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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8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3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按照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率先使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要抓住中部崛起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加快发展;西部地区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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