草工作,并陆续制订和颁布各种法规,特别是各种规定各机关权限职责和改革用人制度等行政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要按照法定原则,制订和颁布各种地方性的法规。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干部和群众在各个方面办事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于已经颁布的法律、条例和命令,各级政府要坚决保证实施。最近,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和由直接选举的县级人民代表产生县的领导人员,正在全国普遍进行。这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具有深远意义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人民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把这项工作做好。

    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定要带头遵纪守法,切不要以为自己有权有功,就可以把法律纪律置之度外。同志!那样是会犯大借误的!愈是权力大、功劳大的人,愈有政治的责任和道德的责任对人民、对下级工作人员、对子孙后代作出模范,带头使全国上下一心地树立一代的革命风气。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坚决打掉官僚架子和特权,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的革命风气。这是我们对人民对青年的神圣职责,那些只知追逐个人和子女亲友的私利而不惜危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人,终究会受到法律和纪律制裁的。我们的干部一定要同那些徇私枉法、官官相护等恶劣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绝不允许有任何“特殊公民”逍遥于法律和纪律之外。我们要切实保证公安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使之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使社会主义法制真正成为保卫社会主义民主的强大革命武器。

    为了使得我们现在在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各方面的改革得到正确有效的执行,我们要在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革命传统的教育、社会主义道德的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教育,努力克服封建主义思想残余影响,克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等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还应当看到,由于国际交往的增多,在一些人中受外国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现象已经开始出现,崇洋媚外、丧失民族尊严的可耻行为也有所抬头。这是我们所必须警惕和反对的。清除剥削阶级和其他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影响,不仅现在而且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

    (五)实现各级政府领导人员的年轻化和知识化、专业化。全国工作重点开始转移以后,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存在的许多同志年龄过大和缺乏专业知识的状况,与四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显得不能适应。现在,党的工作和政府的工作要分开,各级政府和各企业事业负责人直接担负着组织人民群众从事现代化建设的繁重工作。如果不把大批坚持四项原则、年富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改变目前领导班子的状况,那就会严重影响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实现各级政府领导人员的年轻化和知识化、专业化,直接关系到政府正确领导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

    去年以来,中共中央多次强调指出,要坚决选拔一大批坚持党的路线、有专业知识和能力、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和加强各级党委的领导班子。这个精神,也适用于各级政府。就全国来说,这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进展得不快,步子迈得不大。现在我们必须抓紧解决这个问题。中央提出选拔中青年干部的这三条标准,并不复杂。只要解放思想,走群众路线,按照这三条标准把合格的中青年干部提拔上来,并不那么困难。30年来,我们自己培养了三百多万大学毕业生和五百多万中专毕业生,此外,还有一大批工农出身的中青年干部,他们在长期的复杂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受到了锻炼,提高了科学文化水平掌握了一些专业知识。符合这三条标准的人才有的是,问题就是很少去选拔。很多人才用非所学,长期被压抑,但是主管人员置若罔闻,这是国家多大的损失!这也说明继续清除多年来流行的轻视知识、轻视知识分子的左倾流毒是多么重要。四十多年前,毛泽东同志在讲到选拔经济工作干部的时候曾说过:“丢掉错误的观点,干部就站在面前了。”这句话说得实在好,现在对于我们还是完全适用。

    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我们的老干部负有特别重要的责任。我们的大批老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中,出生入死,艰苦奋斗,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应当受到人民的尊敬和爱戴。我们说的干部年轻化,就是要在领导层中增加年轻的人,逐步使年轻的人占多数,并不是要把所有年纪大的人都从领导岗位上换下来,而且对各级领导干部年龄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能够继续工作的老干部仍然是我们的领导骨干。但是,有一部分老干部,毕竟年纪大了,身体差了,精力不够了,自然规律不饶人。要求这些老同志当参谋、当顾问是可以的,要求他们象当年那样在第一线担负紧张繁重的工作,就困难了。因此,我们要认真负责地安排一大批对国家对人民有贡献的、年老体弱的同志,退居第二线或第三线,保持他们原有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使他们在有生之年能继续为人民作出贡献。我们的老干部具有识别、选择、培养人才的丰富经验。积极地去发现和选拔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主动把位子让给年富力强的同志,鼓励、支持和帮助他们大胆工作,这是历史赋予我们老干部无上光荣的重任,也是老干部为四化建设作出的一项最好、最宝贵的贡献。我们深信,我们的老干部一定不会辜负全国人民殷切的期望!

    为了使大批在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各行各业的干部,掌握和提高四化建设所必需的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应当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包括举办正规的专业学校和采取其他各种脱产的或在职的学习形式。在这方面,我们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建国初期,我们曾经运用多种形式来培训工农兵干部,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收到了很好的成效。这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工作,可惜后来竟被抛弃了。现在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恢复起来,并加以发展,使一切能学习的工农兵干部都有条件采取各种可能的形式刻苦地学习各种专业知识,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政府各级领导人员和广大干部,一定要用顽强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努力学习。我们相信,在这些同志中,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各行各业的又红又专的专门家!

