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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政分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26日   来源:人民日报

 ——在十二届七中全会预备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一九八七年十月十四日)

    这里,我想着重谈一下党政分开的问题。因为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关键。

    这次全会审议的文件中,《十三大报告》有这个内容,《政治体制改革总体设想》也有这个内容。政治体制改革,首先是领导体制改革。党政不分、以党代政这个问题不解决,整个政治体制改革都无从展开。在全会讨论两个文件之前,我想作几点说明。

    现在许多社会主义国家都在讲政治体制改革。所有搞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又无例外地都提出要克服党政不分的弊端,要充分发挥政权机关的作用。看来,在社会主义各国,党政分开是个大的潮流。这项改革,非搞不可,或迟或早,总得进行。还需要指出一点,就是在党政不分的程度上,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我们是搞得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撇开中央一级、地方各级的情况不说,至少在基层,在企业事业单位中,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多少年来一直是搞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事业单位的党委则同我们的机关党委差不多,行使保证监督的职能。而我们,除了在解放初期,在东北和其他某些地区,曾经在很短暂的时间内实行过一段厂长负责制以外,从五十年代后期起,一直是强调党委对企事业单位的一元化领导,甚至把是否承认这种体制作为拥护还是反对党的领导的标志之一。每搞一次运动,这种体制就强化一次,以致使党委包揽了许多行政事务,并且相应地建立了相当庞大的办事机构,配备了许多脱产干部。所以,对我们的同志来说,从一元化领导到党政分开,这个弯是拐得相当大的。对此,必须有足够的估计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现在提出党政分开,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体制的一大改革。党政分开,有中央、地方、基层等几个层次的内容。(1)党中央,要对各方面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即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内政、外交、经济、国防等重大决策方面实行领导,并向中央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2)省、市、县各级地方党委,应在执行党中央统一路线和国家统一政令的前提下,在本地区实行政治领导,具体规定了五条职责。*(3)乡镇一级的党政分开,打算有意识地推到县一级关系理顺后再加考虑。(4)企业党委,一律起监督保证作用;事业单位的党委,随着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执行,逐步转变职能,起监督保证作用。看来,中央一级,困难不大。现在党中央并没有什么与政府对口的工业部、财贸部、文教部等,今后要做的,是把政府各部的党组逐步撤销,国务院提请政治局或政治局常委决策的议题不再经过中央书记处“过滤”,同时注意改进领导方式、工作方法。地方各级,过去设立了一些与政府对口的机构,而且还配了一些工业书记、农业书记、财贸常委、文教常委等等,包揽政府的工作比中央多,实行党政分开的工作量就比中央大。但是,既然中央一级可以实行党政分开,地方上就不应该有什么党政分不开的理由。问题在于基层,过去配了那么多的专职党务干部,包揽了那么多的行政事务,要转过来,就得有很坚决的态度,做很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转变过去那种党委包揽一切的老习惯、老传统。在步骤上,企业党委应该坚决地、主动地转到执行保证监督的职能方面来,以配合经济体制改革,保证厂长负责制和经理负责制的顺利推行,不能犹犹豫豫,动动摇摇;学校、研究所党委的职能转变,步子应该稳妥,但方向也必须明确。

    我们许多同志在党政分开问题上之所以存有某些顾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政分开的好处没有多少体会。好处讲多了,顾虑就会减少。希望大家在全会上多议一议党政分开的好处。我在这里也着重讲一下党政分开的好处。我想至少可以讲四条:

