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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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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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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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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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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至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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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兵役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50号、51号主席令,公布了上述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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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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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4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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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第三修改议定书》的决定,批准了这一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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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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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7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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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了行政强制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48号、49号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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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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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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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煤炭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建筑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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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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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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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车船税法;决定免去刘志军的铁道部部长职务,任命盛光祖为铁道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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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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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0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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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决定免去李毅中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职务,任命苗圩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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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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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5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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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社会保险法等多项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这四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的提名,会议决定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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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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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3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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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备役军官法的决定、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33号、第34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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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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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2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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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学举的民政部部长职务,任命李立国为民政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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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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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6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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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28号、第29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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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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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4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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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通过国防动员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25号、第2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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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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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2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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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侵权责任法、海岛保护法、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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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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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7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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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驻外外交人员法;决定免去周济的教育部部长职务,任命袁贵仁为教育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公布了有关法律和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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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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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4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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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人民武装警察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7号、1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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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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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2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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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修订后的统计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法律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4号、第15号、第1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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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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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0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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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邮政法和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12号、第1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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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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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5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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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七)和修订后的保险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9号、第10号、第1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秘鲁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墨西哥合众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领事协定》的决定,批准了上述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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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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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2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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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7号、第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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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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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3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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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修订后的消防法,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签署第5号、第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决定、关于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条约。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朱志刚辞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会议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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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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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5日至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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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七附加议定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纳米比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批准了这四个条约。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决定批准2007年中央决算。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现在实有2986人。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任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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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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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4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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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批准了上述公约和条约。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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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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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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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法国引渡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和科威特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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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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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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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邦国委员长发表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