    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说:“如果我们在生产工作上无知,不能很快地学会生产工作,不能使生产事业尽可能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获得确实的成绩,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在取得全国胜利后,我们曾经出色地完成了这一任务。今天我们在新情况下,为了实现现代化,再一次面临着类似的任务,我们必须完成这一任务,我们一定能够完成这一任务。

    各们代表!以上所谈到的几个问题,都是全国人民十分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是新情况下的新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的认识还是很粗浅的。现在请代表们共同来讨论,以求得共同的正确的认识。应该说,这些问题还只是提出,要解决,还必须作十分艰巨的努力。在这次会议以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应该采取有效办法,深入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措施。各级政府的工作要首先厉行改革,克服官僚主义,真正成为领导四化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国家行政机关。

    在这里,我受中共中央的委托,对国务院领导成员的调整问题作一说明。

    不久前举行的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出了若干重大的措施,如努力吸收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而又年富力强的同志参加各级领导工作,加强集体领导,废止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这些基本精神,同样适用于加强和改善政府的领导工作。为了吸取历史教训,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和兼职过多,为了把党的工作和政府的工作切实地明确地分开,中共中央决定,党委第一把手一般不宜兼任人民政府的省长、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县(市)长,以便这些同志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处理党的重大问题,使国务院以下各级政府能够建立起从上到下的完善有效的工作系统。根据以上的原则,我向中共中央提出并经中共中央决定,我不再兼任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同时决定,现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党内的五位老同志——邓小平同志、李先念同志、陈云同志、徐向前同志、王震同志,都不再兼任国务院副总理,王任重同志已担任党内重要职务,也不再兼任副总理。现在一并提请大会审议。还有,陈永贵同志请求解除他的副总理职务,已经中共中央同意,也请大会予以审议。

    中共中央经过慎重考虑,向大会提议赵紫阳同志为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认为,赵紫阳同志任国务院总理是适当的,是可以信赖的。请大会审议决定。

    这次国务院领导成员的调整,是改革我国的政府领导制度的一个良好开端。我们相信,通过这次调整,必将有助于加强和改善政府的领导,提高政府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各位代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国际和平环境。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既符合我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苏联霸权主义直接出兵占领阿富汗,支持越南继续侵占柬埔寨,不仅直接危及波斯湾、中东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而且威胁全世界的和平与安全。我国政府和人民,坚决支持柬埔寨人民和阿富汗人民反侵略的正义斗争,并将一如既往地坚决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反对霸权主义、保卫世界和平进行不懈的努力。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坚强柱石,是社会主义祖国和四化建设的忠诚保卫者,也是维护世界和平事业的重要力量。最近几年,国防费用不可能有大的增加,但是国防建设仍然必须加强。人民解放军要继续加强军政训练、干部训练,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加强各项防御侵略的准备工作,发扬优良传统,巩固和提高战斗力。要继续搞好民兵建设,继续搞好各项拥军优属工作。各界人民代表,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群众要关心、爱护自己的子弟兵,积极支持和帮助解放军完成各项任务。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把我们的军队建设成为伟大的钢铁长城。

    我们要大力促进台湾归回祖国,早日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去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告台湾同胞书》,已经在台湾上下、海外侨胞和各国人士中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台湾的爱国同胞和世界各地的侨胞,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为了祖国的统一,作了很积极的努力。海峡两岸的同胞,尤其希望尽快实现大陆和台湾通邮、通航、通商。我们相信,祖国统一的历史潮流是不可阻挡的,祖国统一的神圣目标是必然会实现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一贯立场,也是中国和任何国家建立外交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所谓“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论调,都必然受到中国政府和海内外全体同胞的一致反对。

    同志们!朋友们!粉碎“四人帮”以来的形势证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前途是光明的,这个事实现在更明显了。我们所以能够取得胜利,最重要的就是因为我们全国爱国同胞都紧密团结在中共中央的正确路线的领导之下。我们伟大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全国人民、全国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团结一致,从来是、也永远是我国革命事业胜利的最可靠的保证。我国各民族永远亲密地团结在我们伟大祖国的大家庭中,无论什么力量也不能破坏我们经历过长久考验的崇尚的兄弟感情。我们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近几年中为祖国的富强进步作了新的重大贡献,今后在四化建设中,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毛泽东同志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口号将永远是中国共产党对待各民主党派关系的准则。爱国的宗教界领袖人士在领导全国各宗教信徒在爱国立场上维护信仰自由方面作了宝贵的努力。在祖国事业胜利前进的形势面前,我们必须用更大的努力来巩固和发展我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统一战线。我们要更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革命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胜利!

    (《人民日报》1 9 8 0 0 9 1 5 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