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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8日   来源:人民日报

——1994年3月15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田纪云

    各位代表:

    我受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和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

    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发展目标的重要时期。常委会根据国家总的形势和任务,制定了本届工作要点,确定了工作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年来,常委会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经济立法,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改革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一)把经济立法放在第一位,立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按照宪法的要求,常委会把经济立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大体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一年来,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律和通过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1个,其中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占13个。此外,还批准了同外国缔结的或我国加入的条约、公约和协定17个。

    为了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制定了一些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重要法律。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财产责任等作了规定,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对维护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宏观调控,保护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农业法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的经验,以法律形式肯定了国家稳定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维护了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制定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及时修改了经济合同法、个人所得税法、会计法,初步审议了预算法、证券法、对外贸易法、劳动法等法律草案,并决定将预算法草案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为了促进科技、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常委会通过了科学技术进步法、教师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红十字会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为国家实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保障科学技术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教师法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此外,还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初步审议了国家赔偿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法律草案。

    制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在立法工作中,我们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以改革的精神对待和解决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二是,从总体上、法理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进行调查研究,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定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三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实行实际工作者同理论工作者相结合;四是,加强对法律起草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督促起草单位按时完成起草任务,保证起草质量;五是,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外经验,使制定的法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二)努力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

    在加快改革开放,实现新旧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加强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年来,围绕国家工作的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先后派出37个检查组,对18个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金融、外贸、教育、廉政、民航等8个方面的工作报告。专门委员会还定期听取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注重实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常委会重点检查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强调必须坚决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专门机关的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运用各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贩毒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猖獗的现象,组织检查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实施情况,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使生产者、经营者明确自己对商品质量应负的社会责任,使广大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充实执法力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禁止以罚代刑。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对进一步贯彻企业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落实企业自主权,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检查,新闻单位进行了连续报道,促使一些被检查的部门和地区及时采取治理污染的措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宏观调控,是去年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朱基作的《关于当前金融形势和政策措施的报告》。委员们赞成国务院为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国家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1992年国家决算。为了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情况的报告》,肯定了检察机关查办大案要案、依法惩治腐败的成绩,对执法机关依法办案表示坚决支持。委员们认为,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关系到改革事业的成败和国家的命运,必须常抓不懈,切实抓出成效。

    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注意完善监督机制,依法进行监督。在总结近几年开展执法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使这项工作进一步程序化、制度化。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对报送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对同法律相抵触的规定作了纠正。对各地提出的有关法律实施的问题,常委会办事机构也作了认真研究和答复。

    (三)认真对待代表议案和建议,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代表在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它有利于国家机关接受人民监督,改进工作。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611件议案。其中,广东省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议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列入了大会议程。根据大会的授权,常委会决定设立了预备工作委员会,并已开始工作。这对保证我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实现1997年的平稳过渡和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有重要意义。有93件议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这些议案大部分是有关立法方面的,常委会在立法中充分考虑和采纳了代表的意见。另外的517件议案作为建议、批评、意见,连同代表提出的2325件建议,由常委会办公厅交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已答复代表。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速度和办理质量都有所提高。

    视察是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的重要方式。这次大会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级人大常委会共同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就1993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减轻农民负担、搞好社会治安和反腐败等事项,开展了视察。还组织港澳地区和台湾省代表,分别视察了黑龙江省、广东省和福建省的一些地方。在视察中注意了解真实情况,提出了一些重要意见,效果较好。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年来,共收到来信60907件,接待来访13248人(次)。通过办理信访,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解决了一些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密切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加强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地方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召开了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交流经验,研究加强人大工作的问题。委员长、副委员长到各地视察、调查时,注意了解地方人大工作情况,指导和帮助地方人大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与地方人大共同召开了一些座谈会、研讨会,进一步密切了联系。

    (四)积极开展同外国议会的交往,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开展同外国议会的交往,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外事工作的组成部分。一年来,由委员长和副委员长率领的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了26个国家,常委会派团出席了6次国际会议,接待了37个国家议会和议会国际组织的访华团。专门委员会派出12个代表团,出访了23个国家,参加了20个有关的国际性会议,接待了59个国家议会委员会和议会国际组织的访华团。还调整和新建了35个全国人大同外国议会的双边友好小组。并注意吸收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的一些外事活动。

    乔石委员长对东盟五国的访问,促进了中国人大同五国议会之间的交流,加强了同这些国家领导人的接触,巩固和发展了我国同这些国家的友好合作关系,对维护亚太地区的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乔石委员长对德国、瑞士、奥地利的访问,不仅促进了全国人大与三国议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而且通过同三国领导人的广泛接触,有助于扩大我国影响,推动我国同三国关系的发展,加强合作,促进西欧国家进一步改善对华关系。全国人大代表团还分别访问了朝鲜、韩国、中亚五国、北欧三国及其他一些国家。通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对外交往活动,加深了同这些国家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扩大了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影响,推动了国家间关系的发展。我们还注意通过议会外交,推动和促进经贸合作及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同时,也注意了解和借鉴外国立法和经济建设的经验。