    第一,党政不分不是提高或加强了党的领导,而是降低、削弱了党的领导,党政分开才能真正提高并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真正提高党的政治领导的水平。领导者直接包揽被领导者的事情,是把自己降低到被领导者的地位。党委包揽政府事务,就把自己变成了政府;包揽企业事务,就把自己变成了企业。党是政治领导者,应当做政治领导的工作。分钱,分物,定项目,批条子,这些都应该是政府部门的日常事务,党委直接出面干预,不仅不能发挥政府的作用,而且也使自己放弃了自己应起的作用。领导,一定要很冷静,高瞻远瞩,深思熟虑,不能陷到事务堆里。成天陷在琐细的事务之中,不可能真正成为好的领导。这里有个放心不放心的问题。有人认为把工作交给政府不放心,怕抓不好,这也不符合实际情况。我们许多同志今天当书记,明天当市长,不是照样抓了工作?如果书记不管具体事务,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倒是有更高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屁股坐在具体事务堆上,看问题就有局限性。

    第二,党政不分使党顾不上抓党的建设,党政分开才能真正做到“党要管党”。要把我们的党建设好,党委就应该把自身的建设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就必须善于摆脱各种繁杂事务的干扰。别的方面的工作,有政府,有人大,有各种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在做,应当把他们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但是,党的工作、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党委责无旁贷,其他各种组织无法替代。在执政的条件下,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如何使我们党胜任愉快地担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如何使我们党经得起执政的考验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如何使党在群众中具有崇高的威望和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这是一个崭新的重大课题。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党的群众工作,必须由各级党委亲自抓,而且必须认真抓好,千万不能“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第三,党政不分使党委处于行政工作第一线,甚至成为矛盾的一个方面,党政分开,可以使党处在超脱的、驾驭矛盾和总揽全局的地位,从而发挥“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不是“铁板一块”,各种社会成员当然具有共同的利益,但决不能无视它们的特殊利益。有矛盾,就要协调。政府固然要协调各种利益、各种矛盾;党委更要善于做协调工作。地方党委的五条职责中,就有一条叫做“协调本地区各种组织的活动”。党委自己包办了政府的工作,又包办了各种经济文化组织的工作,什么都是党委自己决定、自己执行,就使党委变成了当事人的一方,毫无回旋余地,实际上使自己丧失了本来应该具有的协调矛盾的资格。

    第四,党政不分使党委自己成了执行者,党政分开才能使党委真正具有监督的职能。为了提高效率,必须强化行政系统,但也唯其如此,必须加强监督。自己不能监督自己。你自己包揽了行政工作,就失掉了监督行政的资格。在我们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中,克服官僚主义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党委包办行政工作,自己就会成为滋长官僚主义的温床;相反,党政分开以后,党委不管日常行政工作,就能使自己真正成为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力量。

    我就讲这四条道理。这四条道理,都说明了一点:党政分开的方向必须明确。为了不降低党的领导作用,为了使党委具有协调各方和监督行政的作用,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都必须实行党政职能分开。至于具体的形式、方法,那是技术性的问题,应该在实际中探索。干部配备,那是根据党政工作的具体特点如何适当调整的问题,也不应该成为党政不分的理由。如果从上到下,大家都认识到党政必须分开的道理,都认真地自觉地朝着这个方向转变,党政分开是可以较为顺利而又平稳地付诸实施的。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其他各项措施也就能够较为顺利而又平稳地逐步展开。这个问题关系重大,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当然,对党政不分这种状况,要作历史的分析,不能简单化。过去采用这种体制,有过去的历史条件、历史背景。这种体制,是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是在频繁的政治运动中强化的,是与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相适应的。现在情况不同了。现代化建设需要发挥各种组织和各个方面的积极性,需要把各种组织的正常秩序建立起来。战争年代的体制不能适应和平时期的需要,群众运动的体制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高度集中的体制适应不了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形势、任务起了变化,领导体制就不能固守原来的那种方式,这是历史条件决定的,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实行党政分开,也要讲清这方面的道理,千万不要把做党的工作的同志搞得灰溜溜的,好象犯了什么“错误”。千万不能这样。相反,要使大家认识到,所以必须实行党政分开,是因为形势发展了,党的事业发展了,对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自觉地、积极地、高高兴兴地投入这场改革,实现这一历史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