    世界局势的变化和国内形势的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的外事工作,以扩大影响,广交朋友,增进同外国议会和人民之间的友谊与合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我国对外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议会外交特点,把全国人大的外事工作做得更好。

    (五)加强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遵守会议制度和工作纪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修改和完善了《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秘书处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使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各专门委员会也制订或修改了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对本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责、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等作了规定。

    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受常委会领导,它的工作具有经常性和专门性的特点。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于常委会完成立法、监督等任务至关重要。去年,常委会两次召开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等问题,推动了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开展。一年来,各专门委员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协助常委会行使职权,在研究、审议、拟订法律议案和其他议案,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有关部门汇报,进行专题调查以及开展外事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常委会重视加强机关建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多次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对机关建设提出要求。一年来,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宪法和法律,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建立了工作责任制,努力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水平,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年来,常委会在全体代表和地方人大的支持下,各方面工作都有新的起色,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缺点,主要是:立法工作还不完全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监督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还不够有力;常委会自身建设,也还不适应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要求。我们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1994年,是我国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一年。常委会要继续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把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随时注意了解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了解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顺利进行的各种情况,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进一步加强经济立法,有效地监督法律的实施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

    第一,继续把经济立法放在第一位,使立法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今年是改革措施出台比较集中的一年,需要法律来引导、推进和保障改革。这就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快立法特别是经济立法的步伐。我们要继续把经济立法放在第一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常委会已经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其中,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法律项目,是立法工作的重点。同时,也安排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国家机构组织制度、惩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保护环境和加强国防建设等方面的一些法律。实现这个规划,就可以大体上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框架,进一步健全其他方面的法律制度。常委会要加强对实施立法规划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专门委员会除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起草任务外,还要加强同其他起草单位的联系。凡是承担法律起草工作的部门,都要做到任务、班子、时间三落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起草任务。

    根据立法规划的安排,今年需要制定的法律很多。要分清轻重缓急,妥善加以安排,急需的法律先立。对已出台的改革措施,要及时总结经验,尽可能地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规范化。要抓紧制定中央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审计法、对外贸易法、期货交易法、房地产法、证券法、票据法,担保法、信托法、保险法、仲裁法、劳动法等法律。其他方面的法律,凡是条件成熟的,也要抓紧制定。我们要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提高立法的速度和质量,以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

    改革是全国人民的事业,也是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常委会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支持和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要代表人民的意志,按照宪法规定的职权,围绕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开展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加强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监督。

    要把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强化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今年要重点检查监督有关市场经济方面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特别是对新出台的维护市场秩序和加强宏观调控等方面法律的实施情况,组织力量,深入检查,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要继续抓好有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等方面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为了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发展,常委会要及时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监督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支持和督促他们做好工作。要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代表大会批准的计划和预算的顺利执行。要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工作人员的廉政监督,如发现有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该罢免的罢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支持、督促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抓紧查处大案要案。要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还要不断总结监督工作的经验,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第三,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改革和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有一个较大提高。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缺乏民主和法制的传统,加上长期以来习惯于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以致一些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有的干部对法律采取实用主义态度,认为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甚至滥用权力,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利益而公然违反法律。这种状况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解决这个问题,是一项紧迫而又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不懈、扎扎实实地做好。

    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最根本的是教育人。常委会要把促进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法制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形成一个强大的法律宣传声势。要督促各部门、各地方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做好宪法的宣传,大力普及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模范地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事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选举和任免干部时,应当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能否认真执法,作为衡量干部是否称职的一个条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之,必须采取各种有力措施,逐步改变有法不知道、知道不执行、执行不严格的状况,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依法办事的风尚,为改革和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造就一支坚强的人大干部队伍。

    在新形势下,常委会面临的任务相当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著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工作是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我们应当集中精力,兢兢业业,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理顺关系,提高议事效率和水平。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搞好全国人大机关的机构改革。适应日益繁重的立法、监督等任务的需要,必须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研究咨询机构。要改善干部队伍的结构,提高干部的素质,有计划地充实一些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才,抓好干部培训,逐步培养一支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的,懂得宪法和法律的,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扎实的,廉洁奉公、富有献身精神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四十周年。要围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的光辉历程开展纪念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提高对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作用。我们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积极开拓,锐意进取,努力把人大工作做得更好,为夺取改革和建设事业的更大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日报》1 9 9 4 0 3 2 6 第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